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爾以及藝術小分隊的其他探員看來,制訂誘敵出洞的計劃是整個工作當中最有趣味的部分之一。尋找失竊的藝術品在諸多基本原則上與警方的其他工作截然不同。其首要的目標是尋獲失竊的藝術品,並把它重新擺放回它應該待的地方,抓住案犯並把他們關進監獄反倒是次要的目的了。(通常情況下,等到警方找到線索,最初下手行竊的賊人早就跑得蹤影不見了。)成功破案的希望在於,必須找出合理的方式,成功地打動罪犯,讓他願意把早已藏匿于廢棄倉庫或者火車站儲物櫃裏的藝術品取出來,這樣警察才能人贓並獲。要做到這一點,首先就需要廣泛佈下眼線,去蒐集各種傳聞和密報。直接與疑犯硬碰硬基本上是行不通的,要知道一腳把門踹開並大喊“警察”亮明身份確實威猛得緊,但要是這麼幹,到哪兒能找到失竊的藝術品呢?
對藝術小分隊的探員來説,編造故事所佔的分量和所花的精力大體上可以與逮捕罪犯等量齊觀。譬如説,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期,神秘的日本買家花費創紀錄的天價求購大師的名畫——五千四百萬美元買進梵谷的《彩虹》(Irises),七千八百萬買進雷諾的《煎餅磨坊的舞會》(Ball at the Moulin de La Galette),八千二百五十萬美元買進梵谷的《加歇醫生的畫像》(Portrait of ),當時藝術小分隊的探員們極力想從這些轟動的新聞中獲得些有利資訊。要不然找一位會説日語的探員,讓他扮演一名黑幫分子,或者一位想要在自己家的壁爐上方挂上一幅大師名作的企業界大亨?
“你得試著像編劇一樣思考問題,”迪克?埃利斯説,“要把某些事情編織得活靈活現,那可是一件相當有挑戰性的事情。你必須仔細審視,並且問自己:‘這樣説真的站得住腳嗎?人們會相信嗎?這麼説不會太怪異了吧?’”
一個好的引誘計劃需要把很難調和的多種因素結合在一起。好的封面故事都很簡單,因為它必須一上來就打動人心。沒有綵排,首次登場就已經是公演了。由於在各個環節上難免出現錯誤,關鍵就是找到一位便衣,他能夠即興發揮。(探員們面對的困難不僅僅是缺乏綵排時間,他們還必須面對最天才的編劇都不曾面對的難題:他們只能為自己編寫臺詞,而參與演出的另一半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就不是他們能夠控制的了。)
與此同時,引誘計劃還得編制得足夠複雜,不要讓人生疑。歹徒們都很神經質,他們總是在狐疑,總是在設法識破警察。如果某個誘捕計劃異常誘人,反倒可能打草驚蛇,那可就沒得玩兒了。
“最重要的是,”埃利斯説,“你需要坐下來看著竊賊,努力去揣摩你所面對的這些傢夥是哪種類型的罪犯。你必須讓自己合他們的胃口,並且營造出一種讓他們感覺舒服自在的氛圍。那也就是説,你必須讓他們覺得自己掌控著局面,而事實上是你營造出了這種假像,真正的主動權已經被進行偵破活動的警方所掌握了。”
這就像那種“他知道我知道他知道”的遊戲,但凡腦筋不夠靈光,你就會輸掉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