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在新《廣告法》實施兩週年、《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一週年前夕,浙江省工商局對外公佈了十個不同違法情形的典型廣告案例。其中,網際網路廣告案件佔總案件數的73.83%,這意味著網路廣告已成為廣告監管的主戰場。
據了解,今年以來浙江省工商(市場監管)機關貫徹實施《廣告法》,嚴肅查處各類虛假違法廣告行為,進一步加大廣告監管執法力度。1-8月份,全省共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2055件,罰沒款2582.95萬元。其中,重點領域廣告案件總體平穩,戶外廣告違法案件進一步減少。上半年全省共查處戶外廣告案件101起,同比減少30.4%,案件同比連續三年下降。
值得關注的是,網路廣告案件爆髮式增長,已成為浙江近年來違法廣告的新特點之一。據浙江省工商局廣告監督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上半年,該省網路廣告案件和罰沒款繼續大幅增加,共查處網路廣告案件962起,同比增加186.31%,佔總案件數的73.83%,成為廣告監管的主戰場。
浙江省工商局廣告處表示,將繼續加大對廣告市場監管力度,根據屬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打擊虛假違法廣告專項行動,做到“露頭就打,出現就查”。同時,將繼續加強行政指導力度,提高主體自律意識。採取網路授課、定向發佈預警、約談、定期培訓等多種行政指導方式,使廣告主和廣告從業人員理解掌握相關法律法規,規範廣告內容發佈,規避風險,從源頭上遏制虛假違法廣告發佈。
此次公佈的
十個不同違法情形的典型廣告案例
01
浙江嶸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佈虛假廣告案
廣告類型:電子商務平臺廣告
主要違法情形:廣告宣傳的贈送積分內容與實際不符
當事人為吸引消費者在某電子商務平臺進行消費,在商務平臺和印製的宣傳冊中承諾“會員註冊後,線上上商城、線下加盟商家消費,可獲得消費額的30%-50%積分贈送,積分每天贈送,承諾將公司前一天營業額的5%以積分的方式贈送給擁有積分點的會員,贈送積分按積分點的數量平均分配”。經查,其宣傳贈送積分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實際贈送積分比例未能達到宣傳所稱的經營額5%,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被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並處以罰款。
02
寧波聲廣傳媒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廣告類型:保健食品廣告
主要違法情形: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的形式變相發佈保健食品廣告,使用醫療用語。
當事人為推銷其保健食品,製作《人間晚晴》節目,授權上海配合廣告有限公司與湖北長江廣電廣告有限公司簽訂發佈合同,在湖北有關電視臺播出。該節目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的形式變相發佈保健食品廣告,且廣告中含有“治療心臟及預防房顫”等醫療用語。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被寧波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
03
溫州漫遊未來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廣告類型:影視服務廣告
主要違法情形:廣告中含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用語
當事人在“溫州漫遊未來影院”微信公眾號上發佈廣告,廣告畫面為一對男女抱著枕頭相互依偎靠在床上,配有廣告詞“未來床上看電影,這才叫做愛”。文字結合畫面,使得廣告內容歧義十分明顯,造成不良影響。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被溫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並處以罰款。
04
上海岳家置業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廣告類型:房地産廣告
主要違法情形: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的承諾
當事人在宣傳湖州“德鴻•練溪上郡”樓盤的戶外廣告中,使用“德鴻上郡……坐擁百萬旅遊客群、做長三角穩賺投資商”等宣傳用語,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的承諾。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被湖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
05
紹興諸暨傅某發佈違法化粧品廣告案
廣告類型:化粧品廣告
主要違法情形: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對産品和經營情況進行不實宣傳
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伊人時光”化粧品廣告,其中含有“伊人時光是中國最頂尖一次性祛斑品牌”“伊人時光經過100年發展成為‘香港祛斑王’藥粧第一品牌”等宣傳用語,並對其産品和經營情況進行虛假不實宣傳。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被諸暨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並處以罰款。
06
金華壯誠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何宅分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廣告類型:醫療器械廣告
主要違法情形:廣告表述與相關部門審查內容不一致
當事人為提高産品銷量,通過在經營場所內召集消費者體驗、以發放宣傳冊廣告和現場講解等方式,對其銷售的高壓電位治療儀進行宣傳。其宣傳冊中使用“高壓電位治療儀使用 100%安全”等廣告用語,廣告表述與相關部門審查內容不一致,未標注“請仔細閱讀産品説明書或者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等內容。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被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
07
舟山市信亨電子商務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廣告類型:食品廣告
主要違法情形:涉及疾病治療功能
當事人通過其淘寶網網店宣傳銷售海蜇頭、海蜇皮等産品,在其網頁發佈含有“海蜇是一味治病良藥……海蜇有清熱解毒、化痰軟堅、降壓消腫之功……”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內容的廣告。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被舟山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
08
台州天臺艾爾商貿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廣告類型:服裝廣告
主要違法情形:貶低其他生産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
當事人在天貓商城開設的“南極人艾爾專賣店”網店中,利用圖片等形式對比其他品牌同款産品,通過具體描述産品品質的優劣,達到宣傳銷售産品目的,且當事人並無事實依據證明該産品品質優於其他同類産品。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被天臺縣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
09
寧波江東銘吉二手車經紀有限公司發佈虛假廣告案
廣告類型:二手車交易廣告
主要違法情形:虛構二手車交易資訊
當事人在“易車網”“58同城”“汽車之家”“趕集網”等二手車交易平臺上,發佈虛假二手車交易廣告吸引消費者購買商品。成交後,業務員編造各種理由欺騙消費者,打消其購買商品意願,同時給消費者推薦其他二手車輛。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被寧波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罰款。
10
台州天臺鎵豪商貿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廣告類型:汽車飾品廣告
主要違法情形:廣告含有迷信內容
當事人在1號店商城“鎵豪車品專營店”網店中銷售汽車裝飾葫蘆挂件,詳情中宣傳“葫蘆醫病保健康:先找出住宅中的病符星方位之後,再放置葫蘆,即可達到保健康之效果”“葫蘆增夫妻感情:葫蘆安放在主臥室的床頭上,將可收夫妻恩愛的效果,對促進家庭和樂,甚至生育能力都有不錯的助益”“葫蘆納氣招福祿:挂在財位上,葫蘆納進了財富,就不易外流,守財聚富功能絕佳”等迷信內容。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被天臺縣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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