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貨!權威專家解讀2017年網信辦新規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網際網路建設管理運用不斷完善。2017年,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密集發佈新規,讓網際網路治理體系不斷趨於完善。網路傳播雜誌整理權威專家對部分網信辦新規的解讀,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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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2日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對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管理、網信管理體制、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等作出了規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專家解讀
  
  復旦大學網路空間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 沈逸
  
  從內容來看,該《規定》是目前事實上在執行的各項與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相關的重大管理要求的集合體。相關規定在此前“微信十條”“微網志十條”等已經有所體現;有關資本進入的問題,也與目前中國的做法保持了嚴格的一致;但此次《規定》作為一個整體發佈,更加細緻、更加完整、更加權威,同時也展示了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9”講話精神,明確自身工作定位,高效推進依法治網的戰略意志。更直白地説,《規定》已經醞釀和討論了幾年時間,這次推出,是瓜熟蒂落的自然進程。
  
  2017年5月22日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旨在進一步細化《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有關條款,提高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管理規範化、科學化水準,促進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健康、有序發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專家解讀
  
  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網際網路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方禹
  
  《實施細則》首先具有指南性,對1號令沒有細化規定的部分予以明確和解釋,比如關於許可類別問題,1號令對2005年《規定》三個類別進行調整,規定“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包括網際網路新聞資訊采編發佈服務、轉載服務、傳播平臺服務”,分成了三種服務類別。為便於理解,《實施細則》對三種類別分別作出了界定,有利於申請者明確申請從事哪一類別的服務。《實施細則》同時也具有規範性,它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對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管理中的受理、決定、時限、變更手續等問題提出了具體要求,對申請材料的具體體現形式也進行了逐一列明,這些都是在1號令的基礎上提出的更細化的要求,需要申請者、地方網信部門遵照執行。
  
  2017年8月25日
  
  《網際網路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
  
  《網際網路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旨在規範網際網路論壇社區服務,促進網際網路論壇社區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專家解讀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這部旨在促進網際網路論壇社區法治化進程、保護網民合法權益和維護網路安全的新規,既是《網路安全法》在網際網路論壇社區領域的具體適用,也是網際網路論壇社區服務提供者依法辦網的指引。《規定》是我國網際網路論壇社區發展和管理實踐多年經驗的總結,回應了新時代對網際網路論壇社區服務的法治化要求,有利於保障公眾知情權和公共利益。
  
  2017年8月25日
  
  《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
  
  《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旨在深入貫徹《網路安全法》精神,提高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水準,促進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健康有序發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專家解讀
  
  汕頭大學國際網際網路研究院院長、網際網路實驗室創始人 方興東
  
  本《規定》對跟帖評論服務的內涵和外延首次進行了定義,對提供跟帖評論服務的提供者明確了包括“後臺實名”、資訊保護、審核管理、服務從業者和不良資訊處置等內容,強化了服務提供商的主體責任。總體思路基本延續了中國網路治理一貫的指導原則:進一步明確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進一步強化網路服務商的主體責任,而對於網民的規則依然著重在加強自律,符合網際網路的特性和發展趨勢。
  
  2017年9月7日
  
  《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旨在促進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的網路文化,為廣大網民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空間。自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專家解讀
  
  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教授、網路法與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主任 王四新
  
  對於群主和成員是否需要對群裏的資訊承擔責任的問題,需要明確的是,《規定》的出發點或精神並不是給群主或成員造成不敢使用群組服務的後果。《規定》之所以要求群主甚至是成員在某些情況下承擔責任,主要是為了提升群主的責任意識,向廣大群主傳達的是“誰建群、誰負責”的理念。這裡要強調的是,根據《規定》,群主的主要責任是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平臺公約,引導規範成員文明互動、理性表達、有序交流,或者利用群規及時將髮發資訊的成員移出群聊,或者及時將違法違規行為向平臺舉報或國家設立的專門機關舉報等等。無論是《規定》本身,還是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沒有讓群主在任何情況下,不區分群主是否盡到注意或管理義務,就不分青紅皂白讓群主負責。
  
  2017年9月7日
  
  《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旨在促進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資訊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自2017年10月8日起正式施行。
  
  專家解讀
  
  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院教授 沈浩
  
  《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明確了公眾賬號責任人即公眾賬號資訊服務使用者,提出了比較完善的管理體系,包括設立總編輯等資訊內容安全負責人崗位,建立健全用戶註冊、資訊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並規定了資訊傳播的合法性。整個規定可以看作是一個從責任人到管理者到監督者的行業規範守則,是對公眾賬號內容生産和傳播整個流程的制度管理。
  
  2017年10月30日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管理規定》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管理規定》旨在強化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提供者內容管理主體責任,促進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健康有序發展,規範指導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專家解讀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副教授 吳沈括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管理規定 》其宗旨正是規範開展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定》作為對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領域新技術新應用規範治理的重大嘗試,體現了安全與發展並重的平衡監管思路,是具有積極重大意義的管理制度創新。
  
  2017年10月30日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管理辦法》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對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的管理和服務,維護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健康有序發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專家解讀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 支振鋒
  
  《辦法》貫徹黨管媒體原則,遵循憲法、法律要求,首次從制度層面明確了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加強教育培訓的要求,以及監督管理的措施,緊緊抓住“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這個關鍵少數,牢牢把握“推動構建風清氣正的網路空間”這個根本目標,將監管觸角全方位伸向各類新媒體平臺,努力實現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治理和監管全覆蓋,確保從業人員“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辦法》體現了對新媒體時代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規律的深刻認識,對於在國內外複雜網路空間治理形勢下,建設一支具備政治大局意識、明確法律法規底線、堅持職業倫理、掌握專業技能的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從業人員隊伍,將發揮重要作用、産生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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