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山發佈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的進展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2-28 09:43:07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茲提述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14年5月7日的“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的進展公告”(編號:臨2014-25),內容有關本公司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廣藥集團”)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高院”)提起的要求判令被告賠償因侵犯廣藥集團“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億元的民事訴訟已獲受理的相關情況。
近日,本公司獲悉,廣藥集團已向廣東高院申請變更訴訟請求,申請將原10億元賠償金額變更為29.30億元,並已根據通知向廣東高院補交案件受理費965.08萬元。相關情況如下:
一、原主要訴訟請求
判令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一”)賠償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廣藥集團(“原告”)“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10億元,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及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上述五被告一起簡稱為“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二、變更訴訟請求的相關情況
(一)變更後的主要訴訟請求
判令被告一賠償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293,015.55萬元,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二)事實及理由
案件受理後,廣藥集團根據法院受理通知書向六被告住所地工商局調取了六被告的工商登記,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工商登記檔案中的《外商投資企業聯合檢驗報告書》記載的六被告2010年、2011年、2012年的年度審計資産負債表和利潤表進行了專項分析,《專項分析報告》估算出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間,六被告凈利潤合計為293,015.55萬元。廣藥集團以目前最為有法律效力的被告自行向工商登記部門申報的利潤數額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並以估算出的數額為索賠依據依法向廣東高院申請變更訴訟請求。
特此公告。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