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6月1日消息(記者易玨盧靖)自5月1日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四大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至今時值滿月,迎來第一個納稅申報期。四大行業進度不一,招商證券研報預計8月初將全面完成四個行業的營改增工作,“進項抵扣”的問題如何迎刃而解備受關注。
建築公司老項目成本影響小 新項目利潤增加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建築業稅率為11%,較之前的營業稅率3%有大幅上升,建築業是四大行業中稅率提升最大的行業,能否確保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的重點便在抵扣環節。
央廣網記者採訪到中建方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稱“中建方程”),該公司是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管理的二級機構,業務以新型城鎮化建設為主,了解到該公司老項目(即合同開工日期在4月30日以前的項目)成本未受影響,新項目利潤總額將增加。
中建方程相關負責人周家權向記者透露:“我們公司的項目大部分是老項目,老項目採取簡易計稅方式,即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3%徵稅,而且老項目取得的分包發票稅率和營改增之前都是3%,這就是説老項目在成本上沒有影響。”
在新項目採用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是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按照11%稅率徵收。增值稅屬於價外稅,在進項稅充分抵扣的情況下,進項稅不計入成本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降低,也就是説營改增後利潤總額增加。
在進項稅發票方面,中建方程遇到了難題,周家權告訴記者:“土地一級開發、徵地拆遷補償費很難取得進項稅發票,如果土地一級開發、徵地拆遷補償都是按一般計稅方法全額徵稅的話,將對新項目利潤、現金流等影響會很大。”
有業內人士指出,營改增後,土地增值稅法也需要進行相應修訂。房地産企業一般計稅方法按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扣除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餘額為計稅基數,而土地增值稅也是按取得的收入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開發成本、開發費用等後的餘額為計稅基數,其中有部分收入既徵收增值稅又徵收土地增值稅,需要調整。
周家權表示,目前來看,總包給業主開1000萬元發票,分包給總包600萬元發票,營業稅制下,總包成本費用為613.44萬元(分包600萬元+稅費13.44萬元),利潤為386.56萬元。增值稅制下(總分包稅率都是11%),總包成本費用為605.28萬元(分包600萬元+附加稅費5.28萬元),利潤為394.72萬元,與營業稅制相比利潤增加了8.16萬元。
針對建築行業存在的轉包、分包,大量小規模納稅人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可能導致成本增加的問題,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他們確實遇到這個問題,正在跟合作企業想辦法。
“過去,一些建築企業只接項目不做項目,通過層層分包坐地分成。營改增將會倒逼企業索取進項的專項增值稅發票,促進企業經營模式轉變,專業分工細化。”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金融機構同業業務仍需明確 對個人客戶無不利影響
營改增另一塊難啃的骨頭是金融業,金融業的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被納入徵稅範圍,增值稅率為6%,雖然6%的稅率與原營業稅政策下5%稅率相比上升不大,但企業若不能足額取得進項稅額,仍存在自身稅負的上升風險。
就在5月1日營改增正式實施前夕,財政部發佈46號文,明確將質押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債券歸入“同業業務利息往來收入”,意味著二者不在增值稅收範圍內,市場此前對於債市的擔憂不再,“打補丁”文件備受業界好評。
除了“同業業務利息往來收入”之外,同業業務的營改增仍是目前銀行業比較關注的領域。恒豐銀行研究院相關人士在接受央廣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線下金融同業業務,營改增後徵稅範圍可能會較之前略廣,相信會有進一步的細則加以説明。”
興業研究公司分析師則更明確地指出,由於“金融機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項目中比較模糊的定義,許多銀行間的業務例如同業存單、NCD等是否納入徵稅範圍還需進一步明確。
畢馬威中國間接稅合夥人接受媒體採訪時亦指出,營改增新規基本延續了銀行間同業拆借免征營業稅的政策,對相關同業業務進行免稅,但是增值稅稅制下,對於同業業務的定義比營業稅有所收緊,同業業務可能受到一定影響。由於財稅部門正在積極收集業內意見和建議,可能會出臺後續文件,明確相關增值稅處理,因此,營改增對同業業務的影響尚待評估。
金融業“營改增”序幕剛剛拉開,恒豐銀行研究院人士對央廣網記者指出,由於營改增準備時間較短,鋻於系統改造、財務流程、人員配置、稅收徵管方面的困難,目前對貸款類業務徵稅仍是以毛利息為基礎的,未來隨著營改增制度及配套措施的完善,可能會選擇以凈利息作為徵稅基礎,從而達到為銀行業減負、提升我國銀行業國際競爭力、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的目的。
“營改增”會否對銀行利潤産生影響仍需觀察,上述人士認為並不會對普通個人客戶産生不利影響,“營改增”推出後,銀行根據制度的特點和影響加大了對自身相關業務形式轉變的研究,銀行潛在的變化將主要體現在産品的設計、構成和財務處理等方面。
農行財務會計部副總經理姚明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營改增”施行後,需要及時為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為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滿足客戶賬務處理的需求。同時,需要對現有産品組合模式和定價策略進行重新考量,在單個産品定價時,需要考慮客戶納稅人屬性,根據具體減稅效果合理組合産品,並適當調整産品組合定價策略。
對金融業全面徵收增值稅,在國際上尚不多見,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間接稅主管合夥人胡根榮在報告中指出。增值稅與營業稅在稅制原理、抵扣鏈條、發票管理存在諸多差異,金融業納稅人需進行週密準備,實現擴大抵扣鏈條、解決重復徵稅、優化稅收制度、助推産業升級的目標。
“營改增”作為國家推行結構性減稅的重要措施,自2012年1月1日啟動“營改增”試點到2015年底,“營改增”已累計減稅6000多億元,其中超過97%的試點納稅人實現稅負下降或持平,累計減稅3133億元;原增值稅行業(主要為製造業)可抵扣進項稅增加,累計減稅3279億元。
金融業、建築業等作為“營改增”最難推進的領域,已經有序展開,這意味著“營改增”步入深水區。自5月1日“營改增”在四大行業正式實施以來,行業運作平穩,減稅預期強烈,但各個行業的實施細節仍有待落地,政策設計需要更加明朗。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撰文指出,6月1日第一個納稅申報期是打響“報好稅”第二場戰役的時候。如果説“開好票”是必須闖過的戰略關口,那麼“報好稅”就是必須挺進的戰略腹地,而“分析好”則是必須攻克的戰略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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