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陸續披露今年一季度各自的償付能力充足率,這是“償二代”實施運作以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首秀”。從已披露的數據來看,保險整體表現穩健,但也有部分險企償付能力充足率令人擔憂。以壽險為例,一季度新光海航人壽和中融人壽的償付能力充足率為負數;富德生命人壽、華夏人壽、長城人壽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接近100%,逼近監管紅線;另有9家壽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則在110%-150%之間。
今年初“償二代”正式施行,與“償一代”僅憑藉償付能力充足率一個指標判定險企經營狀況不同,“償二代”考核體系下,有兩大指標,即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險企需要分別保持在50%和100%才算達標。業內人士認為,由於此前不少激進險企啟動資産驅動負債模式,大肆發展高現價保險産品導致償付能力不足。在二代償付能力新標準下,險企將迎來大規模增資。日前,平安人壽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100億元10年期可贖回資本補充債券用以提高償付能力。今年年初,亦有富德生命人壽和長安責任發行過債券。此外,年初至今還有13家險企選擇股東直接增資。與此同時,險企也在對業務結構和資産配置進行調整。券商機構人士認為,高現價産品規模將逐漸縮減,險企“資産驅動負債”激進模式將終結。
多家險企償付能力下滑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披露一季報的124家保險公司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達標(超過150%)的險企有110家,佔比88.7%;12家壽險、2家財險顯示一季度償付能力不足。其中,中融人壽、新光海航人壽、國泰財險綜合償付能力嚴重不達標。已經披露了償付能力一季報的73家壽險中,除了新光海航人壽和中融人壽的償付能力充足率為負數外,接近監管紅線(100%—150%)的有富德生命、華夏人壽、長城人壽、國華人壽、珠江人壽、前海人壽等多家壽險企業。從當前數據來看,財險償付能力顯然優於壽險償付能力。業內人士認為,由於業務範疇和産品結構不同導致償付能力不一樣。對於當前一些壽險令人擔憂的充足率,主要是由於前兩年啟動了資産驅動負債模式,大肆發展高現價保險産品所致。
償付能力是指保險人可以償還債務的能力,同時也是衡量保險公司財務狀況時必須考慮的基本指標。與償一代以規模為導向,償二代以風險為導向進行管理,不同風險的業務對資本金的要求發生了顯著的變化。以償二代進行考核,使得即便保險公司規模相同但由於業務、投資結構的差異,對資本的要求也不一樣。從償一代到償二代,波動幅度較大的包括渤海人壽由去年四季末的4510%(償一代)下降至今年一季末的671%,太保安聯健康由去年四季末的3833%(償一代)下降至1015%,德華安顧由去年四季末的3944%(償一代)下降至905%,國聯人壽由3147%下降至570%。
在償二代考核體系下,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保持50%和100%以上便滿足監管要求,新考核體系于2016年一季度正式實施,要求險企按季度披露償付能力並隨時接受監管。對於償付能力不達標的險企,保監會將實行重點監管。從已經披露的數據來看,在“償二代”體系之下,七成險企一季度的償付能力已經出現下滑跡象。業內人士介紹,投資端的波動影響其償付能力,同時高現價産品也會消耗資本。一些償付能力較低的險企由於風格激進,在追求業績規模時會大力銷售高現價産品,這一風格在一季度開門紅現象中尤甚。
在償付能力下滑的同時,過去激進險企以短期、高現價産品擴張的風險也開始顯露。一方面短期産品已面臨期滿給付,另一方面這類産品的退保率高,給保險公司帶來雙重壓力。在一些激進險企償付能力受壓情況下,4家上市險企的償付能力則與去年四季度基本持平且充裕。業內人士認為,得益於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上市險企有能力使其償付能力保持平衡。如何保持充足的償付能力通過監管考核,不少險企可能會通過增資的方式保證其償付能力。
增資潮來臨
大規模增資與“償二代”考核不無關係,大的保險公司亦不例外。日前,平安人壽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100億元10年期可贖回資本補充債券,票面利率3.82%。據了解,這是該公司單次發行規模最大的一筆債券融資。平安人壽表示,本次債券發行所募集資金將用於補充公司附屬資本,提高償付能力和營運能力,增強抗風險能力。
富德生命人壽和長安責任在今年發行過類似債券,發行規模分別為80億元和5億元。據了解,今年已經有16家險企共增資超過400億元。此外,年初至今還有13家險企選擇股東直接增資,共計增資201.28億元。其中資産驅動負債型險企增資佔大頭,如“明天係”旗下的天安人壽和天安財險分別增資50億元和25.98億元、上海人壽增資40億元,而君康人壽、珠江人壽分別增資兩次,資本金分別由38億元、42億元增至62.5億元和56億元。業內人士表示,“償二代”的實施,保監會要求險企披露季報指標以達到動態監管的目的,未來增資將成為常態。在通過高現價産品高速擴張后,目前不少中小險企面臨增資壓力。券商研究報告認為,目前富德生命人壽與華夏人壽增資壓力最大,其2015年末凈資産分別為290.2億元和161.8億元,2015年分別銷售中短存續期産品975.1億元和1519.9億元,保費規模是其凈資産的3.4倍和9.4倍,需要增資的規模高達197.4億元與598.2億元。
華南一家壽險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公司成立到現在發展迅猛,業務規模急劇擴張利於股東方的項目資源,而早期的産品主要以短期高現價産品為主,在償二代新指標下,償付能力顯現不足。此前,股東方已經提前做了增資,在償付能力不夠充裕下,不排除股東方將繼續擇時增資。該人士表示,在增資的同時,公司也在對業務結構和資産配置進行調整,收縮包括萬能險在內的各類短期理財險的規模,進而逐步加大投入扶持代理團隊去發展長期産品的銷售。
激進模式面臨終結
2012年至2015年,平臺類保險公司通過高現價萬能險業務實現超高速增長。海通證券研究報告稱,2012年開始的險資運用市場化改革顯著提升了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率,為“資産驅動負債”激進模式創造了條件。眾多中小型壽險公司為實現快速衝規模,將萬能險作為“低成本”融資工具,借此實現迅猛發展“彎道超車”,市場份額大幅提升。
由於“萬能險+激進投資”的“資産驅動負債”發展模式可能帶來流動性、短錢長配、利益輸送等風險。在2015年下半年險資舉牌潮後,監管部門對於萬能險的監管逐步趨緊,萬能險成為重點監管領域。2015年12月開始,從資産配置審慎性監管、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管理、舉牌上市公司股票的資訊披露、規範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産品等多個方面,進行了更加嚴格的萬能險監管。
監管新政嚴格制約了平臺類保險公司的高現價萬能險業務,海通證券認為,根據《關於規範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産品有關事項的通知》,華夏、生命、前海等平臺類公司面臨保費、增資雙重壓力,高現價萬能險規模將被迫逐漸縮減,但5年的過渡期制度使得生命、華夏等公司免於“硬著陸”。2016年一季度,平臺類保險公司償二代下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接近監管紅線,産品策略和投資策略必須調整從而滿足以風險為導向的償二代監管要求。
在一季報數據披露後,監管機構對中融人壽、中郵人壽、信誠人壽和珠江人壽四家公司採取了監管措施。償付能力不足説明平臺類保險公司的“資産驅動負債”商業模式不能夠滿足以風險為導向的償二代監管要求,其産品策略、投資策略必須調整從而滿足監管要求。在監管新政下,華夏、生命、前海等平臺類公司面臨保費、增資雙重壓力,償付能力在償二代下接近監管紅線,高現價萬能險規模將逐漸縮減,“資産驅動負債”激進模式將終結。
(責任編輯:郭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