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財經時報”名頭唬人違規辦網丨上海市網信辦依法關閉一非法從事新聞資訊服務網站

  2017年6月1日起,《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1號令)正式實施。根據《規定》,通過網際網路站、應用程式、論壇、部落格、微網志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路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應當取得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範圍開展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活動。《規定》所稱的新聞資訊,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道、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道、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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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市網信辦接網民舉報發現,上海領訊資訊技術有限公司運營的“財經時報網”在未取得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的情況下,以“財經時報”的名義違規採訪、發佈、轉載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擾亂網際網路新聞資訊傳播秩序,其行為已違反《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

  上海市網信辦會同市新聞出版局聯合約談了“財經時報網”負責人,市新聞出版局指出其沒有任何傳統新聞出版資質,市網信辦也指出其在未取得網際網路新聞服務資質的情況下,以“財經時報網”名稱誤導公眾,違規開展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要求其立即更改網站名稱、停止違法違規行為。接受約談後,“財經時報網”在規定的期限內拒絕配合執法,未停止違法違規行為,上海市網信辦已協調相關部門依法予以停止接入。被停止接入後,該公司才表達了願意配合的意願。

  上海市網信辦負責人強調,無論是網站還是自媒體,未取得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不得擅自開展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上海市網信辦再次警告有關公司、個人,從事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必須要取得網信管理部門的許可。上海市網信辦將繼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從重從嚴從快打擊網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歡迎社會各界、廣大網民積極據實舉報違法違規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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