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奕龍:儘快修訂房地産領域法律法規適應新常態
- 發佈時間:2016-03-08 14:26:50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李春暉
房地産去庫存背景下,中小城市房地産投資與銷售持續低迷,部分房地産企業開發不規範、拖欠工程款等問題突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朱奕龍建議,國家儘快修訂出臺新的房地産管理法律法規。
朱奕龍説,《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是指導我國房地産市場發展的基本法律制度。2007年和20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相關條款進行兩次修改。但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不斷推進和城市房地産業快速發展,房地産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都發生重大變化。
“經濟新常態下,中小城市房地産企業資金趨緊,開發不規範、拖欠工程款、侵犯購房人權益、詐騙銀行信貸資金等系列問題日益凸顯。但現行法律的調整範圍過窄,處罰力度明顯偏低,空白點較多。近年來,政府部門只能選擇以政策代法,以文件代法進行管理。”朱奕龍説。
他建議,一是應當調整法律適用範圍,將現行的法律修改為《城鄉房地産管理法》,建立覆蓋城市和農村的房地産法律法規體系,將集體建設用地的開發活動和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開發建設納入該法範疇。新修訂的法律要與《物權法》《不動産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銜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與統一性。
二是完善房地産開發違法行為的認定及處罰制度,增加監督管理房地産開發商的條款,加大對違法違規者的處罰力度,規範責任主體行為,確保房地産開發商應當具備法律承諾的義務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