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萬多找“心理情感導師”未能挽回男友,機構:只退三千
發佈時間:2025-02-13 09:54:55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姚瑞鵬“如今男友已和我決裂,在機構購買‘情感修復’服務的4萬多花費已經打了水漂。”2024年下半年,浙江的圓圓在短短一個月內花費4萬多元購買了4次廣州幸福有方有限公司為失戀者推出的系列“情感修復”服務,期望與男友修復關係,而在圓圓意識到機構安排的看書、點外賣等服務並無實際效果後,她找機構退款卻陷入糾紛“泥潭”。
不僅圓圓,同樣來自廣州的明輝和思涵也分別在該公司花費了98200元和88000元購買了相關修復感情服務。記者聯繫到幸福有方,機構回復稱已經了解到多位消費者的維權事件,並稱自己提供的服務詳實、豐富、無較大差錯,退款事宜另議。事實上,近年來,關於“情感諮詢”服務的相關糾紛頻發,律師提醒,情感諮詢服務難以量化,消費要謹慎,維權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機構制定的調整方案
看書、寫總結、點外賣……
女子花4萬多買“修復感情”服務
2024年下半年,浙江的圓圓與相戀多年的男友出現矛盾,圓圓在社交平臺發文傾訴感情問題,一個自稱來自廣州幸福有方有限公司的心理諮詢師“莫老師”主動搭訕圓圓,稱能夠解決她與男友的感情問題。“當時還給我發了一堆他們幫助分手情侶複合的案例,在9月27日的時候,引導我報名了5800元的‘關係重建(個人版)’服務,他們一直表示對我的問題解決非常有信心。”圓圓説道,在機構派出的幾位“金牌情感分析師”“婚姻家庭諮詢師”“高級心理諮詢師”等老師的説服下,她先後在10月9號購買19000元的“完美戀人”服務、10月12號購買了價值10000元的“雙向服務”、10000元的“魅力女性”課程。
圓圓在短短一個月內,總計花費44800元購買了4次廣州幸福有方有限公司為失戀者推出的系列“情感修復”服務。至於服務內容,圓圓稱“前面半個月一直讓我發朋友圈、斷聯、看書寫總結,但並無效果。”圓圓稱機構提供的幾次升級服務都基本一樣,“第一天讓我看書《愛的五種能力》,第三天寫信給前任,第四天點外賣,這些套路根本起不到作用。之後幾天讓我看電影《以年為單位的戀愛》,一週後誘導我升級服務(雙向),表示需要老師同時對接我和我前男友,搭一個溝通的橋梁。”圓圓稱,升級服務後,機構又每隔幾天就以“情況變差”“對方很恨你”等理由,誘導自己繼續補交幾萬元以“升級”方案。
“服務過程中一個月內就更換了5名老師,他們對我的情況真的都了解嗎?而且每次升級給出的方案像複製粘貼一樣,老師還經常聯繫不到,在雙向服務快結束的時候,又問要不要購買實地指導服務,價格10萬元左右。”一番折騰之下,圓圓稱非但沒有修復和男友的關係,反而關係降至冰點徹底分手。圓圓在11月23號明確向機構提出退款,但機構只願意退回3480元。
雙方簽署的合同
無獨有偶
多名消費者質疑機構誘導消費
“我在發現情況不對後,加入了一個名叫‘情感諮詢騙局’微信群。”圓圓介紹道,在群裏,她認識了同樣來自廣州的明輝和思涵,他們分別在幸福有方花費了98200元和88000元購買了相關修復感情服務。
與圓圓的遭遇類似,2024年1月初,明輝遭遇感情問題後,在社交平臺被幸福有方的“老師”主動搭訕。“當時我只想趕快和前任和好,在和‘老師’溝通的過程中,他們常用‘沒問題’‘一定能複合’‘放心’等話術,向我保證能解決問題。我覺得有人幫助很有信心,就交錢了。”明輝説,隨後他也在“老師”的一次次“服務升級”中,先後花費了98200元購買服務。
