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特區內路邊臨時停車泊位開啟收費模式
- 發佈時間:2015-01-01 22:2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深圳1月1日電 (記者 鄭小紅)深圳福田、羅湖、南山、鹽田等原特區內的1.32萬個路邊泊位,1月1日起開啟收費模式。
截至當天17時,深圳路邊臨時被佔用停車泊位5323個,佔用比例為44%。490名現場執法巡管人員共開出2189宗罰單。其中,泊位內違停警告1273宗,泊位外違停取證916宗。
深圳市交委負責人説,開始收費的一兩天內會採用柔性執法方式,處罰情況還要看現場把握。“今天的數據將上傳給深圳交警方面。”
路邊停車收費泊位分全日可停泊位、僅夜間可停泊位、非高峰時段可停泊位等三種形式。其中,全天泊位為全實線框,非高峰泊位為虛線框,夜間泊位是兩條平行短線,只有夜間(21:00—次日7:30)才能停放。
遵循“區域差別”和“分時差別”的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交通擁堵情況、公交發達程度以及土地開發強度,本次原特區內增設路邊臨時停車泊位分別按照一類區域和二類區域收費標準收費。一類區域包括羅湖、福田、南山、前海等區域的中心城區;二類區域包括鹽田區和原特區內除一類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一、二類區域最大的區別在於收費標準。一類區域的收費標準為首半個小時5元,之後每半個小時10元,全天最高265元。二類區域的收費標準為首半個小時3元,之後每半個小時6元,全天最高159元。
據介紹,深圳路邊停車收費支援手機支付。車主可以通過手機APP、96001服務熱線、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支付寶服務窗等5種方式繳費。對於沒帶手機或者不會使用智慧手機的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可以撥打客服電話、按照指引操作,或讓人代繳費,因為一個停車賬號可以同時購買多個泊位。
車主在路邊停車如果出現超時停車、未按照停車位標線停放等6種泊位內外違停行為,就會收到罰單。罰款金額最低500元,最高為2000元,部分違停行為還會被記錄到個人徵信系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