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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窗口期賣股票 盛達礦業董事涉嫌違規減持

  • 發佈時間:2015-04-05 07:4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小菲

  盛達礦業(000603)董事王偉在4月1日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5.49萬股,減值市值約2542萬元。大眾證券報和財信網記者觀察到,這一看似尋常的減持動作極有可能是違規買賣股票的行為。

  參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上市公司董事在年報披露前30個交易日內不得買賣股票。盛達礦業2014年年報預計披露日為4月28日。王偉作為公司董事,其最新的減持動作發生在4月1日,恰好處於年報披露的“窗口期”內。

  王偉三筆減持均涉嫌違規

  盛達礦業4月3日公告稱,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王偉通知,王偉于4月1日通過深交所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55.49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31%。

  據盛達礦業2013年年報中顯示,王偉,男,蒙古族,1961年6月出生,大專學歷,高級會計師。2007年至今任巴林左旗東方富源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曾獲“內蒙古自治區勞動模範,優秀共産黨員,優秀青年企業家”,“赤峰市十佳勞動模範”等榮譽。現任盛達礦業第七屆董事會董事。

  證監會2007年4月份發佈《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第十三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指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不得買賣上市公司股票;同時,董監高的配偶在此期間也不能買賣相應上市公司的股票。

  “公司4月28日公佈年報,根據規定,公司高管、親屬不得在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買賣公司股票。王偉在窗口期內公然減持股票,對此違規行為公司將如何給投資者一個交待。”有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上向盛達礦業發出了上述質疑。

  

  法律專家:該董事涉嫌內幕交易

  盛達礦業2014年報預計披露日為2015年4月28日。照此推斷,盛達礦業年報的“窗口期”應在3月29日至4月27日這個時間段內。

  顯然,王偉4月1日的減持行為涉嫌違規。大眾證券報和財信網記者還注意到,王偉除了在4月1日當日減持155.49萬股之外,年報披露“窗口期”內的減持還有兩筆。

  王偉在3月30日、3月31日分別減持了9.94萬股與190.87萬股,減持市值分別為167萬元與3151萬元。王偉自3月30日至4月1日連續三個交易日的減持均涉嫌違規。

  “王偉只要是董事,他本人在定期報告前三十個交易日內買賣股票行為就是違規的。”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表示,深交所應當會發監管函,那麼當地證監局也應當做出行政處罰,後續處罰結果值得關注。

  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4月28日披露年報,4月1日高管減持,這個減持行為是違規的,而且涉嫌內幕交易,如果年報有利空消息發佈,那麼該名董事則有提前套現的嫌疑,這需要證監局來做進一步判斷。”

  根據《證券法》等相關規定,一旦認定為內幕交易,內幕交易人不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違不違規,那得由證監局做出結果。”盛達礦業證券部一位不願具名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道,公司董秘和證券代表都不在辦公室,什麼時候到辦公室無法確定。

  四名重要股東鉅額套現引猜疑

  盛達礦業2日晚間發佈的公告稱,自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4月1日,王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和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其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35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67%。

  就當董事王偉連續賣股票時,其侄子王彥峰自2014年11月13日至2015年3月16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和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其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277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51%。

  據Wind統計,除上述兩自然人股東減持之外,赤峰紅燁投資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4日累計減持盛達礦業2906萬股;由實際控制人趙滿堂擔任董事長的甘肅盛達集團也于2014年12月18日起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平臺累計減持2500萬股。

  上述所有股東自11月中旬以來的減持總規模約7498萬股,套現市值高達11.3億元。

  從盛達礦業去年業績表現看,公司三個財報週期的凈利潤均出現不同幅度的下滑。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實現的凈利潤較上年同期下滑27%,營業收入仍是下降狀態。

  “為什麼大股東及董監高如此高密度地減持,甚至有董事違規減持,難道公司未來或有重大利空?”一投資者發出這樣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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