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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文明•傳承優秀傳統文化(五)|禮要“合理”

發佈時間:2022-05-23 15:53:03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宋逸民 | 責任編輯:蘇向東

 編者按】禮樂,是中國文化的標誌。中國自古號稱“禮義之邦”,禮樂之道為中國人確立了共同的價值理念和行為準則,中華民族也由此成為多元一體的偉大民族。了解禮樂文化,是了解中國文化,也是中國人自我理解的重要前提。民族復興需要文化自信,禮樂文明正是我們堅定文化自信的底氣。

中國網文化中國頻道特別推出“禮樂文明·傳承優秀傳統文化”欄目,闡發禮文化的內涵,揭示其精神真諦,探討如何發掘其中的精義,加以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提升大眾的文化自信與文化自覺,助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今天推出第五篇《禮要“合理”》。

文化學者 宋逸民

我們現代人經常問:“這合理嗎?”事情的合理與否,意味著合法性的有無。其實,中國古人更關心合“禮”與否。這是因為“禮”在古代被視為“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換句話説,合禮的自然也是合理的。要想合理,就要合禮而不能違背禮。

早在孔子之時,就有對“禮”與“理”關係的明確論述。《孔子家語·論禮》記載,孔子云:“禮者,理也。”(《禮記·仲尼燕居》作“禮也者,理也”)。“理”字最原始的意義是“治玉”,即加工雕琢玉石,後引申為剖分,又引申為條理、道理、義理等。所以,孔子的意思是説,禮的作用在於對混亂無序的東西加以分理,使之條理有序,從而合於道理。《禮記·樂記》又進一步説:“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禮表現的是世事中不可改變的道理,禮儀的規範因此而具有了天然合理性。換言之,禮是“理”的重要表現形式,它本于情理,建構倫理,體現天理。因此,無論是治學、修身還是為政,皆需依禮而行,以了解和把握其內在之“理”。

禮本于“情”理,人的情感因素是禮樂得以産生和發展的基礎。古語有雲:“情生於性,禮生於情。”“禮”乃因人情而作,這就是儒家常講的“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舉例來説,喪禮是在生命結束之後的儀式,表達了生者內心對逝者的哀痛之情。依據生者與逝者之間關係的親疏遠近不同,喪禮在形式上會有相應的安排,這就是古代的“五服”制度。在守喪的時長上,“三年之喪”是最長的,是兒子為去世父母所服喪的期限,表達的就是孝子最大程度的悲痛之情。之所以時間長,一方面是由於這種時間安排與內心哀痛的程度相稱,另一方面則是由於古人認識到,悲痛得越厲害,就越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平復心情。再比如,古代官員有“丁憂”制度,就是當官員的雙親去世的時候,朝廷要給予其三年的假期。這些都充分體現了禮是合乎情理的。“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有學者提出借鑒古代禮制,倡導“喪假”制度,我覺得非常必要的。

禮不僅要合乎情理,還反映著倫理。眾所週知,中國文化是一種“倫理本位”的文化,中國古代以血緣親情為基礎建構了一種順應人倫的社會倫理秩序。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人倫關係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人們能夠從中得到切實可感的體驗,而這些關係本身所具有的一些倫理性原則,又被融入到禮樂之中,以一種輕鬆活潑的狀態展現出來,發揮著教化、引導的作用。這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講的:“孔子便不是以乾燥之教訓給人的,他根本導人以一種生活,而借禮樂去條理情意。”“大興禮樂教化,從人的性情根本處入手,陶養涵育一片天機活潑而和樂恬謐的心理。”

了解《儀禮·士昏(婚)禮》《禮記·昏(婚)義》的朋友都會知道,傳統婚禮的形式相當嚴格細密,氣氛也莊重嚴肅。《昏義》上説:“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並將婚禮視為“禮之本”,這反映的正是古代社會對夫婦一倫的高度重視。《易傳》中就指出,人類社會先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之序,有上下之序才進而延伸出各種禮的規定以保障社會秩序。從這一社會發展的序列看,夫婦、夫子均屬於家庭的範疇,但夫婦則意味著家庭的開始,人類由此而得以世代傳衍,故“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但是,夫婦之間本沒有血緣親情,雙方由情感等原因而結合在一起,實際上是缺乏穩定性的。為了維繫這種重要的倫理關係,使其更為持久,所以便制定了嚴密而隆重的婚禮儀式。

禮反映著合理的行為方式,是公序良俗的體現。人們通過各種形式,比如家訓、戲曲、藝術、俚語等方式來傳達人須守禮的理念。在日本東照宮有一座馬廄,那裏經常遊人如織。大家之所以對此趨之若鶩,是因為那裏有個“三不猴”的木雕。三個神態各異的猴子,一個蒙眼,一個掩口,一個捂耳。稍微熟悉一點中國經典的朋友,馬上就會想到《論語》。孔子對弟子顏淵講:“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就是“四勿”。大概日本人不知道如何表現“非禮勿動”,就由“四勿”變為了“三勿”。其實,在我們中國,民間有很多以“四勿猴”為主題的文玩。這些都是要以此警醒人們,溫習並牢記聖人的教誨,視聽言動都要合禮。而“非禮”在古代則是一項極其嚴重的指控,嚴重者可以入罪。所以孔子教育兒子説:“不學禮,無以立。”

