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客戶端
中國財經微信公眾號
中國新三板客戶端
中國新三板微信公眾號
商業銀行應與合作機構建立定期對賬機制,並由總行對合作機構的系統接入或託管實施統一管理,在本行與合作機構的網路和資訊系統之間保持風險隔離。 在代銷産品準入管理方面,商業銀行應對擬代銷産品開展盡職調查,原則上應由商業銀行總行對代銷産品進行審批,並以書面形式對分支機構代銷産品範圍進行明確授權。商業銀行應對代銷産品進行風險評級,不得代銷未經合作機構確認合規或未列入合作機構審批名單的機構發行的金融産品。 《通...
昨天,銀監會發佈《關於規範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的通知》,就商業銀行在代銷業務中出現的誤導銷售、未經授權代理銷售、私自銷售産品以及與合作機構風險責任不清等問題進行規範。根據監管規定,《通知》印發前,商業銀行已經銷售但不符合《通知》規定的代銷産品,應在産品到期或兌付後結清,不得繼續銷售。
5月13日,銀監會發佈新規,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代理銷售行為。 只能代銷持有“牌照”産品 昨日,銀監會發佈了《關於規範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代銷産品的範圍。 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除政府債券和實物貴金屬之外,商業銀行只能代銷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依法實施監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産品。 “關於商業銀行代銷産品的範圍,銀監會與證監會和保監會已進行了充分...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規定,除政府債券和實物貴金屬之外,商業銀行只能代銷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依法實施監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産品。關於商業銀行代銷産品的範圍,銀監會與證監會和保監會已進行了充分溝通。當前,金融牌照具體為銀監會頒發的《金融許可證》、證監會頒發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以及保監會頒發的《保險公司法人許可證》和《保險資産管理公司法人許可證》。同時,為給...
為進一步規範銀行代銷行為,上述通知規定,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代銷業務管理制度,由總行對代銷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商業銀行總行應對合作機構實施盡職調查,實行名單制管理。原則上應由總行與合作機構總部簽訂代銷協議,並由總行對代銷産品進行審批。 此外,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應對銷售人員及其代銷産品範圍進行明確授權,禁止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範圍開展代銷業務,禁止非本行人員在營業網點從事産品宣傳推介、銷售等活動,不得...
銷售人員及其代銷産品範圍將明確授權 為防止銷售人員私自銷售産品,《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對銷售人員及其代銷産品範圍進行明確授權,並在營業網點公示;商業銀行應按照銀監會有關規定在專門區域銷售,銷售專區應當具有明顯標識;商業銀行在營業網點或官方網站提供查詢代銷産品資訊的渠道;禁止商業銀行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範圍開展代銷業務,假借。
針對商業銀行代銷業務的投訴問題,《通知》強化了對代銷産品銷售環節的監管要求。一是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商業銀行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只能向客戶銷售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代銷産品;二是加強資訊披露和風險揭示,要求商業銀行告知客戶代銷産品的發行機構和産品屬性等資訊,充分揭示代銷産品風險,不得採取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等方式誤導客戶購買産品;三是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將代銷産品與存款或其自身發行的理財...
一是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商業銀行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只能向客戶銷售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代銷産品;二是要求商業銀行告知客戶代銷産品的發行機構和産品屬性等資訊,充分揭示代銷産品風險,不得採取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等方式誤導客戶購買産品;三是商業銀行不得將代銷産品與存款或其自身發行的理財産品混淆銷售,不得違背客戶意願將代銷産品與其他産品進行捆綁銷售,不得為代銷産品提供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
點擊查看更多
盛松成
如果各項數據表明經濟已經企穩或很快企穩,則降準的必要性就沒那麼大。
張曉晶
造成中國債務積累與杠桿率攀升的體制性根源在於國有企業。
楊建華
從中長期看,股市依然向好,但在股價快速上漲的背景下,短期要關注業績增長能否和股價相匹配。
劉興國
近期南船對旗下上市公司重組方案的調整,無疑引發了市場對此次南船業務整合的猜測。
劉平安
“新三板+H”模式落地為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揭開新篇章,為提升新三板市場管理水準和能力帶來機遇。
巴曙松
港交所與股轉的合作可參考滬港通、深港通的模式,預計今年6月7月將出現首批合資格三板企業上市。
崔彥軍
現在企業擬IPO熱情下降了很多,大部分企業對於是否要衝層保層保持著順其自然的態度。
周運南
A股和新三板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核心組成部分,並購重組逐漸成為上下互通、有機聯繫的重要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