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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二胎指標轉贈讓富人享受生育特權?多數網友質疑(2)

  支援者承認指標轉贈建議實操性差

  在如此的一片反對聲中卻也不乏支援此建議者。這些網友表示,這個建議還是體現了部分人的心聲。但是,面對如何執行的問題時,很多網友均表示,實際操作很困難。甚至有博友提出,定價方面要“按購買力可比定價原則”,轉讓價最高1億元。

  “@喜歡把紙箱子套在頭上的小屁孩兒”説:“我和老公很想生二胎,卻沒有指標,也不願意去國外生,如果這個提議通過,我覺得是好事。有人有指標卻不願意生,有人想生卻沒指標,都是自覺自願的事,本沒什麼可質疑的。只是真正實施起來的可操作性不大,甚至最後有可能會成為變相買賣人口。”

  “@3月晴天”説:“對富人來説,想要生二胎根本不在乎是否有指標,要麼出國生,要麼罰款,還不如把錢給窮人,這樣還不影響人口增長。關鍵是如何操作這個過程,就怕新政策出新漏洞。”

  “@鄭玉剛_人力資源激勵制度研究”在微網志上表示:“需要加以設計,否則將造成嚴重社會不公。該建議實施起來有三大好處:一是富人有限制地增加了子女,受到激勵;二是符合生育二胎條件的窮人比較好地獲得報酬,且至少還有生育一胎權利,再多生則入刑罪;三是大病救助基金會有錢後可救援更多待援人群,社會將更少發生無錢治病等死悲劇。”

  在總定價方面,他提出“按購買力可比定價原則”,並建議:以參購企業主為例,小企業主200萬/個,限1個;中企業主1000萬/個,限2個;大企業主1億元/個,限3個。2、轉讓價,50萬/個,限1個。

  李興浩微網志回應:

  每個人都享有合法的生育權,二胎指標轉贈的建議並不是取消誰的生育權,而是以自願為原則。同時只要國家對此立法,二胎指標就不會變成商品。

  我所提的有關調整計生政策的建議,只是在現有政策的基礎上進行調整,是個有益補充。這個建議可以達到更加合理的調整人力資源結構,不是買賣關係,更不是歧視窮人,幫富人説話。

  •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夏小荔
  • 編輯:藍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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