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餘道路停車位公開招標(圖)
- 發佈時間:2015-05-26 08:33:11 來源:天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誰可參與投標?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註冊資本金2000萬元及以上
具有停車管理、場站管理、物業管理、公共事業經營管理、車輛經營管理經驗
本報訊(記者 萬紅 見習記者 魏薇)近期本市在道路停車管理等方面動作不斷,繼《天津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實施後,細心的市民不難發現,目前在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官方網站上已發佈了《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權項目招標公告》,將對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11個轄區內4萬餘個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權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後,這些道路停車泊位的中標者將擁有10年的經營權期限。
在此次公告中,記者發現各城區參與公開招標的道路停車泊位中,河西區的道路停車泊位最多,達到9569個;而濱海新區的道路停車泊位最少,只有526個;其他城區的道路停車泊位分別為河北區8293個、和平區5267個、河東區5698個、南開區4356個、紅橋區5045個、西青區1453個、東麗區647個、津南區529個、北辰區1427個。
什麼樣的人或單位可以參加公開招標?根據公告,本次招標的投標人需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備註冊資本金2000萬元及以上,具有停車管理、場站管理、物業管理、公共事業經營管理、車輛經營管理經驗,在人員、資金、技術(智慧化、資訊化)、服務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具有投資參股關係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係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此外,本次招標還明確了今後道路停車泊位的屬地管理責任,招標項目的業主均為各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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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識別
正規道路停車泊位?
根據相關規定,道路停車泊位應帶有停車標誌牌(即“P”牌),標誌牌上應標明收費單位、服務項目、停車場編號、泊位數量、定價形式、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停放時限、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道路停車泊位工作人員上崗統一著裝,佩戴二維碼服務牌證,嚴格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道路停車泊位停車服務收費標準,使用智慧停車電子計時收費系統和專用發票,做到規範經營、文明服務。
市民私設地鎖
最高罰款1000元
按照《天津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對非正規停車場泊位的相關規定,居住區規劃用於停放機動車的停車泊位、停車庫閒置的,責令限期改正,並對每一閒置泊位處1000元以下罰款;私自在道路上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阻礙機動車停放和通行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並可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公共建築、商業街區配建的公共停車場未全天向社會開放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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