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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玩高送轉忽悠被調查 銳奇股份或被股民索賠

  • 發佈時間:2016-01-13 07:3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費國海  責任編輯:王文舉

  通過高送轉過程中誤導投資者,並給投資者造成損失,海潤光伏 (600401)將不會是唯一一家了。1月8日, 銳奇股份 (300126)發佈了一則《關於公司股票存在被暫停上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因涉嫌資訊 披露違法違規,目前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如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股票可能出現暫停上市風險,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 險。

  雖然這是一則根據退市政策例行發佈的提示公告,但有律師對《投資快報》記者表示,該種提示也並非總是危言聳聽。2014年退市新政出臺後,尚未出現 因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而導致暫停上市的案例,證監會如果碰到重大違規的,不排除將做出重大違規認定,而更實際的,銳奇股份投資者需要密切關注證監會的調查進 展,如果處罰最重下達,因銳奇股份以及相關責任人誤導而導致損失的投資者,或有機會通過起訴挽回損失。

  高送轉“忽悠”始末

  公告顯示,銳奇股份于2015年11月2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而銳奇股份于2015年11月20日發佈的《關於收到深交所處分決定的公告》,則基本還原了銳奇股份董事長等人通過玩弄高送轉戲法忽悠投資者的全貌。

  深交所處分公告顯示,銳奇股份于2015年6月24日披露的《關於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預披露公告》稱,經銳奇股份戰略委員會提議,擬以 2015 年6月30日銳奇股份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5股。銳奇股份戰略委員會5名董事及參與預案討論的另外2名董事均承諾在董事會審議時投贊成 票,其中包括銳奇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吳明廳及股東董事、股東應小勇、朱賢波、吳霞欽。

  銳奇股份于2015年8月25日披露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稱,在針對分配預案的董事會表決中,銳奇股份全部9名董事均投了同意票,並稱:“我們認為,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與公司未來的發展規劃和成長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而令人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的是,銳奇股份于2015年9月12日披露了《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議案被否決,否決原因主要是吳明廳投反對票所致。此外,銳奇股份董事及股東應小勇、朱賢波、吳霞欽三人出席了股東大會,但未投票。

  深交所經調查後認為,銳奇股份在披露利潤分配方案時未充分説明其合理性,在方案可行性發生重大變化時未能及時披露相關情況,對投資者産生了明顯誤 導;銳奇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吳明廳濫用控股股東權利,否決了自己提議的利潤分配方案,損害了其他投資者利益,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銳奇股份董事應小勇、朱賢波、吳霞欽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次要責任。故深交所決定對銳奇股份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並對吳明廳給予公開譴責,對 應小勇、朱賢波、吳霞欽給予通報批評。

  萬事俱備只欠處罰

  長期從事投資者索賠法律事務的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律師認為,銳奇股份此舉誤導惡意十分明顯,缺乏對投資者和資本市場的基本尊重,該律師 表示在銳奇股份被正式處罰後,將代理中小投資者發起民事索賠,投資者委託律師發起索賠的相關手續已經辦理完畢,“萬事俱備,只欠處罰”。“由於2015年 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審判會議紀要顯示,最高法院根據立案登記制改革的要求,已經取消了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的行政處罰前置程式,我們近期也會嘗試先行提 交材料立案,看看基層法院是否已經在貫徹最高法院的相關安排。”許峰律師表示。

  許峰律師同時認為,如果銳奇股份投資者需要對銳奇股份以及吳明廳等人發起民事索賠,需要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到揭露日之間買入股票方有機會,而根據該律 師的研究,其認為,如果投資者在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9月11日之間買入銳奇股份股票,並在2015年9月11日後持有任何數量的銳奇股份股 票,就基本符合提起索賠的條件,近期即可發起索賠。

  公開資訊顯示,銳奇股份2015年9月11日收盤價為16.34元,而受當日收盤後銳奇股份發佈的否決送轉議案公告的影響,此後一個交易日9月14 日銳奇股份收盤價為14.71元,9月15日收盤價為13.24元,甚至9月18日收盤價到了12.35元。“銳奇股份的虛假陳述誤導性給投資者造成的損 失是慘重的並且是顯而易見的,也難怪眾多銳奇股份投資者義憤填膺紛紛要個説法了。”許峰律師表示,銳奇股份案與此前也通過高送轉過程模糊性表述誤導投資者 的海潤光伏虛假陳述有一個很類似的地方,就是虛假陳述時間短,但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重大,損失本身又受大盤影響較小,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均是誤導主體造成 的。

  “既然最高院已經取消了虛假陳述索賠的前置程式,投資者不必繼續等待處罰,如果存在損失且較大,目前即可考慮嘗試提起索賠了。”許峰如是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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