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後2014年兩會建議和議案
- 發佈時間:2015-02-28 17:22:18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時習
關於加強馳名商標保護 修改完善《商標法》的議案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宗慶後
中央一直在倡導企業要實施智慧財産權戰略,創立中華民族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世界名牌。而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企業誠信經營,提高産品品質,實施技術創新,從而不斷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但僅僅是企業自身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支援。目前儘管《商標法》已經有馳名商標的相關規定,但在保護力度和措施上仍需要進一步加強。為此,就加強馳名商標保護、修改完善《商標法》提出以下建議。
一、國內企業的馳名商標正在遭遇跨類搶注行為的不斷侵蝕。由於我國商標註冊的商品分類很細,有幾十個類別,一千多個小類,數萬種商品,企業不可能花費高額的費用將其馳名商標在每個類別、每種商品一一申請註冊(即便這樣做了,還會面臨《商標法》所規定的註冊商標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銷的風險)。這樣的分類制度,就造成了很多企業和個人在與馳名商標所在類別不同的商品或服務上搶注與馳名商標完全相同的商標。就像“娃哈哈”早已是食品飲料商品上的馳名商標,不僅在國內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在國際上也有較大的影響力,但我們現在還在不斷遇到有人在化工、機械、電器等商品上搶注“娃哈哈”商標。這種商標搶注行為如果不予以及時制止,今後市場上就會出現幾個甚至幾十個冠以“娃哈哈”品牌的企業,而普通消費者卻無法分清究竟哪個是真正的“娃哈哈”。更為嚴重的是,一旦這些挂著“娃哈哈”牌子的企業進入市場發生品質問題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真正的馳名商標企業就可能蒙受不白之冤,其艱苦創立起來的商標聲譽可能被毀於一旦。因此,建議國家選擇一些具有很高知名度並且有希望發展成為世界名牌的商標予以全類別的保護,不準其他企業和個人在任何類別上註冊與馳名商標相類似的商標。
二、馳名商標本身就是企業通過誠信經營提供品質優良的商品和服務,由此取得具有較高市場知名度和消費者美譽度的品牌。對於符合這樣條件的品牌,就屬於馳名商標就可以給予認定和保護。《商標法》規定企業遇到商標侵權、假冒等問題可以去認定馳名商標從而獲得保護本身亦有一定的道理,但不應將馳名商標的認定僅限于這樣的途徑。為了更好地鼓勵企業創立品牌,我們對於具有市場知名度並且國內消費者認可的品牌應及時、主動認定其為馳名商標或者著名商標,以促進其發展,鼓勵其創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世界名牌。
三、要允許和鼓勵馳名商標企業對經過合法認定的“馳名商標”進行廣告宣傳。不僅要通過宣傳擴大其品牌的影響力,還要通過宣傳達到權利公示的效果,讓全社會都知道其為馳名商標,並予以保護。
我們相信,只有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我們才能創立真正的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中國民族品牌。
1、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選擇突破口的建議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宗慶後
改革開放三十幾年來,我國的經濟獲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時亦積累了不少矛盾與問題,影響了國家的進一步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一系列的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與措施,令人感到鼓舞,提振了國人的信心,2014年將是改革年,由於問題比較多,建議從審批制度改革與財稅制度改革作為突破口,一旦這二個改革成功,其他問題將會迎刃而解。現將二個建議的理由闡述如下:
一、審批制度改革
一是解決進一步發展市場經濟的問題,二是解決腐敗的源頭問題。實際上對民營企業來講不僅僅是彈簧門、玻璃門、旋轉門的問題,亦不僅僅是壟斷行業進不去的問題,而是各行各業的審批事項太多了,限制了企業的發展,實際上亦阻礙了國家經濟的發展。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審批制度改革確實很英明,抓住了發展經濟的命脈,但目前此項工作進度很慢、阻力亦很大,光靠取消幾十個、百把個本來就已沒有人去審批的項目是不解決問題的。浙江省委、省政府在這方面決心很大,提出來要做審批事項最少、審批進度最快的省,目前已經減少了60%的審批事項,而且加快了審批速度。例如杭州市從3月1日實行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後,我司新註冊了一個投資公司,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僅1個小時就辦完營業執照註冊登記手續。目前全省又在推行清理權力清單工作,進一步簡政放權。