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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倒地留下的思考

  • 發佈時間:2014-08-20 10:44:02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網際網路再大,其所享有的自由也不可能是沒有邊界的,而其自由的邊界就應該止步于個人權利與社會公共利益之外

  曾經稱雄于網際網路的“快播科技”轟然倒地,逃往境外的總經理王欣也在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之下被押解回國,自此一場鬧得沸沸颺颺的快播盜版涉黃案也終於步入了尾聲。短短七年時間,快播就經歷了從最初創業,到構建起龐大産業鏈,再到接到天價罰單瀕臨破産、甚至面臨司法指控,讓無數人唏噓“看他起高樓,看他宴賓客,看他樓塌了”。網際網路界一向推崇“唯快不破”,每天都有大量創業公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誕生和消亡,然而,一家事業如日中天的公司突然死亡,其背後留給我們的思考是深刻的。

  網路因其技術特性,必然相比于現實世界會擁有更多的自由。但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網際網路空間裏的自由卻被片面地解讀為一種放任式的絕對自由,而“快播”正是這種誤讀之下的犧牲品。

  其實,在網路傳播的規則中有所謂“避風港原則”,簡言之就是網路服務提供商若只提供技術、平臺而不提供內容,那麼當發生侵權後,只要在被侵權人的通知下及時移除內容就不承擔侵權責任。與此同時,為了防範“避風港原則”被濫用,緊接著同時還規定了“紅旗原則”,即如果侵權的事實就像是紅旗飄揚一樣連普通人都能一眼明辨,那麼即使沒有收到通知,網路服務商也不能以假裝看不見來推脫責任。可見,在網際網路領域設置這樣的“安全港灣”,本意是在支援網際網路發展與保護個人權利之間取得一個社會效益最大化的平衡。然而,由於網路監控的困難,加之背後巨大商業利益的驅使,“避風港原則”被許多網際網路公司有意無意地放大,成為他們最有利的擋箭牌,而背後形成制約的“紅旗原則”卻被忽視了。在“快播”的案件中,該公司正是以只做技術、不問內容為藉口遊走于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司法機關審訊中連王欣本人也承認,在明知其系統內包含有大量盜版與淫穢色情內容的情況下,卻放任其傳播,從而迅速累積了大量的用戶以牟取利益。

  “快播科技”與王欣的命運如何,要留待法院來做出最後的判斷,但這一事件的發展已經足以給那些幻想為違法行為在網際網路領域尋找一處“避風港”的人敲響警鐘。如果説在網際網路發展的初期,由於人們的認識有偏差和法律不完善,導致存在大量打“擦邊球”的空間的話,那麼從去年重拳打擊網路謠言,到現今開展的凈網行動,這些網路上的灰色、甚至是黑色空間正在逐漸被擠壓。

  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必然受到社會互動的基本規律的支配。因此,網際網路再大,其所享有的自由也不可能是沒有邊界的,而其自由的邊界就應該止步于個人權利與社會公共利益之外。而今當務之急,就是必須儘快使我們的立法與司法適應網際網路新技術快速發展的步伐,把網際網路治理納入法治軌道,讓違法犯罪行為不再有藏污納垢的“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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