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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錯泊位編號引來重復罰款

  • 發佈時間:2015-05-13 07:35:48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特區報記者 邱小香

  9日,網上出現一則“停車兩小時預交了21元冒出罰金752元”的帖子,網友“wish008”稱,其在路邊泊位預約停車兩小時,預交了21元後,準備提前開走,卻發現車輛輸錯泊位號被貼了500元違章罰單,晚上又接到短信通知,還得補交252元停車費,此帖一齣引發熱議。市交委對此非常重視,昨日召集媒體回應網帖質疑。

  泊位編號輸錯收到兩單罰款

  網友“wish008”在帖子中反映, 5月7日23時,他將車輛停在梅林水廠前四號路的收費泊位上,因路燈被行道樹遮擋,他停車後打開市交委道交中心的“宜停車”支付系統,借著微弱的燈光輸入了泊位編號124522,預約次日早上7點半至9點半的停車費。很快他收到道交中心的預約成功短信,次日上午又收到道交中心正常啟動收費的短信提示。沒想到,第二天早上9點他去開車時,發現車窗貼了一張違法停車告知書(委託),也就是車友眼中的“白條”,告知沒有按時啟動繳費程式,要扣罰500元,告知書上的泊位編號為124452。

  網友“wish008”稱自己視力不好,加上粗心大意,在輸入車位編號時輸錯了號,發現問題後他趕緊撥打道交中心96001和86225595電話申訴,理由是自己主動預約繳費,不存在主觀惡意,又加上車輛停在泊位內,不影響交通,相關提示短信也對他造成了誤導。但道交中心兩個電話的接線人員都回復是市民的過錯,應擔全責,道交中心無過失,500元的罰單不能取消。雖然上午9點半前就把車輛開走了,但到了晚上8點,網友“wish008”又收到道交中心短信,提醒他的車當天超時停車621分鐘,需補繳兩倍超時部分停車費共計252元,否則按違章處罰。

  網友“wish008”在帖子中質疑,自己舉報道交中心的工作人員逆行巡查路面得不到回應,只因輸錯泊位號,他卻面臨申訴無門、重復處罰的窘境。

  市交委稱已啟動糾錯程式優化系統

  該帖引起網友的熱議,網友紛紛吐槽“宜停車”軟體存漏洞、操作不方便、設計不夠人性化等問題。網友“losally”就表示,“宜停車”完全不容易停車,進去麻煩,超時麻煩,少交了麻煩,多交了退不了更麻煩。

  這則帖子也引起市交委的高度關注,並展開調查。昨日上午,該委召集了多家媒體記者回應網帖。市交委道交中心負責人表示,此事只是“個案”,“宜停車”使用總的效果“很好”。他説,網友“wish008”7日23時為小車繳停車費屬“宜停車”中的“次日續時”功能,因當時是免費停車時段,系統不在工作狀態,“宜停車”又具有代繳費功能,所以當時短信只是簡單發出通知,提示預約成功。但第二天7點30分扣費成功的短信,詳細告知僑香路輔道(南)124522號泊位,市民可能沒有詳細看短信內容,要不就會發現車停的地方和短信通知的不是同一個路段。

  該負責人説,市民錯把停車泊位124452輸入為124522,産生了錯繳預付費用21元、違停500元、超時罰款252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市民的過失屬於未按規定啟動繳費程式。因“宜停車”系統尚有不足之處,正在完善當中,目前道交中心已啟動了“糾錯”程式,經反覆核查比對數據和證據,錯繳預付費用因實際使用了泊車位不予退還,超時罰款經綜合各方面證據,考慮取消。

  對於500元的違停罰單,市交委稱罰款決定權不在道交中心,建議市民在規定時間向交警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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