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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杠桿率6年升65.7% 間接融資推高企業負債率

  • 發佈時間:2015-09-28 08:16:36  來源:光明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從國際比較來看,中國的居民部門杠桿率偏低,政府部門杠桿率適中,而非金融企業的杠桿率則過高,構成了中國債務結構的突出特點。

  本報記者 包慧 上海報道

  2014年末,中國經濟整體(含金融機構)的債務總額為150.03萬億元,其佔GDP的比重,從2008年的170%上升至235.7%,全社會總杠桿率6年間上升65.7個百分點。

  《中國國家資産負債表2015》顯示,中國全社會總杠桿率呈現明顯上升的趨勢。報告在估算居民、非金融企業、政府與金融機構這四大分部門杠桿率的基礎上,加總得到了全社會總的杠桿率。

  其中,居民杠桿率在過去幾年增長較快。截至到2014年末,居民部門未償貸款餘額23.2萬億元,佔GDP的比重為36.4%。從2008年到2014年間約上升了18個百分點。家庭債務的增長部分伴隨著住宅按揭貸款的高速增長,另一部分原因是汽車貸款和信用卡貸款等新型消費貸款産品的增長。

  但是,報告也指出,即便如此,中國居民部門的杠桿率水準也還是要大大低於全球主要發達國家住戶部門平均杠桿率水準,2012年為112%,因此總的判斷是風險不大。

  從國際比較來看,中國的居民部門杠桿率偏低,政府部門杠桿率適中,而非金融企業的杠桿率則過高,構成了中國債務結構的突出特點。

  間接融資佔總債務比例達65%

  報告顯示,2008年之前,我國非金融企業的杠桿率一直穩定在100%以內,全球金融危機後,其加杠桿趨勢非常明顯。其中,資産負債率從2007年的54%上升到2014年的60%,上升5個百分點;其次,非金融企業負債佔GDP比重從2007年的195%上升到2014年的317%,上升122個百分點。

  2008-2014年,居民部門債務總額佔GDP的比重從18.2%提高到36%,上升17.8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部門從98%提高到123.1%,上升25.1個百分點;金融部門從13.3%提高到18.4%,上升5.1個百分點;政府部門從40.6%提高到58%,上升17.4個百分點。

  加總以上各部門,2014年末,中國經濟整體(含金融機構)的債務總額為150.03萬億元,其佔GDP的比,從2008年的170%上升到235.7%,6年上升65.7個百分點。

  如果剔除金融機構部門,中國實體部門的債務規模為138.33萬億元,其佔GDP的比重,從2008年的157%上升到2014年的217.3%,6年上升60.3個百分點。

  其中,非金融企業截至到2014年末的債務餘額為94.93萬億元,非金融企業杠桿率由2008年的98%提升到2014年的149.1%,猛增51%以上,隱含的風險較大。

  非金融企業部門杠桿率水準相較于美、英、德、日四國為最高。而非金融企業負債率過高,大部分源於中國的金融結構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自然提高企業負債率。截至2014年末,非金融企業及其他部門的銀行貸款61.8萬億元,佔到總債務規模的65%。

  去杠桿的“分子對策”和“分母對策”

  報告認為,任何金融危機其實都是債務危機,而全球知名經濟學家曾指出,2008年之前,全球杠桿率的上升主要由發達國家導致,但自那之後,全球杠桿率的上升主要歸因于發展中國家。這意味著,發展中國家可能成為下一場債務危機的主角。

  中國作為杠桿率不斷提高的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非金融企業的加杠桿趨勢必須得到應有的重視。而去杠桿是克服危機、調整經濟結構、促使國民經濟恢復健康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

  報告稱,去杠桿最直觀的方法是從“債務率=債務/收入”的公式出發,去杠桿的方法有“分子對策”和“分母對策”兩類。分子對策的手段包括:償還債務、債務減計、政府或中央銀行承接債務、降低利息支出等;分母對策的手段包括:結構性改革、擴大真實GDP規模、通過通貨膨脹擴大名義GDP規模等。

  但是,償還債務是去杠桿的基本途徑,用出售資産的方式償債,但是任何減債的方式都有緊縮作用,債務的收縮可能導致GDP的增速降低,其負面效應也不容忽視。而分母對策不會像分子對策那樣立刻見效,卻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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