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索賠事宜未完 上海物貿11億預付款又拉警報
- 發佈時間:2015-08-19 07:45: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楊菲
貨款已經付出,但貨物卻有可能拿不回來;由於虛假陳述,又被投資者起訴。目前的上海物貿(600822.SH)可謂禍不單行。
根據公司自查公告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上海物貿存在風險的預付款總計高達11.37億元。公司2014年年報顯示,全年公司扣非凈利潤已經虧損1.66億元,如今預付款又出問題,這更是雪上加霜。
上海物貿公告顯示,這部分預付款集中于大宗商品領域,而這也是公司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根據上市公司《三年行動規劃(2015-2017)》,上海物貿將形成有色金屬從資源源頭到最終末端銷售全過程的産業鏈,但在風險把控上,上海物貿顯然做得還不夠。
此外,針對上海物貿“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的起訴仍在陸續立案。公司8月18日公告稱,上海市二中院已再次立案受理原告8人(件)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件,索賠金額共計39.36萬元。
逾11億貨款或無法收回
2010年12月,上海物貿為拓展黑色金屬貿易業務,決定向山西省絳縣明邁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明邁特)、山西金石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金石大)採購相關物資,並定期簽署《購銷合同》。
在這部分以預付款形式簽訂的《購銷合同》中,可分為合同履行期限“已到期”和“未到期”兩類。在“已到期”的部分中,2015年1月、2月和5月,上海物貿無錫金屬材料分公司(以下簡稱物貿無錫分公司)與山西明邁特簽訂了多份《購銷合同》,由物貿無錫分公司向山西明邁特採購鉻礦和鉻鐵,合同有效期分別至2015年6月30日、7月31日,金額合計3.14億元。
2015年1月,上海物貿全資子公司上海乾通金屬材料有限公司與山西明邁特簽訂了《購銷合同》,合同有效期至今年6月30日,合同金額合計1.10億元。
2014年12月、2015年1月,上海物貿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貿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貿爐料)與山西金石簽訂多份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5年7月30日,金額共計1.32億元。
初步統計的數字顯示,公司因經營需要已預付的上述《購銷合同》款項總計達5.56億元。“當時,我們就是發現有一筆6月30日到期的合同,對方沒有按時發貨,於是發覺情況不對了。”上海物貿工作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2015年8月9日,上市公司收到山西明邁特和山西金石大出具的《關於逾期合同的函》,稱因故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購銷合同》,但同時承諾在2015年底前履行部分合同。
在“未到期”的合同中,物貿無錫分公司和物貿爐料也已經按照合同條款預付了大部分貨款。其中物貿無錫分公司與山西明邁特在今年3、4、5月中簽下7筆鉻礦《購銷合同》,金額總計3.50億元,已預付的金額為3.29億元。物貿爐料與山西金石大間未到期合同共6筆,金額總計2.74億元,已預付2.52億元。
上海物貿稱,鋻於山西明邁特和山西金石大已存在逾期未履行合同的情況,公司認為上述合同也可能存在到期仍不能履行的情形,因此公司已經預付的大額款項可能存在無法全額收回而計提減值的風險。
而如以合同“已到期”和“未到期”兩部分預付款合併計算,上海物貿存在風險的預付款金額已達11.37億元。
對上市公司稍顯有利的是,在與山西明邁特簽訂合同後,後者已將其名下部分資産抵押(或質押)給上市公司,其中抵押(或質押)的物品包括礦熱爐9台及相關設備,質押標的金額5.93億元。此外還包括鉻鐵2萬噸、鉻礦8.02萬噸,以及物貿爐料49%股權(該公司由上市公司持股51%、山西明邁特持股49%)。
上海物貿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由於公司相關負責人出差,無法透露上述山西兩家企業已發貨的數量,但公司已安排專人與對方了解、核實情況,並溝通後續解決方案。
遭投資者起訴
8月18日,上海物貿公告稱,上海市二中院已立案受理原告8人(件)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上市公司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件,索賠金額共計39.36萬元。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向記者介紹,上述8起案件中,有5名股東的起訴係由其代理。此外,7月初,由其代理的全國首批8名股東起訴上海物貿案也已獲受理,索賠金額總計154萬元。根據上海物貿稍早前的公告,公司共涉及18人(件)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索賠金額共計623.44萬元人民幣及2632.92元美元。
上海物貿遭投資者索賠起因于原全資子公司上海燃料採用多種方法少結轉成本、虛增年末庫存,導致上海物貿2008年至2011年年度報告(合併)中資産和利潤總額虛增,成本虛減,存在虛假記載。根據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物貿2008年至2011年年度報告(合併)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為3275.7萬元、1.48億元、5531.32萬元和3030.75萬元。上海物貿也沒有按照規定在2012年年度報告中對2008年至201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進行更正,而是將2008年至2011年隱瞞的所有虧損作為2012年當年虧損反映在年度報告中,導致201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今天上午,我也已經接到法院通知,上述案件將合併成共同訴訟進行審理。目前我們已開始準備第三批投資者起訴事宜,相關案件預計將會在9、10月份開庭審理。”厲健律師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