外賣O2O平臺遭屬地城管查抄 無照派送存在違規
- 發佈時間:2015-08-20 07:39:07 來源:大河網 責任編輯:湯婧
外賣O2O平臺早餐配送業務遭屬地城管查抄,卻意外牽出行業整體缺乏配送資質的亂象。記者調查發現,到家美食會、美團外賣等主要外賣O2O平臺工商資訊的企業經營範圍均是網際網路相關業務,並不包括餐飲相關業務。
業務停擺
有消費者日前向記者表示,美團外賣早餐業務在豐台區某寫字樓配送時,遭屬地城管查抄停止服務。記者在美團App看到,儘管早餐預訂業務仍顯示提供服務,但隨機搜索的多個寫字樓地區均不提供早餐預訂服務。美團外賣客服回應稱,公司目前在進行內部調整,部分樓宇暫時停止預訂早餐,無法配送。
其他外賣O2O平臺也面臨同樣的問題。百度外賣微信預訂平臺顯示,活動暫時停止。百度外賣負責人對此稱,公司並未取消該業務,只是在進行調整。餓了麼則將領餐點移至餐廳內。領餐點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在寫字樓也遇到被城管查抄,“為避免查抄,現在有些網點設置在餐廳裏”。
豐台區城管向記者表示,對於查抄外賣早餐業務有兩個原因:外賣平臺亂堆物料和擅自擺放設點,涉嫌無照經營。“進入市場的經營者應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在劃定的地點亮照(證)經營,任何經營者不得在市場外隨意擺攤設點。”與日常送餐到戶不同,外賣O2O平臺針對寫字樓白領提供的早餐業務,一般送至寫字樓一些固定地點,再由消費者自行領取,這是“私自擺攤”的主要原因。
資質缺失
可以説造福廣大消費者外賣的O2O平臺,竟然因為資質問題被城管查抄,引發關注。記者調查發現,不僅是早餐業務,外賣O2O平臺配送餐飲都面臨無資質問題。
記者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查詢外賣O2O平臺註冊資訊發現,美團外賣、到家美食會、美餐網等大部分企業經營範圍是網際網路技術,並無餐飲相關,只有餓了麼的經營範圍包括食品流通一項。
記者在多家外賣O2O平臺工商註冊資訊看到,企業經營範圍主要為電腦軟體技術、網路技術開發等網際網路業務,並無餐飲相關業務。
這與麥當勞、麗華快餐等涉及外賣配送業務的傳統餐廳明顯不同。麥當勞的工商資訊中,經營範圍明確表示有“餐飲配送”。
對於資質問題,美團方面向記者回應稱,不便透露相關內容。餓了麼等企業對此也不願談及細節。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食品流通領域有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産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産、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産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中第六條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向有登記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
一位不願具名的外賣O2O平臺負責人表示,企業在各業務服務地一般會設立餐飲管理公司,並取得相應餐飲資質。不過,由於對方不願透露更具體資訊,記者尚無法核實相關資訊。
存在違規
對於上述調查結果,食品安全領域律師劉志鑫表示,如果外賣O2O平臺只是像淘寶一樣搭建平臺,那就沒有必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但如果這些企業參與食品配送環節就必須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如果違規就要承擔具體的行政責任,包括罰款等。劉志鑫表示,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的經營範圍中若不包括食品流通,實際上就是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
目前,網際網路外賣平臺並非只搭建平臺,大多數企業涉及配送環節。部分外賣O2O平臺為保證用戶體驗,甚至採用完全自營物流體系進行配送。
不過,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國家對於網路外賣平臺並沒有明確的證照要求或者特許經營管理辦法,“這與製作食品的餐飲企業不一樣,需要《餐飲服務許可證》”。此外,《食品流通許可證》一般適用於標準快銷類食品,並不適用於餐廳現場製作的食品。
監管盲區
對於外賣O2O平臺行業,國家相關政策目前存在一定滯後性。從積極意義上看,政府放水養魚讓行業迅速發展,造福了廣大消費者。但由於食品安全無小事,這種放行也會造成一定的安全風險。
北商研究院特邀專家、中國烹飪協會會長姜俊賢表示,外賣O2O平臺與政府監管部門存在“模糊區”,存在一定的執法盲區,“一旦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將很難劃分責任”。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北京食藥監局對外賣O2O平臺並無相關監管措施。
在姜俊賢看來,對於外賣O2O平臺這樣的新興業務,也要尊重市場發展,為企業創新提供發展空間。
據了解,目前各地針對外賣O2O平臺也出臺了相關辦法。1月,上海市食藥監局聯合其他部門出臺《關於加強第三方平臺網路訂餐管理的若干意見》,要求外賣平臺審查入網餐飲單位的相關證照,不允許“黑餐廳”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