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一種全新的經營模式必定要經歷從探索到完善的過程。四川崇州的“共營制”,這種“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社會化服務組織”三位一體的農業經營模式在經歷了幾年的運作後,遇到了發展的瓶頸。由於一些重要環節在實際操作中並沒有按照當初制度設計者的思路發展,部分農業職業經理人謀劃著轉型。那麼,合作社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留住這些人才,實現合作社和職業經理人的雙贏,值得認真思考。
本報記者張艷玲
收麥騰田、放水插秧……立夏之後,四川省崇州市集賢鄉山泉村的王茂君開始兩頭跑,作為“涌泉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農業職業經理人,他要負責900多畝稻田的大春生産,作為“天地寬家庭農場”的主人,他還得照管另一處100多畝土地。
提起崇州,就不得不提其自2010年開始探索發展的“農業共營制”。按照制度設計,農民以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倣照現代公司制度,成立理事會和監事會,聘請懂技術會經營的職業農民作為農業職業經理人負責具體生産。全體社員風險共擔,利益共用。
目前,崇州土地股份合作社已超過200個,入社面積達31萬畝,佔全市耕地面積的59%以上。因其快速推進了糧食規模種植,吸引了一大批農村能人加入種糧人隊伍,而受到各界關注。
然而,目前在崇州,一些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農業職業經理人卻開始謀劃著向家庭農場轉型,折射出這一群體在農業合作經營模式下對其身份定位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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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腳不輕快思路有分歧職業經理人有焦慮
王茂君當上合作社的職業經理人是2013年初的事兒了。3年裏,合作社入社土地從最初不到400畝增加到900多畝,社員收入從400元/畝增加到了650元/畝。作為農業職業經理人,王茂君的收入自然也是水漲船高,從最初一年的3萬多元增加到10余萬元。
雖然收入一年比一年好,王茂君卻感到不踏實,越發覺得自己在生産資料、種糧收益的掌控上處於弱勢,這才有了現在的家庭農場。
2015年1月20日,王茂君拿到了“天地寬家庭農場”的工商執照。通過流轉,家庭農場已有100多畝土地。“再等等看,實在不行就甩開膀子一心干家庭農場。”王茂君説。
作為崇州農業職業經理人協會會長的王茂君告訴記者,有向家庭農場轉型意向的農業職業經理人不在少數,其中不少已經註冊了家庭農場,目前正觀望政策走向。
“束縛太多,幹起來心情不愉快。”這是不少萌生去意的農業職業經理人提到的原因之一。
“社員大會會議紀要、影像資料、分紅花名冊……各種紙質資料、電子資料都需要報送,我不明白,種個糧食怎麼這麼麻煩,家庭農場、種糧大戶就不用做這些事兒。”集賢鄉梁景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牟崇倫説。
合作社章程規定的農戶“入社自願,退社自由”的基本原則也引起了不少農業職業經理人的不滿。“在土地的把控能力上,我們甚至不如流轉期限明確的種糧大戶和家庭農場,不時要面對外來業主的競爭。”謝嬌説。
“每年付給會計、出納、理事、監事等人員的工資就得2~3萬元,而家庭農場就不存在這筆開銷。”王茂君認為,這對於只能保持微利的糧食種植來説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且其並沒有帶來生産效率的提高。
此外,在一些合作社,監事長與農業職業經理人由於在經營思路上的不一致,矛盾也時有發生。“就説打藥吧,我認為這種好,理事長非説要用那種。”王茂君説,還是家庭農場好,自己管自己,不用聽別人指手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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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風險共擔到盈虧自負職業經理人欲“變身”
日前崇州市新出臺的一份規範性文件,在農業職業經理人的朋友圈炸開了鍋。原來,崇州市農發局發文要求對省市兩級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獎補資金(補貼標準最高達500元/畝)進行規範,文件中重申了獎補資金的用途規定,要求專款專戶,分配方案必須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後才能實施。
