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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磊股份年內第7次遭監管關注 停牌股價處歷史高位

  • 發佈時間:2015-09-11 08:21:38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楊菲

  中小板公司宏磊股份昨天再發停牌公告,此時距其6月5日的首次停牌已有3個月。該公司的解釋是,9月9日披露了《關於監管關注函回復的公告》。讓投資者不安的是,這家公司在今年內已經7次遭監管層關注,而停牌時股價處於歷史最高位,年漲幅高達320%。而促成其股價大漲的驅動力“資産重組”,早被認定是假重組。

  問題一:離職老總簽字審批

  宏磊股份早已成了監管方重點盯防的“問題戶”。

  9月9日宏磊股份發佈了關於監管關注函回復的公告,浙江證監局關注宏磊股份的一大波問題包括:公司主營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存在主要業務陷入停頓等經營風險;公司半年報顯示的應付職工薪酬和應交稅費餘額大,是否存在拖欠員工工資、稅款情況,以及資金流動性風險。監管層質疑公司是否出現大股東變相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是否違反《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相關規定,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是否違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

  尤其嚴重的是,公司實控人戚建萍已于2014年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行政監管措施,認定為不適當人員,並於當年8月辭去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職務,但是今年2月9日,宏磊股份支付給天津市龍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1600萬元貨款的用款申請書上仍由戚建萍簽字審批。

  宏磊股份在回應中表示,用款申請書上仍由戚建萍簽字審批,係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在執行內部控制和財務管理時對相關制度不熟悉造成的疏忽。

  市場認為,宏磊股份是家族式企業,雖然被監管層勒令離職,戚建萍仍在直接管理公司日常經營。

  問題二:利用重組高價套現

  作為“問題戶”,宏磊股份讓監管層操碎了心。

  今年5月8日、5月22日、6月9日,宏磊股份因“未能積極配合監管工作”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而一個月時間因同樣原因3次被“點名”,宏磊股份的做法堪稱匪夷所思。

  8月26日,其因發佈了重大資産重組預案卻並未就重組開展相關實質性工作,宏磊股份被監管層警示並處以行政處罰。浙江證監局表示,宏磊股份未與標的資産方的審計機構簽訂審計、盈利預測的業務約定書和保密協議,未提供有效證據表明對重組後續推進方案進行了充分溝通和審慎論證,也未就積極推進本次重大資産重組開展相關實質性工作。

  此前有報道披露,宏磊股份在公告重組預案後,並未就重組進行實質性推進,這是一份“白條”預案。換言之,公司並未有籌劃重組的誠意,其真實意圖則是利用重組炒作股價配合套現。

  問題三:半價甩賣股票藏玄機

  在年初的牛市行情中,宏磊股份攬入東珠景觀變身“園丁”的方案一齣便引發了市場追捧。從年初到5月15日停牌前,公司股價漲至24.64元/股,較重組預案公佈時的8.41元/股上漲超過192%。資料顯示,公司股東限售股份的解禁時間恰好是5月29日,距離公司宣佈終止重組復牌僅有4天。

  前有股價拉升,後有禁售到期,宏磊股份的實際控制人開始了精準的減持。6月1日,宏磊股份發佈實際控制人減持公告,實際控制人之一金敏燕擬以16元/股的價格向陳海昌轉讓1156.12萬股,轉讓價款合計1.85億元,當日宏磊股份收盤價31.68元。

  “半價”甩賣自家股,讓市場一頭霧水,浙江證監局發給宏磊股份的《關於責令改正措施的監管措施決定書》揭開謎底。決定書顯示,宏磊股份存在應當披露而未披露及披露不準確、不完整的重大訴訟事項,分別涉及與萊茵達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超4000萬元訴訟未依法披露、與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超1.1億元的訴訟資訊披露不完整、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超1.2億元訴訟未作任何資訊披露等,這也許就是實控人“半價”甩賣自家股票的真實原因。業內人士指出,與沒有重組預案時的8.41元的股價相比,16元的價格已經相當高了。此外,考慮到宏磊股份已是深陷困境,公司多個賬戶被凍結、實際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在如此價位順利脫手股權換回現金也許是實際控制人的較優選擇。

  宏磊股份停牌前的股價為35.4元,比實控人甩賣股票的價位還高,其復牌時的命運又當如何呢?(記者 劉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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