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三大運營商落馬高管:有幾類崗位最危險
- 發佈時間:2015-02-12 08:12:49 來源:參考消息 責任編輯:書海
新浪科技 晨暉 蕭然
4年前,中國移動原黨組書記張春江和原中國移動副總經理魯向東的落馬曾掀起一陣運營商反腐風暴,但隨後反腐運動陷入沉寂,直到去年。
2014年十八大召開之後,政府進行反腐的力度不斷加大,有著央企身份的三大運營商也未能倖免,各家都曝出有高管被查。
整個2014年到現在,三大運營商公開的被查人員達到7位,雖然暫時沒有集團層面的高管涉及,但被查者也都是運營商各地分公司的實權派。
2月11日晚間,中紀委在官方網站宣佈,中央巡視組打算對央企進行全面的巡視,中國電信和中國移動也都在列。外界普遍認為,涉及三大運營商的新一輪反腐潮有望再次到來。
7人落馬
如果説,2010年前後是中國移動最為難看的時刻,那麼過去的2014年,三大運營商的臉上都不光彩。因為,這一年三家運營商都有高管被監管部門曝出存在受賄、違紀的行為。
首先從數量來看,在被查的7人當中,中國移動佔了4席,中國聯通佔了2席,中國電信佔據1席。
中國移動方面,被調查的高管主要來自河北移動,其中包括3月份宣佈的原總經理張連德、原總經理助理兼工會副主席丁佔武和原總經理助理兼唐山移動總經理張磊,以及7月份宣佈的副總經理劉欣。張連德被查因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其他人的被查原因不詳,但是因為同在河北移動,很可能與張連德被查案有脫不了的干系。
中國聯通方面,被查的是:中國聯通網路分公司副總經理兼網路建設部總經理張智江、中國聯通、資訊化和電子商務事業部原總經理宗新華,兩人被查皆因涉嫌嚴重違紀。
中國電信方面,被查的是福建省漳州分公司原總經理、黨委書記李浪,原因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從級別方面來看,這次運營商落馬的高管幾乎都是部門或分公司負責人、或者主管重點業務的副總經理,擁有實權。其中,張連德、張智江和宗新華均屬正廳(局)級,劉欣為副廳(局)級,丁佔武、張磊和李浪為正處級。
數據、採購部分是重災區
從過去一年多時間運營商落馬的高管的履歷來看,他們都與運營商的數據業務、設備採購等業務相關。這也説明,與之相關的崗位可能是運營商內比較危險的崗位。
據媒體公開報道,1999年中移動河北公司正式掛牌獨立運營時張連德就負責相關業務的組建,五年時間內,河北移動全省網路容量由150多萬戶增長到現在的1000多萬戶,GSM基站總數由1400多個增長到5000多個。這期間進行了大量網路設備的採購。
原中國移動副總經理魯向東曾因在數據業務領域的貪腐而落馬,而河北移動原總經理張連德及副總經理劉欣均長時間負責該領域。
數據業務之外,網路建設和渠道部門也是運營商內部著名的“肥差”。據了解,聯通網路公司共包括網路建設部、運維部、財務部、綜合部四個部門,其中網路建設部的職責包括組織移動網路、固定網路基礎設施的項目建設和驗收。從3G網建設興起到現在的4G網建設,聯通平均每年在網路基礎設施建設上投入的資金以數百億計。
資料顯示,從2003年開始,張智江至少在中國聯通工作了十年以上,其中大部分時間擔任聯通技術部總經理、聯通研究院院長,2012年初,他從技術部調到聯通網路公司擔任網路建設部總經理。
而宗新華從2008年新聯通重組時就擔任電子渠道中心負責人,一手締造了聯通電商業務。公開資料顯示,聯通電商平臺銷售最初幾年的增長率多年連續超過50%。2011年,聯通電子商務的營業額已達到230億元。
一位國內四線城市的運營商員工告訴新浪科技,在接連有運營商省級高管被查之後,該公司在今年1月份下達了正式通知,要求員工規範日常工作行為,但通知並未涉及內部審查等問題。由於事件敏感,這位員工要求匿名。
在這位員工看來,隨著中央巡視組對公司進行巡視,部分省級運營商公司很可能還會有人被查。“省級公司在網路建設和終端採購銷售上擁有的話語權非常大,涉及的利益糾葛也多,相反地市級運營商主要負責執行,可能不會被波及。”
2015年或掀更大風暴
在當年中國移動的腐敗窩案中,四年間先後有數十位高管落馬。雖然此次中央巡視組已經結束了對中國聯通的巡視,但對於中國聯通來説這或許才是個開始。而隨著視察組專項視察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一股更大的風暴預計也將襲來。
中央巡視組在向中國聯通反饋巡視情況時表示,除了已經查實的問題之外,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聯通公司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有關部門處理。這些都表明,後續中國聯通肯定將有人將會被查處。
不過,2015年首先落馬的不是中國聯通的人,而是來自中國移動。2015年年1月27日,湖南省人民檢查院宣佈對湖南移動副總經理、中移電子商務公司董事長郭小明立案偵查,其相應職務也已被中國移動免除。
郭小明被查,公開的原因是涉嫌受賄。媒體援引接近郭小明的人士的消息,2011年底2012年初,某設備商湖南地區總經理因涉嫌行賄被湖南檢察機關帶走調查,其供詞加上湖南檢察機關掌握的其他舉報證據,導致曾在湖南移動分管網路建設的權明富落馬,郭小明可能也是該設備商賄賂對象之一,涉案金額或達數千萬元。
2012年以來,三大運營商湖南地方公司有多名中高層受到不同形式的調查和處理,其中多是掌握工程建設、採購招標等核心權力者。
從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運營商腐敗案多出現在負責數據業務和行銷的市場經營部門、負責網路建設採購招標的計劃建設部門和負責渠道建設的部門,尤其是在當前向網際網路轉型的情況下佔據重要位置的電子渠道部門,落馬的也幾乎都是部門負責人或者分管的副總經理。
不受約束的權力很容易産生腐敗。按照中紀委制定的年度計劃,2015年,中央巡視組將實現對50余家骨幹央企的巡視“全覆蓋”,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也在此列。也許有些在那些“危險”崗位上的高管們已經坐立不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