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産品:重“文”也要重“質”(文化只眼)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産品開發的若干措施》指出,要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鼓勵開發兼具藝術性和實用性、適應現代生活需要、符合市場消費需求的文化創意産品,再次強調了文創産品開發既要有文化味,更要保證品質。
近年來,文創産品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不時可見“文創雪糕”、遮住表面圖案便毫無差別的卡片式隨身碟、印上名畫掃描圖就溢價數倍的明信片。品質低劣、缺乏創意的文創産品,反映出産品開發者借“文化”之名、行賺“快錢”之實的心理。而一些消費者或出於對文創産品的盲目熱情,或出於跟風心理,或出於“支援傳統文化”的樸素情懷,對劣質文創産品照單全收。事實上,文創産品儘管有較高的文化附加值,但首先是一種商品,品質是其底線,不論是文化文物單位,還是其他文創産品開發主體,都不能把“文化”當成産品品質低劣的“擋箭牌”。
文化文物單位要嚴選合作對象,竭力確保文創産品品質。由於大量文創産品都屬於食品或日用品,這對其品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因為文化文物單位的主要職能不是生産,所以多選擇合作或者貼牌代工的方式尋找合作夥伴,在選擇合作對象時就更應謹慎。文化文物單位與品質有保障的老字號或者大品牌公司“跨界”合作是一個有效辦法,文化單位提供文創産品中的文化元素授權,企業則用精湛的技藝提供産品,二者強強聯合,既增加了産品的文化附加值,又保證了産品品質。如不久前中國國家博物館旗下的“國博美饌”品牌與老字號茶莊吳裕泰聯名推出的“花語茶言”禮盒上,國博館藏《百花圖》的圖樣與清代乾隆皇帝所題詩句,為商家的茶葉禮盒增加了文化內涵與收藏意義,而老字號的品質也保證國博這塊“金字招牌”不會被劣質商品拖累。
文化文物單位要主動創新,打開思路,不能只滿足於生産“打卡式”産品。文創産品最忌空有“文”而少“創”。優秀的文創産品,能夠將文化元素進行整合與重組,在保證其文化元素不變味的基礎上進行衍生與再創作。作為産品,“有趣”和“吸引人”才能在市場上脫穎而出。文創産品與生俱來地肩負著宣傳文化的使命,敷衍了事的設計只會令人反感,用心才能真正發揮優秀文化元素的力量,讓更多原本不了解、不感興趣的消費者愛上這些文化瑰寶。如故宮博物院出品的《謎宮》系列解謎遊戲書,以真實歷史事件為背景,將清宮文物作為素材融入其中,由讀者扮演“偵探”,在推理解謎的過程中自行發現“紫禁城的秘密”,兼顧文化性與遊戲性,受到好評。不少消費者得知第二部出版便選擇直接購入,成了産品的“回頭客”,很多人也是由此萌生對歷史和傳統文化的興趣。
不同於普通的流水線産品,別具匠心的設計和創意是文創産品的命脈。但長期以來,盜版問題嚴重困擾著文創産品的開發者和消費者。嚴格監管、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勢在必行。不久前,河南博物院出品的考古盲盒,因其設計寓教于樂,將體驗考古挖掘的理念融入産品設計,受到消費者喜愛,甚至火爆到網店剛上線即被搶購一空。但隨之而來的盜版也給開發者和消費者帶來很大困擾。這些“李鬼”或是宣稱有內部渠道進行代購,或是直接盜用正版産品的宣傳圖,但産品品質、內容、包裝都與正版相去甚遠。不少消費者購買後直呼“上當”。對文創産業出現的侵權盜版、胡亂授權等現象,政府和監管部門要“重拳出擊”,嚴厲打擊,這既是對開發者創作熱情的保護,也是對消費者正當權益的維護,更是市場長期良性發展的前提。
關於我們 合作推廣 聯繫電話:18901119810 010-88824959 詹先生 電子郵箱:zht@china.org.cn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京ICP證 040089號-1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04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