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標會”或為下一個集資監管重災區?
- 發佈時間:2015-06-26 09:01:27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湯婧
[當標會中的會員不能夠提供足夠多的資金來償還“會息”時,最終的結果只有“崩盤”]
在法官確認被告人身份時,站在受審席上的邵海容身份資訊異常簡單:50多歲,初中學歷、沒有工作,來自溫州洞頭的農村,案發前不知“金融”為何物。
根據檢方指控,邵海容僅用9個月時間就吸收了167萬元的公眾存款。在該案的背後,可能隱藏了溫州民間金融的亂象。這一現象因為網際網路技術的普及,或將引發更多的監管難題。
“標會”:古老的金融互助
2014年5月的一天,邵海容的家中,10多人圍坐在一張方桌的四週。在桌子的中間擺放著一把圓底的湯勺,十幾個人將手裏標書放到桌上,只聽邵海容一聲“開標”,隨即就轉動湯勺,勺柄停止轉動時所指向的對象,就可以出價。各會員通過“競標”爭取每一次的會款。這樣的場景,當地百姓稱之為“標會”。
“標會”是起源於民間的一種古老的金融互助行為,曾廣泛存在於浙、閩、粵等地區。在古代,同一地域有較為親近的血緣關係,所以往往有紅白喜事,哪家人需要用錢,就會以個人名譽作為信用擔保,在宗族之內成立“互助會”。會主得到一筆來自各個會員繳納的會款,並在未來的互助運轉中分期償還。
隨著社會的變遷,“互助會”漸漸演變成了“標會”,而它的形式有點類似于“輪轉基金”。
按照標會的運轉模式,各會員通過“競標”爭取每一次的會款。競得會款後,該會員被稱為“死會會員”,未來無權再競標,但仍需按照約定每月支付全額會款,而其他的會員被稱為“活會會員”,可繼續參與競標,每次支付的會款,為全額會款減去當期競標成功者的所“出價”的標金。
在洞頭縣,許多50歲左右的農村婦女把“標會”當作天上掉下來的“金飯碗”,有的人甚至每月只用1000元的養老金,次月就可以連本帶利還回3000元。
它的高額利息又是怎麼産生的呢?
以小博大的“遊戲”
一位陳姓女會主告訴記者具體的參會方式,以她所持有的標會為例,一個50名會員的“標會”,以每人平均一次性1000元的“會費”,當月一共繳納5萬元。作為“會主”的陳女士分50期,以每期1000元償還給“會員”。
這種操作手法看上去平庸無常,如果不計算其中利息的話,不增加,也不減少任何價值。但是,“標會”引入了“競標”機制。
根據這一“機制”,假設之後第一期標會由某一會員以600元競標獲得,則其他會員需支付給該會員400元,“中標”的會員也被稱為“死會會員”,其他人稱為“活會會員”。“死會會員”要每月支付會主1000元。
通過計算不難得出,“中標”的會員當時得到的會款是2.06萬元,包括了會主繳付的滿額1000元及其他49名“活會會員”的每人400元。
之後,“死會會員”還要再支付49期的滿額會款,即4.9萬元,在參與期間得到了2.06萬元,實際上卻要付4.9萬元。計算中可以發現,“死會會員”實際承擔了近3萬元的費用,這筆費用叫作“會息”。
倘若這場“遊戲”中有人一直是“活會會員”呢?
如果“活會會員”從未競標,即一直處於活會的狀態,每次標會都是被各會員以600元競標獲取,那麼50個月下來,“活會會員”只支出了49次的活會會款和一次繳納給會主的會款1000元,也就是2.06萬元。假設其他會員均已成為“死會會員”,該“活會會員”最後50個月的收益可以達到近3萬元。計算其平均成本,“活會會員”每月只需投入約400元。
誰都想當這個“活會會員”。那麼即便對“死會會員”而言,為何敢於承擔如此巨大的會息呢?原因在於,他可以提前支取一些“出價”的資金,進而可以有資本加以“運作”。
記者在當地調查發現,很少有“死會會員”將這些資金投資到實業中,反而參與到利息更高的“標會”之中,期許未來獲得更大的財産收益。
洞頭縣金融辦主任呂建偉告訴記者,這種模式被稱為“以會養會”,相當於一種輪轉基金,參與者每個月需要支出,那問題來了,萬一資金鏈斷了怎麼辦?
