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評級第一案開庭
- 發佈時間:2015-12-16 09:10: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書海
原標題:網貸評級第一案開庭
融360是否具備評級資格成激辯焦點
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 岳品瑜)作為“網貸評級第一案”,短融網狀告融360的訴訟案昨日在海澱區人民法院開庭進行公開審理。開庭審理持續近四個小時,由於案件複雜且之前並沒有可參考的依據,法官並沒有當庭宣判。在庭審現場,融360是否具備評級資格成為激辯焦點。業界普遍認為,該案的審理結果可能會對國內網貸評級以及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産生重大影響。
據了解,短融網與融360的評級糾紛可以追溯到今年2月。融360曾發佈了兩期網貸評級報告,先後將短融網評為C級和C-級,且在“網貸評級説明”中給出“C-級平臺整體實力最弱,風險較高,投資需特別謹慎”的意見。
但短融網並不認可融360的評級資質及評級結果,認為融360的評級沒有依據,對短融網的品牌和信譽造成損失。今年9月,短融網將融360告上法庭,希望融360立即停止對短融網商業信譽進行詆毀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請求判令融360刪除涉案文章、登報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相關訴訟費用由融360承擔。
在昨日的庭審現場,融360是否有評級資格成為激辯的焦點。其中,短融網代表律師肖颯認為,融360不具有評級業務資質,其根據所謂評級標準對原告企業信用進行評價並公開發佈,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
“依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設立企業徵信機構,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備案。”肖颯説道。
短融網專家輔助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同樣認為,評級很重要,且評級需要門檻,融360沒有資質。
不過,融360的代表律師則認為,發佈P2P評級報告為業內慣例,融360非首家不具有評級資質而發佈評級報告的主體,被告發佈網貸評級報告僅為投資者提供參考借鑒,無需具備信用評級資格。
融360專家輔助人表示,融360網站評級並不是信用評級,融360可以進行網貸評級,目前沒有明文規定要求評級必須具有資質,法無明文規定即可為。
縱觀整個行業,雖然監管細則還未出臺,但做網際網路金融評級的機構並不少,其中包括專業評級機構如大公國際,也有一些網際網路金融企業,比如融360、網貸之家、網貸天眼等,更有以社科院為代表的學術機構,甚至還有部分媒體。
實際上,目前網貸評級行業還屬於監管空白。雖然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發佈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支援具備資質的信用仲介組織開展網際網路企業信用評級,增強市場資訊透明度,但此文件的細節仍未完善。
短融網CEO王坤還認為,融360在兩份評級報告中對原告的評價毫無事實依據,明顯屬於詆毀原告商業信譽行為,造成原告商業信譽及經營收益遭受嚴重影響。
融360方面則認為,針對短融網蒐集的相關資訊,證明被告對原告做出的評價是依據市場公開可獲得的資訊,來源合法確鑿。而楊東表示,金融領域是國家特別管控的領域,針對金融領域發佈言論應當特別謹慎,言論發佈者不僅應當遵守一般的言論規範,更應該把握國家對於金融的監管政策。推薦新聞:人民財評:世界聚焦“烏鎮時刻”有什麼深意?人民財評:中國進入網際網路經濟新時代圖解:中國網際網路五年巨變圖解:第二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四大特點第二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