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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手機再涉虛假宣傳 供應商天馬將適時表態

  • 發佈時間:2015-09-10 08:02:00  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黃榮  責任編輯:王磊

  樹欲靜而風不止。這句話大概可以形容小米公司最近的狀態。

  近日,多名紅米Note2用戶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他們認為小米公司的紅米Note2涉嫌虛假宣傳,感覺受到欺騙,正在向小米公司發起維權起訴。

  紅米Note2是小米公司於今年8月13日推出的千元旗艦手機。一直以來,紅米系列是小米公司最為暢銷的産品,新發佈的紅米Note2也同樣受到了小米公司的重視。據官方發佈的最新數據,截至9月始,紅米Note2的銷量半月已達150萬台,創了小米歷史最好記錄之一。

  不過,在這光鮮戰績的背後,來自消費者的指責聲也源源不斷地響起。

  被指虛假宣傳

  一位來自蘇寧易購的用戶楊先生告訴記者,其購入紅米Note2後,發現手機採用的螢幕並非是之前所宣傳的夏普/友達螢幕,而是國産天馬屏,他由此認定自己受到欺騙。

  “從蘇寧易購買的紅米note2,在購買前蘇寧宣傳手機螢幕用的是夏普或友達,可購買後發現手機螢幕並不是夏普或友達的,而是天馬的。手機存在貨不對版的問題。”朱先生説。

  除了蘇寧易購之外,來自小米官網和京東等電商平臺的多名紅米Note2消費者也都表示自己在購機之前獲悉的産品宣傳資料與實際的測評不符,並向《證券日報》記者展示了此前京東、蘇寧易購及小米社區上的紅米Note2宣傳頁面截圖和錄影,證明當時宣傳的是採用夏普或友達螢幕。不過,目前這些頁面大多已經被糾正過來。

  對此,小米公司的解釋是,小米官方“從未發佈過紅米Note2採用夏普/友達螢幕的資訊”,但其同時表示,“由於我們的失誤,在小米官網之外的部分産品圖和文字存在錯誤資訊”。

  除此之外,小米總裁林斌日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還作出了進一步的解釋。他稱,這次紅米Note2在發佈過程中採取了和其他電商平臺同時銷售的嘗試。除小米網外,紅米Note2還在京東、蘇寧易購、10085等其他幾個電商平臺銷售。這些平臺為第一時間發佈素材,提前用了未經過小米官方確認的版本,因此導致産品宣傳上出現錯誤。林斌再次表示,確實是“小米失誤在先”。

  不過,這種解釋並沒有打消一些消費者的抱怨。一些人認為,小米公司的宣傳失誤事實已經導致了對消費者的誤導,應當做出賠償。知名打假人士王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小米這個行為,屬於客觀認定的欺詐行為。經營者實施欺詐行為後,沒有承認主觀上存在故意的。”

  王海稱,小米公司違反了國家工商總局《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的相關規定。其中第六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資訊應當真實、全面、準確,不得有下列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同時,第十六條還規定,經營者有相關規定範圍內的行為之一“且不能證明自己並非欺騙、誤導消費者而實施此種行為的,屬於欺詐行為”。

  目前,王海正在組織紅米Note2用戶集體維權,並稱目前已有1000多人參與,起訴行動正在展開。

  用戶不買國産屏的賬

  據了解,紅米Note2使用的天馬屏,生産商為深交所上市公司深天馬A。深天馬A方面向記者表示,其與小米公司合作Note2的資訊屬實。

  對於被捲入小米公司“換屏門”一事,深天馬A董秘辦的相關負責人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公司暫時不方便發表評論,之後會在適當的時候再作表態。

  由於不滿自己所購的手機螢幕是國産屏而非之前宣傳中所説的夏普/友達屏,一些消費者頗有抱怨。那麼,國産的天馬屏品質如何?據官網介紹,深天馬A是一家服務於移動終端消費類顯示市場和專業類顯示市場的公司。2014年,公司中小尺寸模組出貨量、智慧手機a-Si模組出貨量在全球顯示面板企業中排名第一,高端醫療、HMI産品市場份額排名全球第一,多款産品配合客戶實現全球首發。

  小米官方稱,選擇天馬屏是因為“天馬微電子是國內一線螢幕供應商,産品廣泛用於智慧手機、平板電腦和醫療設備等方面,顯示效果一流。同時天馬微電子作為國家重點支援企業,與台灣友達相同,都屬於一流螢幕供應商。”

  那麼,為什麼用戶對於國産屏不買賬?業內人士表示,這顯示出消費者的品牌意識增強。“夏普和友達都是國際知名的廠商,會更受到消費者歡迎。國産製造商在知名度上則不高。而且從整體的品質和價格成本上看,國産品牌與進口品牌之間仍存在一定差距。”通信行業資深分析師曾韜告訴記者,“目前在手機配件方面,中高端的市場基本上被進口産品壟斷了,國産品牌只能搶佔中低端的市場。”

  競爭對手實名舉報

  所謂禍不單行,除了紅米Note2宣傳出現失誤,小米公司還被競爭對手實名舉報虛假宣傳。9月2日消息,青蔥手機董事長譚文勝向北京市工商局實名舉報小米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經受理該實名舉報。

  譚文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舉報小米的原因是小米的宣傳存在不實之處。據其提供給記者的小米網站頁面截圖顯示,小米公司的多款産品在宣傳中使用了“螢幕之王”、“世界一流”、“最低”等詞彙。譚文勝認為,“以上種種最終導致消費者在選購手機産品時非常容易被誇大、虛假的廣告語誤導”。

  9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重點商品和服務廣告準則、活動規範都做了明確規定,還加大了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懲治力度。新廣告法規定,企業在宣傳過程中將不允許使用最大、最低、獨家等一系列極限用語。

  目前,小米的相關頁面也都已經進行了修改。譚文勝稱,小米的修改行為發生在新《廣告發》生效之後,自己舉報之前,因此,小米的虛假宣傳應當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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