然而,明輝購買了服務後依然無法與前任和好。當他認為幸福有方沒有實現承諾而想要退款時卻發現,事情遠遠沒有那麼容易。雖然當時機構老師對解決問題多次向他表示“沒問題”,但他翻看合同時才發現,其中規定了“不能對結果做百分百承諾”。明輝和圓圓在相互溝通情況時,認為幸福有方使用“擦邊”話術誘導他們消費,讓他們覺得購買了服務就能修復感情關係,“溝通後發現機構老師和我們的溝通的話術都比較類似。”圓圓説。
“要是想解約還需要給他們支付20%違約金、800元的方案費和服務期間的諮詢費用,根本剩不了多少錢能退回來。”明輝稱協議裏甚至還規定了爭議解決只能仲裁出面,不能上法庭。
機構和圓圓部分聊天記錄
機構回應:
不同的消費者有不同的服務效果
此外,關於諮詢老師專業性等問題也被幾位消費者提到,“我提過要看看他們的專業證書之類的,但是他們一直都拿不出來。”消費者向記者反映,他們懷疑該機構的諮詢老師根本就不是宣傳所説的專業“心理諮詢師”。記者查詢到,事實上,2017年人社部取消了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
與上述消費者有類似遭遇的人不在少數。截至2025年2月12日,在黑貓投訴平臺上,共有470條投訴包含搜索詞“幸福有方”,投訴內容涉及虛假宣傳、誘導消費、霸王條款、服務不到位、客服不處理、不予退款等。
針對以上消費者的情況,記者聯繫到了幸福有方機構。該機構督察部負責人高偉良表示:不同的消費者有不同的服務效果,機構提供的服務詳實豐富無較大差錯。不同情況收費不同是正常情況。在談及是否一“打包票”誘導客戶消費,一邊在合同上規避“風險”時,高偉良稱:“我們機構有規定,老師在服務時不能有作保證等虛假宣傳,否則會和消費者協商退款。但我不能保證我們的老師確定沒有説過這樣的話。”高偉良對記者稱,該機構後臺會對導師們溝通語音進行抽檢,但抽檢時也只會截取一小段來聽導師是否有違規現象。至於退款事宜需要根據合同來,收取的違約金等都是合理的。而對於能否提供從業資格證書一事,機構稱導師經過專業培訓,機構正規,關於資格證並未正面回應。
天眼查顯示,成立於2018年的幸福有方是廣州月老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旗下的情感諮詢品牌,法定代表人為魏鵬,頁面顯示該公司有14條相關法律訴訟。記者發現,去年八月廣東省心理諮詢師協會授予幸福有方公司為協會副會長單位。對此廣東省心理諮詢師協會回復記者稱:目前是首次收到對此公司的投訴,協會不參與該機構任何運營,關於消費者投訴等事情需要時間去落實。
機構收費清單
律師説法:
情感諮詢服務難量化 消費者維權難
近年來,以情感諮詢為由,通過提供服務、課程等快速變現的生意屢見不鮮,四川恒融律師事務所律師項鴻表示,此類感情修復服務合同的內容以及服務目標和結果導向並沒有具體明確,這對消費者來説,很容易進入所謂諮詢公司設置的坑。
因為諮詢服務的諮詢範圍和內容,根本無法控制和明確。消費者想要維權十分困難,消費者要對諮詢機構提供的服務內容證據進行留存,合同就可以撤銷或認定無效,從而退款。
“目前來看,情感諮詢的業務是比較混亂的。主要原因是,現階段有關部門尚未出臺對口的諮詢師資格證書,算是政策的空窗期。不能説無業執證違法,但確實不夠規範。”項鴻稱,情感諮詢服務難以量化,面對感情困擾的消費者,往往涉及許多複雜的感情因素,這些因素不能被量化和把控。諮詢師只能給當事人一些處理建議,若是提前承諾服務結果的,一般都不太靠譜。(封面新聞記者姚瑞鵬 實習生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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