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準備工作就緒 財政部:將啟動增值稅立法
- 發佈時間:2016-04-13 14:5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政部:下一步將啟動增值稅立法
擬簡並增值稅稅率,正研究中央地方稅收分成
距離5月1日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還剩兩周多時間。《經濟參考報》記者4月12日從國新辦發佈會上獲悉,財稅部門已經進入最後衝刺階段,目前既定的準備工作已經完成80%。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後,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啟動增值稅立法,通過立法鞏固改革成果,確立比較規範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稅率檔次多、抵扣項目不完整、大量臨時過渡措施等問題將伴隨立法的推進得到解決。
進展 營改增準備工作基本就緒
“目前,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已完成了準備工作量的80%。”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汪康在發佈會上介紹説,改革的配套文件已經出齊,徵管的移交工作已基本結束,國稅、地稅1100萬戶徵管資料移交工作已結束,70%的納稅人已經在國稅辦理了稅務登記。
此外,稅收徵管資訊系統涉及的12個軟體、106個模組的改造升級工作已基本完成並進入了聯調聯試,納稅人所需要的5月份發票量4億多份也如期發放各地。“納稅服務工作已妥善安排,因為這次涉及到國稅部門的戶管量大幅度增加,大體增加到30%至40%。”
“要啃硬骨頭。”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在國新辦的吹風會上如此形容此次營改增,同樣,汪康也坦言“責任重大,任務繁重”。確實,此次新增試點的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等四大行業涉及納稅人1100多萬戶,是原試點企業戶數的7倍還多,實現的營業稅佔原營業稅總收入的比例約80%,試點企業的稅收規模超過19000億,改革涉及面更廣。同時,這四個業態更複雜、社會關注度高,是增值稅改革的難點。
而如何確保營改增之後,所有行業的稅負能夠只減不增,也是各界關注的焦點。對此,史耀斌回應稱,會從試點方案的設計和執行兩個方面確保。
在試點方案的設計上,首先必須保證制度的設計體現只減不增的內涵。比如,實行營改增之後,房地産業、建築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原來在營業稅上的優惠政策改革以後繼續延續,比如説養老、醫療、教育、金融機構的同業往來等等,繼續實施免稅。“就是説過去的優惠政策把它平移到新的增值稅制度裏面來,保證稅負不增。”
政策執行方面,要求所有財稅幹部幫助培訓企業的財務人員,理解好這次營改增的政策是怎麼制定的,政策的內涵是什麼以及如何在新的增值稅機制之下申報納稅,確保政策不折不扣地全部落實到位,以免出現誤解、誤判或者人為製造出一些稅負增加的情況。
稅務系統人士告訴記者,在營改增的過程中,有個別企業的稅負水準是有可能上升的。另外,在營改增剛開始的前兩個月,很有可能因為進項稅抵扣發票獲取的問題等,有些企業感受到的稅負是上升的,之後才會下降。
效應 倒逼企業轉型優化經濟結構
談及全面推開營改增對結構性改革和穩增長的作用,史耀斌表示,全面實施營改增,也就是實行“雙擴”:第一個“擴”是把所有的行業,比如房地産業、建築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的範圍。第二個“擴”是把企業新增不動産所含的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這樣兩個擴大就使增值稅變成了一個全鏈條,5月1日實施之後,在中國所有的行業、企業都統一實行增值稅的稅收制度和運作機制。
這樣做首先貫通了所有行業和企業之間增值稅抵扣的鏈條,再沒有重復徵稅的因素存在了。同時,有助於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避免企業因為稅收而扭曲自己的經營行為,有助於經濟結構的優化。此外,由於實行了全鏈條的增值稅制度,因此,對於增值稅的政策制定,對於增值稅徵收管理都有非常積極的效果。
業內人士指出,營改增的推進也會倒逼企業轉型。當然,此次營改增是一次對所有行業減稅的改革。如同政府工作報告中所提到的,是本屆政府實施的最大的一次減稅。預計全年要減稅超過5000多億元,這對企業來講是一個非常利好的消息,有助於經濟穩增長。
展望 下一步將啟動增值稅立法
此次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是增值稅改革取得的階段性成果。財政部指出,現行增值稅制度還存在稅率檔次多、抵扣項目不完整、大量臨時過渡措施等問題。根據全國人大稅收法定的要求,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啟動增值稅立法,最終,通過立法鞏固改革成果,確立比較規範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營改增之後還有四項工作要做。首先是繼續完善稅制,包括簡並稅率、逐步完善和規範增值稅優惠政策,適時啟動增值稅立法。第二是把高檔消費納入消費稅徵稅範圍。第三是增值稅在大規模減稅後的應對措施,短期內通過增加赤字應對收入減少,中長期看要推進直接稅改革提高直接稅比重、優化稅制結構。第四個是分成比例調整。
目前,中國18個稅種中,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稅法只有三部。全國人大明確,要在2020年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尤其在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後,地位更是舉足輕重,增值稅立法無疑備受各界關注。
目前我國增值稅徵收依據是國務院1993年發佈、2008年11月5日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的立法規劃中,增值稅法等若干單行稅法、稅收徵管法(修改)被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
簡並稅率是增值稅立法首先要統籌考慮的問題。現在增值稅率分四個檔次,17%、13%、11%、6%,與世界上100多個實行增值稅的國家相比,我國的稅率檔次較多,存在一定的稅收漏洞,也會帶來一些稅收管理上的複雜性。
史耀斌在發佈會上告訴記者:“肯定是要簡並的,但不是5月1日實行了增值稅全面改革以後就開始簡並稅率。要根據增值稅的運作狀況,企業稅負的變化程度和經濟發展的要求,在增值稅立法時統籌考慮。”
此外,增值稅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也是涉及央地關係改革的重大問題。現在增值稅為中央地方共用稅,目前按中央75%、地方25%的比例分配。而此前本報記者獨家獲悉,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過渡方案徵求意見稿顯示,增值稅或改為中央和地方五五分成。史耀斌表示,“增值稅分成問題,現在正在研究過程中,研究的總體原則是要保持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