但由於我公司在全國各省均有公司,從全國情況來看審批制度改革的進度確實不容樂觀,而且各地亦都有自己制定的審批事項。全國有多少審批事項,我看亦沒有人能説得清楚,按照目前的改革進度到什麼時候能改革好,我看亦是一個未知數,因此建議審批制度改革按頂層設計的方法去進行改革:一是中央組織人員對審批事項進行清理,確定哪些事項尚需要中央政府審批,哪些事項允許地方政府審批的予以公佈,其餘的一律作廢,而且今後再立審批事項的必須經中央政府批准;二是完善確定各類標準,要明確告訴企業、告訴老百姓,做什麼事情需要符合什麼條件與標準,只要符合了標準,企業就可以自己去幹,不需要政府審批。政府的工作應著重放到事後監管上來,如果在監管過程中發現企業弄虛作假、違背標準的,就應當堅決從重予以查處。之所以要定標準,因為從我們以往的經驗來看,中國的事情往往是一放就亂、一收就死,如果沒有統一的標準一下子全部放開以後,就會出現不管符不符合條件都一窩蜂亂上的現象,到時候政府一看情況不對了馬上又要發個文件重新進行審批,導致審批制度的回潮,改革前功盡棄。所以我認為真正要做到長治久安就必須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個標準,企業依法執行,政府依法加強監管;三是仍要實行備案制度。這個備案不是審批而是要求企業告訴政府投資的行業、投資的規模以及技術水準等基本資訊。政府把資訊蒐集匯總了以後及時向社會公佈,從而可以避免和減少重復投資、過度投資和資源浪費。若把審批制度改革問題解決之後,放開了市場經濟,搞活了經濟,同時亦解決了腐敗的源頭,因為企業不需要再懇求官員審批了,亦沒有傻瓜會去拿錢賄賂了,亦就堵絕了權錢交易。
二、財稅制度改革
一是要解決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的分配問題及財權與事權相統一的問題,要給地方留足該用的錢,改變以往把錢全部收上去再轉移支付的辦法,這種辦法容易造成腐敗,亦是不少地方官員不得不跑部錢進;同時少量的人管了全國的發展與用錢,因情況不明,不可能合理用錢,同時有的地方官員還有拿中央的錢不拿白不拿、不用白不用的思維因而造成浪費;而且地方財政收入不夠用就造成了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把房價搞得剛性需求的老百姓買不起,而且增加了許多不合理的收費,加重了老百姓與企業的負擔,造成老百姓的不滿。二是要降低企業與老百姓的稅負,特別是實體經濟企業的稅負,增加老百姓的收入。降低了企業的稅負才能讓企業正常發展,解決創造財富、解決就業問題,增加了老百姓收入才能拉動內需,解決經濟發展的問題。目前財稅制度改革的思路要改變一下,不要老是盯著老百姓口袋裏的錢想方設法如何收回去,而是要考慮如何向老百姓口袋裏放錢。例如十八大提出來到2020年要讓老百姓收入翻一番,我們是否考慮制定好翻一番的收入標準,在此標準內可以免征個調稅,同時我們亦經常在説要培育中産階段,那麼是否對中産階級的收入標準亦定一個,在達到此標準之前是否可以少收點個調稅,不要造成企業給員工多發點收入又從稅收上把錢收回去了,永遠提高不了收入。另外農民是否可以通過提高農産品價格來提高收入,改變目前什麼都補貼的辦法,花了很多的錢農民也感覺不到收入的提高,還是不願意當農民,還不如將農産品價格提高,讓他們感到當農民還是很賺錢的,願意當農民,而原來補貼農民的錢拿一部分補貼一下城市低收入群體即可以了。我認為目前財稅改革首先財政部門的思路上沒有轉到降稅負、促發展的思路上來,關鍵是沒有把帳算清楚,目前財稅部門認為政府負債太多、赤字過大,感到目前財政收入還不夠用,因此還在想方設法增加稅收。我認為目前降低稅負是有基礎的,而且是必須降才能推動經濟發展,解決政府債務與赤字問題的時候與途徑,理由如下:一是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對外資企業、合資企業實行了二免三減半及徵收15%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我們的稅收是大幅增加了,而不是減少 ,因為稅基擴大了,儘管稅收比例降下來了,但稅收的絕對額是增加了,那我們為什麼不能對我們自己的企業降點稅,讓其加快發展。擴大稅基,稅收我認為會不減反增;二是目前2%的企業交了90%的稅收,我認為不合理。不少企業不偷稅漏稅就無法生存,而且不少稅收成了稅務官員的灰色收入,如果將稅負降下來,人人都依法納稅,我想稅收亦不會大幅下降,因此要加強稅收的監管。目前傳真機上、手機上天天有大量的幫助開增值稅發票的資訊,説明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現象已變成公開氾濫的事情了,這裡又流失了大量的稅收,若予以認真地打擊、清理,亦會增加稅收;三是政府要精兵簡政,納稅人養了大量的公務員及臨時工,所以都説地方財政是吃飯財政,養人太多了;四是三公經費開支寵大,目前已在壓縮,亦會省很多的錢;五是政府不能再投資了,很多的形象工程建了再拆、拆了再建亦浪費了很多錢財;六是對轉移支付要進行控制,對政府官員的考核要增加財政收支平衡這一條,目前越是貧困地區浪費越大,有的貧困縣已經不貧睏了,亦不願意摘貧困縣的帽子,甚至有的還積極爭取申報貧困縣的帽子,為的是能拿到更多的中央政府的轉移支付補貼;七是企業給員工增加收入,亦增加了企業的成本,因而産品肯定要漲價,産品漲價肯定會造成人民幣貶值,有錢人的存款亦會貶值,這樣實際上政府的債務與赤字亦與美國一樣,通過貨幣貶值而減少償還的壓力。國家僅要考慮增加收入比提高物價稍快一點、稍多一點,這樣老百姓亦會滿意並且還改變了消費習慣,從喜歡儲蓄轉向及時消費,同時政府將財力轉向重點解決社會保障問題、解決醫療、教育等問題,這樣老百姓既有錢花又敢花錢,這樣內需亦就很快拉起來了,促進經濟的發展。因此我認為深化改革首先從這二個突破口進行,將會刺激經濟很快地發展,老百姓的生活亦會有大幅提高,社會亦會穩定和諧,其他問題亦就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