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許多公眾號都在發佈一則消息,説公安部發佈最新通告:8月1日起,車牌綁定駕照,消分(注:應為'銷')“實名制”,理由給的也很充分,這樣做是為了杜絕黃牛黨,治理這種銷分亂象,除了不能找黃牛黨以外,也不能用家人的駕照代扣分了。
某平臺上一個名為“中國車視”的賬號也發佈了一條文章,言之鑿鑿稱“公安部最新通告:8月1日起車牌綁定駕照,消分(注:應為'銷')‘實名制’。”
再加上一張公安部新聞發佈會的資料圖,每一位看到此文的駕駛人都極可能信以為真,但實際上仔細觀察後,就會發現並沒有官方發佈這一消息。
5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佈辟謠。鄭重表示此條資訊為假新聞!
目前,關於機動車與駕駛證綁定、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等方面無任何新規出臺,依然按原規定執行!
肯定很多人會問“原規定”是什麼吧?繼續往下看。
2018年2月,為了讓群眾通過網際網路處理交通違法更方便,防範“黃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半年後,即2018年8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對公安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機APP(以下統稱“公安部交管服務網際網路平臺”)交通違法自助處理功能進行了優化。主要內容有:
第一,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途徑。
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前往交管部門業務窗口或通過“交管12123”APP將該車輛備案到本人名下。備案後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注:本人名下機動車,註冊並登錄公安部交管服務網際網路平臺後會自動關聯。)
第二,備案後,可自助處理的交通違法的範圍。
1、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①由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②單條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③待處理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與駕駛人當前累積記分分值之和不滿12分。
2、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在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基礎上,可自助處理無記分交通違法,或在備案後發生的有記分交通違法。
第三,備案數量要求。
1、每位駕駛人,最多可同時備案3輛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沒有累積數量限制。
2、每輛機動車,除車主外,最多可同時被3名駕駛人備案,也沒有累積數量限制。(注:如果車主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務網際網路平臺的註冊用戶,他的車同樣可以備案到其他駕駛人名下。)
造謠動動嘴,辟謠跑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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