禮的內在精神還體現出天道之“理”。董仲舒有句名言:“天不變,道亦不變。”道之所以具有那麼崇高的地位,就是因為它的“永恒性”。“理”正如“道”一樣,也有亙古不變的特性。道與理,合為一詞就是“道理”。中國人愛講“道理”,信任“道理”。有個關於“道理”的故事。沈括的《夢溪筆談·續筆談》有一段記載,宋太祖問趙普:“天下何物最大?”趙普的答案居然是:“道理最大。”趙普算不得正宗的儒家士大夫,讀書不多,半部《論語》治天下的典故便與此君有關。所以,趙普這個回答確實了不起,非常合乎儒家的理念。儒家向來強調“道高於勢”,“理大於權”。更令人敬佩的是,作為皇帝的趙匡胤,對此答案“屢稱善”,看來他對此理念是深深服膺的。大家可以設想一下,如果換作朱元璋,聽到這個答案會作何反應。

禮除了要合乎情理、倫理、天理之外,在今天還要合乎“理性”。中國古代的禮,是從原始宗教發展而來,經過周公和孔子的“人文化”轉化,也就是“理性化”,才形成後世的文明形態。不過,人類歷史由傳統轉變為現代,其中一個特徵就是“理性至上”,古人所講的情理、倫理、天理,在今天也要經過“理性”的審查!傳統的禮,需要經過現代的洗禮,才能變得“合理”。傳統的“三綱”“三從”都在這種現代理性、現代價值觀念的審視下,被批判,遭到現代人的鄙棄。“跪拜禮”也因為所謂與“平等”觀念相齟齬而備受爭議,早在1912年就退出了官方禮儀,只殘留在民間社會的部分場合。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禮”,歷史上的王朝都有“制禮作樂”“移風易俗”的做法。如何判斷“禮”是否需要變革,其根據就在於“理”。今天,如果我們依然需要“禮樂”文化的滋養,那麼就不能把傳統的禮樂形式照搬到今天來,而必須合乎今天的“道”“理”,合乎“現代價值”。

我一向主張“與古為新”,將傳統與現代融匯貫通,才能使現代有“根”有“源”。如果我們還需要現代的“新”禮樂的建構,其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根據就在於“合理”,就是要與現代生活、現代價值相適應、相協調。一要立足時代,從現實的具體社會生活入手,不能脫離時代,否則就不會被大眾所接受。二要紮根傳統,將其中“合理”的部分繼承下來,加以“損益”。現代性雖然誕生於西方,但是現代文明應該有本土傳統特色而形成多元現代化,不能完全以西方文明的價值觀念作為現代文明圭臬,把傳統的民族的禮樂形式一概視為“封建的”“糟粕的”“陳舊的”而予以否定、拋棄。在過去的很長時間,我們往往以一種“現代人”的“傲慢與偏見”對待傳統,尤其是傳統的禮樂、風俗,結果付出了慘痛代價。如何協調好二者之間的關係,應該審慎再審慎,充分聽取專家與大眾的意見。

比如成人禮。中國上古時代就有,成人禮分男女,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加笄。而具體的成人禮的過程,非常複雜。這些年我參加過一些朋友設計的成人禮,有較為傳統的,也有相對時髦的。我個人以為,現代成人禮,應該賡續的是傳統成人禮的“禮義”,就是“成人之者,將責成人禮焉也。”也就是説能夠通過這一套禮儀,讓受禮的少年,産生明確的成人意識,擔負起成人的社會角色,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至於禮儀形式,則需要根據現代社會生活的實際加以變革。古代成人禮在家廟舉行,但我們現在大部分地方已經沒有“家廟”了。古代的“加笄”對現代女孩來説還勉強可以做到,但是男子“加冠”,因為男生普遍的短髮而無法束髮,所以便顯得有些滑稽。本來莊重的儀式,會因為這一個“細節”而喪失意義。因此,我設想的現代成人禮,男生可以穿著中式立領學生裝,既有東方氣質,又具現代精神,將古今中西融合在一起。加冠可以更換為其他形式,比如在上衣別上成人禮紀念扣、父母長輩贈送紀念禮物等。但是父母、師長的諄諄教誨、殷切希望卻不能缺少。其實,其他各種禮儀都可以有類似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既不失去“民族性”,也不違背“時代性”。

有朋友會問,為什麼非要以禮來表現理呢?朱熹解釋説:“禮即理也,但謂之理,則疑若未有形跡之可言。制而為禮,則有品節文章之可見矣。”理是抽象的,而禮則是可以感知的,而且禮本身不是隨意制定而是符合天道的。抽象的“理”不容易把握,要把“理”具體化到社會生活領域,那麼具象的“禮”就承擔了這樣的功能。

理解了“禮”與“理”的關係,我們就不會為各種誤解、歧見所糾結。不管是周公制禮作樂,還是朱子製作《家禮》,都有針對時代的思考,基本上做到了“合理”,因此在當時和後世産生了深遠的影響。但是,任何一種禮,都有時代性的一面,因此剔除過時的形式,根據時代變遷加以損益,才能保障禮的合理性、有效性。若干年前,岳麓書院殷慧教授出版了一部研究朱熹禮學的專著——《禮理雙彰》,這個書名令我印象深刻,它揭示了南宋大儒朱子禮學之所以影響深遠的奧秘。今天我們依然應該秉持“禮理雙彰”的精神,讓傳統禮樂煥發時代活力,讓主流價值之理念找到更為恰當合理的禮樂形式加以推行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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