“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獎補資金是獎勵給合作社的,任何人沒有經過合作社大會討論而任意處置或歸為己有,都可被視為對財政資金的貪污、侵佔。”崇州市農發局農經科工作人員表示。
但農業職業經理人卻認為:糧食適度規模種植補貼政策的精神是“誰種糧誰受益”,真正的種糧主體是農業職業經理人,而不是土地股份合作社。
顯然,對農業職業經理人的身份認定是雙方分歧的焦點。在官方語境裏,農業職業經理人是合作社聘請的管理者,通過勞動獲得工資收入。而在實際運作中,“農業職業經理人不僅是生産經營管理者,更是唯一的投資人和風險承擔者。”牟崇倫認為,只要自己沒有虛報面積騙國家補貼,就沒有違規。
原來,在農業共營制的推廣中,一些重要環節在實際操作中並沒有按制度設計者的思路發展,尤其是在利益聯結機制上,經歷了從“除本分紅”到“保底+分紅”再到“保底包乾”三個階段的轉變。
白頭鎮三洞村互邦土地股份合作社目前有入社土地1300多畝。村支部書記、合作社理事長高永寬告訴記者,合作社聘請了5個職業經理人,在按350斤大米/畝的價格支付社員土地租金後,他們在各自經營的地塊“各負其責,自負盈虧”。記者走訪了多個土地股份合作社,絕大多數採取此種模式。
高永寬也認為,現有的經營模式和普通的土地流轉區別不大,職業經理人相當於種糧大戶,農民通過合作社將土地流轉獲得租金收益。“按照一開始宣傳的,種什麼怎麼種,應該由農業職業經理人提計劃,最後決定權在理事會和社員大會。”但高永寬坦言,在大部分村民離鄉離土的大環境下這很難實現。
記者連續走訪後發現,土地流轉關係的簡化背後一方面反映了入社農戶對自然以及制度風險的回避心態,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顯現出現代公司制度在目前農民合作社的水土不服,一些合作社的理事長、監事長成為擺設,不能真正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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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營實現“雙贏”讓職業經理人不再糾結
在目前崇州共營制模式下,農業職業經理人的收入究竟如何?記者對比了崇州合作社社員收入與大邑、新津、邛崍等臨縣種糧大戶支付的土地租金,發現二者基本持平。這意味著,在不考慮種植水準差異的情況下,經營相同面積的農業職業經理人與種糧大戶的收入相差並不大。
“雖然合作社存在一定的管理成本,但它卻使得土地集中的成本幾乎為零,農業職業經理人不用提前支付土地租金,更不用走鄉串戶協商土地流轉事宜。”業內人士分析,在崇州共營制模式下,磋商成本和土地租金問題都迎刃而解,這就是其前期能快速推動糧食規模經營的核心原因。
離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能順利實現轉型嗎?集中連片的土地從哪找?一手交地一手交租的土地流轉慣例是否將導致資金壓力?“我一家一家找鄉鄰談,相信經過這幾年的合作,鄉鄰願意退社把地流轉給我。”孫立告訴記者。
在近60%的土地都加入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情況下,沒有基層政府的支援,農業職業經理人要依靠個人力量快速實現土地集中,其中的難度可想而知。這也成為不少農業職業經理人目前最大的擔心。
而一些由農業職業經理人註冊成立的家庭農場則與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了一種新的依附關係。互幫合作社的職業經理人陳建偉在2014年成立了東潤家庭農場。農場成立後,他與合作社的關係並未改變,仍然負責300多畝土地的經營,但利用家庭農場,他辦起了養豬場、養鴨場,搞起了種養迴圈,去年還建起了農家樂。
在崇州,土地股份合作社與家庭農場都在各自發展著。作為地方政府,對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這兩種不同方式,鼓勵其共同發展,以保證土地流轉關係的穩定是大前提。與此同時,農業職業經理人作為現代農業發展模式的關鍵環節,如何使這一環節牢固?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的農業共營製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地方政府在積極引導其規範發展的同時,應保持開放包容的心態,在保障入社農戶知情權參與權的前提下,充分信任社員與職業經理之間平等協商的能力,鼓勵支援合作社探索多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充分尊重他們的選擇,才能最終實現雙方的共贏。作為農村能人代表的農業職業經理人,也應擺正心態,不能只為一己之私,凝聚各方力量將合作社真正做大做強,惠及鄉鄰,才是最大限度的實現自身價值,不負時代給予的寶貴機會。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