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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問高通案:意義重大問題猶存 合則兩利鬥則兩傷

  • 發佈時間:2015-02-11 07:27:25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古曉宇  責任編輯:湯婧

  發改委昨天宣佈了對高通公司的反壟斷調查結果,責令其停止相關違法行為並處以約合人民幣60.88億元的罰款,創下我國反壟斷罰款的新紀錄。至此,這場始於2013年11月的高通反壟斷調查終於靴子落地,發改委和高通在這個問題上握手言和。事情雖然了結了,留給人們的思考卻還有很多。

  1、罰60.88億是高還是低?

  處罰金額處於合理水準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七章第四十七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發改委根據高通公司在調查中的配合程度,認定對其處以2013年在中國銷售收入8%的處罰金額,共計60.88億元。

  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認為,此次發改委對高通處罰的金額,在法律規定的1%——10%範圍內,而且接近處罰上限,應該算是一個比較合理的處罰水準。

  對於罰款的去向,有關專家表示,財政部門會專門設立執法賬戶,企業將罰款匯至這一賬戶,直接上繳國庫。反壟斷罰款不會有其他的特殊用途。

  2、高通為什麼會乖乖認罰?

  選擇對抗對雙方都不利

  在案件調查的初期,高通採取了較為強硬的應對舉措,包括雇傭專家出具對己有利的報告、公開聲明否認存在壟斷行為等,之後包括美國政府和一些商業組織也就此事向中國政府施加了壓力。不過,高通最終接受了發改委的處罰意見。

  早在2009年,歐盟、南韓和日本都公佈了高通反壟斷調查結果,但高通強硬到底,都提出了反駁或上訴。高通為何本次接受發改委的調查意見?

  上海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戴建民稱,據業內人士觀察,在發改委的調查過程中,從事實蒐集到雙方協商,都按照法律法規推進,並且借鑒南韓調查的經驗。所以並未出現有法律爭議的行為,來自市場的質疑聲音也不多。

  此外,高通接受調查結果和自身理虧不無關係,因為高通的“反向授權”素來被稱為“流氓政策”。另外,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手機産銷國的事實,也使得高通不得不慎重行事。

  通信行業觀察家項立剛表示,從這個處罰結果來看,應該説發改委和高通都是作出了讓步的。對於發改委來説,不希望在對抗中把這個問題搞成政治問題,甚至造成中美國家層面的對抗;對於高通來説,這是生意的一部分,如果一直對抗,不僅對股價不利,同時也可能導致更多的客戶轉向競爭對手。商業社會還是以和為貴。

  3、反向許可是否真取消了?

  中國企業多了一個選擇

  高通的反向授權早就飽受詬病。反向授權政策是指手機廠商採購高通的晶片,就得把自己的專利免費許可給高通使用。高通憑藉自家專利優勢,一面向手機企業收取不菲的專利授權費,另一面還要求免費使用這些手機企業的專利,這顯然非常不合理。

  高通總裁德里克·阿博利在接受記者的電話採訪時表示,高通的整改方案裏面承諾會把3G和4G中的核心專利在中國進行單獨分開許可。在此基礎上,高通接下來將會與中國的被許可廠商聯繫,向他們提出單獨的3G和4G核心專利許可的要約。作為該要約的一部分,如果希望向被許可人尋求反向許可,將與他們進行誠意協商並且給予公平對價。

  就反向許可,高通會與每個被許可人單獨協商。因此中國的被許可人現在有了選擇權,一種選擇是根據高通新提出的要約條件,只取得3G和4G核心專利的許可,如果需要其他專利,就需要跟高通進行額外的單獨協商;另一種選擇是被許可人仍然堅持現有的許可協議,取得整體專利組合的許可。

  4、國內企業訴求是否全部實現?

  整機計費等仍未廢除

  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表示,從發改委最終對高通的處罰結果來看,國內相關企業的訴求已經取得了很多程度的進展,如對於反許可條款的取消、整機專利費用收取比例的下調,以及對於專利列表的提供。當然,還有一些訴求沒有得到滿足,如以整機作為計費基礎的方式和專利授權與晶片銷售捆綁的做法仍未廢除。

  “當然,這些訴求全部都得以實現也是很困難的。”王艷輝説道,高通最大的問題在於專利授權與晶片銷售的捆綁,由於高通在晶片上無人可以抗衡的地位,實際上真正想要消除這一點非常的困難。

  5、國內相關産業受益幾何?