然而,高額的利息誘惑讓這種方式得以延續。
上海交通大學金融法學院教授許多奇表示:“在高額利息的誘惑下,從低息互助籌資走向高利貸的情況屢見不鮮。當高額利息無法得到回報時,就會發生卷款潛逃的‘跑會’、‘倒會’事件,甚至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
潛藏的風險:崩盤的“倒會”
“標會”看似有條不紊地運作著,盤子也越做越大。一場即將波及當地的金融風波,正在悄悄地到來。
當標會中的會員不能夠提供足夠多的資金來償還“會息”時,或者當大量的資金被會主、會員拿去進行日常消費,如購車、買房時,以及大量的標會資金被挪作他用、無法兌現時,標會就會走入絕境,最終的結果只有“崩盤”。
記者在洞頭縣調查了解到,1000元的標會在當地屬於較小規模的標會。當地目前普遍存在萬元會,10萬元會,甚至百萬規模的標會。
檢方指控稱,邵海容在2010年5月至2013年7月期間,組織標會11個,吸收公眾存款97萬元。
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期間,邵海容明知自己無償還能力,便利用9個月的時間吸收公眾存款將近167萬元,其最終鋃鐺入獄。
在法院今年5月28日作出的一審判決中,邵海容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非法集資罪而獲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同時退賠違法所得共計220萬餘元,並返還給多名被害人。
六億民間資本參與“標會”
當地金融管理部門認為,老百姓之所以對“標會”趨之若鶩,原因在於,一方面是百姓對投資收益有較大的期待,而另一方面,目前中國的農村金融體系尚在建設階段,服務面不夠廣泛,無法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理財産品。標會高額的利息承兌必然能吸引大批投資者的參與。
據洞頭縣官方提供的統計數據來看,全縣城區內有近6000戶居民參與了當地的標會,這一數字已經超過當地城區居民總戶數的1/3。
同時,很多人手中同時掌控數十個標會。這些投資者大多數是一些沒有多少金融知識,沒有較高收入來源,沒有其他投資渠道、卻對收益抱有期待的中老年婦女。
許多奇教授指出:“通過各地的案件匯總,縱觀過去民間標會倒會的歷史,‘以會養會’這種金錢遊戲不僅把標會越做越大、越推越高,倒會風險也日益增大,而且也使參會者的還款壓力越來越大,資金鏈越繃越緊,這鏈條就會隨時斷裂,風險極大。”
當地一位從事“民間融資形勢”分析的人士葉先生這樣告訴記者,通過他數個月來對洞頭民間標會參與人員的會單統計的結果來看,這一次洞頭的金融風波涉及的資金規模較為龐大,根據官方目前不完全統計結果,僅洞頭參與“標會”的民間資本規模已達6個億。
但多名接受採訪的會主表示,實際的規模可能超過這一數字。
然而,為什麼“標會”每次“倒會”都會給參與者帶來非常大的損失,卻又屢禁不止?
採訪中,洞頭縣政法委相關負責人葉明鐵告訴記者:“由於區域實體經濟融資難,加上高利率誘惑等因素,就自然催生了各種民間的高息借貸形式。從2012年開始,政府部門就對‘標會’進行了調研,也通過各種場合發佈了警示,但是這類民間金融行為往往監管難度比較大。”
網際網路“標會”挑戰監管
事實上,類似的標會引發的金融風波,在閩浙一帶已經不止發生過一次。記者了解到,今年5月,福建泉州市石獅縣也出現了“倒會”,並且標會的規模也將近億元。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到現在,幾乎年年都有出現,並且規模和參與人數一直呈增長的趨勢。
譬如波及洞頭縣的金融風波中,類似陳女士這樣的出險並波及的人員有數千人,而這些出現民間標會的地區往往在地理環境上屬於山區或者海島。
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人們渴望致富,卻因為地理方面的原因使得人們與創辦實業的願望背離。
然而無論是民間還是政府,目前並沒有有效的管理手段。從以往多次的各地風波處置來看,面對頻繁出現的標會風波,政府通常只能做到對出險後的集資人全力追責,至於那些受損的對象,他們的損失往往都無法追回或者只能追回很少的一部分。
此案中,洞頭縣委、縣政府還是給予了應對,並出臺了《洞頭縣民間金融自行清算指導意見》,通過大量的排查摸底、登記接訪、調解化解、專案核查、登記清算、打擊非法、資産追查、資訊發佈和慰問安撫等各項工作。
在邵海容一案中,該縣相關人員試圖通過寬嚴相濟的原則,將債務的清償比例作為刑罰的重要參考依據,對主動清償債務,並取得債權人諒解的人員,減輕或從輕處罰,最終達到對債務人的威懾作用。
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指出,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標會網站”在當地應運而生,今後的“標會”或許會打破地域的局限,這會給監管增加更大的難度。
該縣的相關人員也表示了這層憂慮,“網上可不論你是在海島當會主,還是在山區入會,總之表盤都可以用軟體來代替了。”
“要是真的有這麼一天,老百姓參與標會的熱情不減,我們管也沒法管。”該人員憂心地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