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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要讓納稅人有真切獲得感

  • 發佈時間:2016-03-04 07:21: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個稅改革,要優化稅率,更要優化稅制。通過個稅改革,讓納稅人和企業都能切實感受到稅收公平,都能有更真切的獲得感。如此,個稅改革才能到位。

  每年兩會,個稅改革都是熱門話題,今年也不例外。全國政協委員沙振權提出,在目前的物價和消費水準下,個稅起徵點應提到5000元才合理。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議,為切實減輕工薪階層負擔,促進稅收公平和社會再分配的合理化,建議個稅徵繳以家庭為單位。

  個稅改革之所以得到持續關注,是因為個稅是直接稅,納稅人對個稅稅負比間接稅更敏感,而個稅徵繳的缺陷也早已顯露無遺。目前,個稅收入60%以上來自工薪階層,成了“工薪稅”“白領稅”,3500元的免征額標準,與絕大多數一二線城市居民月均消費支出情況脫節,擠佔了納稅人的部分消費支出,這形同對納稅人的日常消費加稅。此外,儘管個稅實施7級累進制,以求調節收入分配,但由於30%、35%和40%這三檔稅率遠超企業所得稅稅率,這為高收入階層留下了逃漏個稅的空間。許多企業主將自己的工資定在個稅免征額標準以下,將開支列入企業運營成本,這顯然不利於個稅發揮稅收調節的基本功能。

  在人口快速老齡化、家庭結構因二孩政策落地出現變化的今天,無法合理調節收入分配的個稅制度越發顯露出滯後性。在當下和未來,多數個稅納稅人家庭將面臨贍養、撫養負擔趨於加重、房貸壓力有增無減的情況,如果個稅制度不能優化,工薪階層就可能不敢生養二孩,不敢消費,那麼二孩政策、消費刺激政策等,就可能淪為“少數人”的公共政策。其結果是既不利於經濟調控和社會政策發揮應有作用,也不利於形成穩定的橄欖型社會結構。從這個意義上講,個稅改革已是時不我待。

  不過也要看到,僅僅上調個稅起徵點,不足以彌補個稅存在的制度缺陷,也不足以讓個稅發揮調節貧富、配合宏觀經濟和社會政策的作用。一方面,在個稅稅率與企業所得稅稅率不協調的情況下,富人逃漏個稅的空間始終存在,個稅就難以擺脫“工薪稅”的實質;另一方面,無論個稅起徵點上調到5000元還是10000元,都不足以讓個稅稅制實現優化。

  個稅改革,要優化稅率,更要優化稅制。相較而言,改個人徵繳為家庭徵繳,是更可行的一步。財政部長樓繼偉曾多次表示,個稅改革的方向是轉向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根據納稅人家庭的贍養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這表明,個稅改革的呼聲已得到決策方的高度重視。

  新的個稅改革構想能否發揮積極作用,關鍵看個稅改革能否與結構性減稅銜接起來,能否與個人和企業減負、增強庫存消化能力等改革命題銜接起來。銜接不是紙面和口頭意義上的銜接,而是通過個稅改革,讓納稅人和企業都能切實感受到稅收公平,都能有更真切的獲得感。如此,個稅改革才能到位。

  本報特約評論員 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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