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約車不容易
- 發佈時間:2015-10-13 09:19:29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王 輝
兩年前,滴滴、嘀嗒、神州、易到用車……專車、順風車、快車……不知先是誰家,更無法推算是哪種用車方式,讓很多老百姓體驗了共用出行。然而,不規範、不安全等一系列隱患,也讓更眾多人為這種新型出行方式捏把汗。這兩年,網路約車,一直是羞答答地難以走上前臺。
10月10日,出行圈發生了小“地震”:網路約車終於有了合法身份。這一天,交通部正式對外發佈了《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將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
《暫行辦法》從定位、運價、準入門檻、經營行為等多方面對網路約車予以規範。但是,過於嚴格的規範,引起社會一片歧異。
網路約車有名無分
那麼,《暫行辦法》到底向人們傳達了什麼內容呢?
●專車有身份了
按照規定,專車被納入計程車管理範疇,定義為“預約計程車”,具有專用標識,可以且只能通過網路預約、電話預約等形式提供運營服務。同時,現行計程車則被定義為“巡遊計程車”,相比“預約計程車”(即專車),既可以提供預約運營服務,也可以在道路上巡遊攬客、站點候客。也就是説,專車雖然有身份了,但是相比現行計程車,其運營許可權則受到限制,不能通過道路巡遊、站點候客等方式展開運營。
●私家車不能當專車用
《暫行辦法》中的第十二條規定,擬從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車輛,由車輛所有人向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應當符合以下條件:7座及以下乘用車;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具體車輛標準、營運年限和車輛標識,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這其實是明確了沒有“身份”的私家車以後不能再做網路約車司機了。私家車更不能開上專車平臺。
●拼車不能以盈利為目的
對於業內一直關注的私家車問題,《暫行辦法》中也給予了明確的答覆。據《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經營者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接入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不得接入除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之外的其他營運車輛或非營運車輛(私家車包括在內)。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遊攬客。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資訊對接開展運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拼車、順風車等名義提供運營服務。也就是説,今後,私家車拼車不能以盈利為目的。
●一輛專車只跑一個平臺
《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不得同時接入兩個或以上的網路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網約車經營者應當保證接入平臺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與接入的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
《暫行辦法》反映不一
有業內人士指出,此次交通部發佈《暫行辦法》與傳統計程車行業管理辦法無異,對網路約車這個新興事物制定出一套嚴格的管理標準,約束了共用出行這一新生事物。甚至認為,徹底消滅了共用出行經濟。《暫行辦法》還指出,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為私人小客車合乘或拼車、順風車等名義提供運營服務。這對於目前深受歡迎的滴滴順風車、優步等其他運營平臺的類似拼車、順風車的業務都將受到影響。對此,滴滴快的副總裁陶然表示關注,將繼續和相關主管部門溝通和反饋。優步則表示,優步中國會認真領會管理辦法的精神,並積極參與整個辦法制定過程。受影響最小的神州專車表示,對《暫行辦法》表示歡迎,將嚴格遵守交通部今年1月8日對“專車”發展的指導精神,堅持“專業車輛、專業司機”的B2C發展模式。
老百姓怎麼看?對於經常網路約車的王女士表示遺憾,她告訴記者,一直希望網路約車這個行業能進一步規範,就目前出臺的徵求意見稿看,完全束縛了它的發展。如果這個原樣政策出臺了,將意味著一種新型出行方式的終結,這是她仔細閱讀《暫行辦法》後的感嘆。北京中關村從事銷售工作的張先生告訴記者,因工作關係每天都會在外奔波拜訪客戶,網路約車盛行後,他每天都會順道帶上一兩個同路人。他説,掙錢是小事兒,讓我感覺做這件事很有意義,因為我對綠色出行做了小小貢獻,北京的藍天我也有份兒。接著他表示,《暫行辦法》基本是把共用出行這個新方式扼殺了。也有業內人士表示:“《暫行辦法》通過與司機簽訂勞動合同,禁止私家車等方式,徹底消滅了共用經濟。”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