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整治網際網路違法廣告 上半年罰沒款超1400萬元

   8月26日,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查處網際網路違法廣告案件1868件,罰沒款超過1400萬元。在該局通報的十二個典型案例中,包括微店利用微信小程式發佈虛假産品文案,教育機構官網發佈虛假培訓內容,投資公司網站非法發佈理財廣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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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網際網路廣告已成為廣告監管的重要戰場。在浙江,自今年部署開展網際網路廣告整治工作以來,浙江省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共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宣傳599次,進行行政約談949次,查處網際網路違法廣告案件1868件,罰沒款1444.12萬元。此次通報的典型案例涉及教育培訓、醫療器械、網際網路投資理財、房地産及健身美體等不同消費領域下的網際網路廣告主體,樣本多樣,頗具代表性。

  典型案例中罰款金額最大的案例來自內蒙古腦立方全腦應用訓練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其下屬的奉化分公司的廣告文案中,因包含了“單詞記憶效率提升百倍”“一目十行過目不忘”等過分誇大宣傳的廣告內容,並對培訓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被罰款60萬元。

  涉及網際網路投資理財的廣告處罰也頗具代表性。浙江麗澤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在發佈廣告文案中作出“年化利率11%”的保證性承諾,且均無風險提示和警示,被罰款20萬元。博恩惠爾資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的廣告中含有“協助高凈值客戶獲得穩健收益,規避人民幣風險,實現全球化資産配置……為客戶提供託管和包租等一站式解決方案”等違法內容,被罰款11萬元。

  此外在醫療器械領域方面,杭州仁德婦産醫院有限公司在其公司微信公眾號和官網上發佈含有“配備有現代化醫療設備和高精尖檢查儀器……使患者得到最高效的治療和最快捷的康復”等虛假誇大內容,被罰12萬元。

  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希望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通過案例引以為戒、嚴格自律,依法做好廣告審查發佈工作,自覺遏制違法廣告;同時請廣大消費者加以甄別防範、監督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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