  專利少的企業受益有限

  國內手機企業酷派集團副總裁曹井升認為,高通降低專利許可費收取標準和取消強制反向授權這兩點,對於國內的手機企業來説,整體上是一個利好的消息。在降低專利授權費用後,手機企業的生産成本將有所下降,從而國産手機的市場競爭力將進一步增加;而反向許可的取消,也使得國內專利儲備較為豐富的手機企業有了更大的機會,未來這樣的企業也可能會考慮對外進行專利授權。

  王艷輝則表示,受到影響的不僅僅是國産手機廠商,包括三星、新力這樣的國際廠商,在中國銷售的産品也同樣會從這一處罰受益。同時,這一影響也是雙向的,對於專利較多的如華為、中興、聯想、酷派這樣的國內廠商來説,可以擺脫高通的免費反授權條款,使自己的專利實現增值;而對於那些專利儲備並不豐富的廠商來説,高通的反向授權,一向是它們應對專利問題的利器,一旦失效,也意味著這些企業要在專利授權上花費更多的成本。

  6、能給消費者帶來什麼好處?

  每部手機只降三四十元

  根據整改方案,高通的專利授權費用將下調,收費標準降為原來的65%,那麼,裝有高通晶片的手機價格是否會隨之下調呢?

  據業內人士介紹,高通的産品服務會佔到手機的一成到兩成之間,但手機廠商一般要和高通簽訂兩份協議,一份是銷售協議,一份是專利授權協議。根據本次反壟斷調查的解決方案,只意味著專利授權協議需要調整,銷售協議是不需要調整的。即使經過調整,高通産品服務的價格還是會高於競爭對手,因此,手機廠商的成本並不會明顯降低,手機降價的空間自然也不大。

  “我認為不太可能有明顯降價。”王艷輝告訴記者。根據手機中國聯盟估算,收費標準降低後,高通每年大約少收兩三億美元,也就是十幾億元。即使手機廠商全部通過降價讓給消費者,一部2000元的手機最多也就省三四十元,消費者感覺並不會很明顯。

  另外,也有人擔心高通在專利費上受罰之後,會以提高晶片價格的方式來彌補損失。對此,王艷輝認為可能性並不大,因為在晶片市場上,高通也面臨來自聯發科等企業的競爭壓力,提價對其並不是好的選擇。

  7、對高通收入影響有多大?

  目前尚難估計具體金額

  高通總裁德里克·阿博利表示,目前沒有辦法給出一個具體的金額,高通在中國會少收多少授權費,因為這取決於一系列的因素,包括市場總體規模有多大,以及有哪些中國的被許可人願意按照新的條件來修改協議。同時他也表示,這些調整也僅僅是針對在中國銷售和使用的設備,不會涉及到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市場。

  對此,王艷輝表示,目前發改委對高通的判罰只針對中國市場,至於其他國家或地區能否為消費者爭取到中國一樣的待遇,則需要看各國政府的反壟斷調查機構的努力。

  8、處罰高通有何示範意義?

  反壟斷水準達到新高度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我國的《反壟斷法》在2008年出臺後,在對反壟斷案件的調查處理上,也經歷了一個從小案件到大案件,從少到多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國的反壟斷機構也逐漸積累了經驗,對於壟斷行為的處理也越發成熟和完善。高通這樣案件的處理,也説明我國的反壟斷調查和處置水準,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也為今後更多相似案件的處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他表示,之所以高通的調查耗時比較長,也是要把各種細節搞清楚,證據弄紮實,不會出現紕漏和錯誤。

  9、反壟斷是否只針對外企?

  處罰高通絕非打壓外企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在昨天的發佈會上表示,本次處罰決定絕不存在打壓國外企業的情況。事實上,發改委還同時對中石化在鄭州的加油站情況進行了處理。

  許昆林説,雖然高通公司認為本次處罰比較重,但在處罰決定出來後,股價不降反升,“這説明瞭我們的處罰決定是適中的,目的絕非是要把一個公司打垮。”

  許昆林表示,在2009年第一次狀告高通公司的是兩家美國公司,2014年最後狀告高通公司的也是一家美國公司,同時還有諸多境外公司對高通進行了狀告。發改委對高通的調查也是非常透明的。

  白明也表示,我國的反壟斷調查對於國內企業和外資企業是一視同仁的,以往的案例中也不乏對國內酒類企業等的處罰,目的是打造出一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對高通的處罰完全不是因為我國對外資企業的態度發生了變化。

  10、反壟斷還存在哪些難題?

  期待司法審判及時跟進

  我國反壟斷開始步入常態化,但反壟斷法從實施至今畢竟才6年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依然不少。

  首先是對行政壟斷的破除。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推進,國內民眾對石油、電信、電力等行業壟斷問題及行政壟斷的關注持續升溫。此前,各級政府通過紅頭文件、行政命令等形式清理、整頓行政壟斷,但效果有限。

  其次是司法審判的跟進。在反壟斷實踐中,除了發改委、工商總局等反壟斷機構的行政執法,法院對反壟斷民事訴訟的審理也推動了反壟斷規則的確立。反壟斷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表示,在反壟斷實踐中,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應該有機結合起來。“比如,法院應該進一步降低反壟斷案件的立案難度,減輕原告的舉證責任等,為反壟斷訴訟創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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