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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垃圾短信貴在執行

  • 發佈時間:2014-12-01 13:43:00  來源:人民郵電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磊

  近年來,令人煩惱不已的垃圾短信可以説是人人都遇到過,但人人都感到沒有辦法,即使你加黑名單或換號碼也沒有用,讓人防不勝防,只能在家人、朋友、同事間發發牢騷,最後還是默默承受了。但是,前不久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佈的工信部起草的《通信短信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的一則消息,激起了社會大眾的興奮神經,因為該規定一旦真正付諸實施,那我們今後免受垃圾短信騷擾的日子可能已為期不遠了。

  然而,我們不要高興得太早了!社會現實一再告訴我們,光有法律法規出臺,沒有職能管理部門的強力執行,也是不可能取得良好效果的。同樣的道理,有望于明年正式生效的上述“規定”也不例外。

  筆者認為,整治垃圾短信,國家相關職能管理各級部門應主動作為,加強管理,嚴格執法,方能取得實效。否則,即使“規定”得再好,紙面上規定的處罰金額高得嚇人,也沒有多少實際意義。一句話,整治垃圾短信的成效究竟如何,關鍵是還要看執行是否有力度。

  那麼,作為相關職能管理部門來講,如何才能做好執行工作呢?首先,在管理上要給力。一是要經常不定期地開展檢查工作。從實名制入手,積極查處違規經營單位或個人,查到誰就處罰誰,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二是要高度重視用戶投訴的處理工作。按照有訴必查、違法必究的原則,堅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遷就,以此不斷調動廣大用戶與垃圾短信鬥爭的積極性。其次,在處罰上要嚴格。要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嚴禁出現避重就輕、不了了之的現象。否則,整治的效果必將大打折扣。再次,在宣傳上要強化。要利用各種各樣形式,廣泛開展宣傳工作,努力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擴大宣傳效果,力爭使廣大人民群眾知法守法。

  此外,通信運營商要自律。通信運營商要合法合規地開展市場經營活動,千萬不能為了一點蠅頭小利——短信收入而見利忘義,忘記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更應當積極支援國家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整治垃圾短信的工作。一是要從技術上著手,進一步提升攔截垃圾短信的能力。二是要從經營管理上著手,進一步加強實名制各項規定的有效落實工作以及立即停止對外批發、零售各種短信卡業務,真正做到言行一致,切實為整治垃圾短信作出應有的貢獻。

  因此,我們期待規定能夠早日出臺,更期待規定能夠得到國家相關職能管理各級部門的嚴格執行,以徹底遏制垃圾短信蔓延這一社會“毒瘤”。同時,我們也相信,只要執行到位,假以時日,廣大用戶免受垃圾短信騷擾的日子就真的為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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