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順利推進註冊制改革
- 發佈時間:2015-12-14 07:1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菲
隨著註冊制改革預期的明朗,市場關注的焦點出現了轉變,從原來關注制度推出的時間點轉移到了改革的具體內容上。這其中,筆者更關注的是如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因為,在註冊制的背景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不僅是註冊制改革的必要條件,而且也會影響註冊制改革的品質。
12月9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過了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會議同時指出,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後,有關部門將制定相關規則,在公開徵求意見後實施,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12月11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監會將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開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等相關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對註冊條件、註冊機關、註冊程式、審核要求、資訊披露、仲介機構職責以及相應的事中事後監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體的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公佈實施。
由此來看,不論是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是證監會的“解讀”,都特別強調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無疑,在推出註冊制的背景下,如何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尤其是如何加大事後監管的力度,切實嚴厲打擊和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可以説是影響註冊制改革順利推進的一個關鍵點,也是註冊制加速推出需要直面的一個問題。
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在“2015陸家嘴論壇”上曾表示,註冊審核應當以大力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為基礎。不僅不能替代,而且應當更加強化。監管機關的職責重在監管執法,集中精力查處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採取一切必要手段懲治市場欺詐,責成失信違法主體回吐經濟利益,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筆者認為,事前審批、事中監管和事後監管三者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事前審批要靠事中監管來維護,事中監管及時矯正和制止不當行為,可以減輕事後監管的壓力,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蔓延。事前準入、事中監管的效果最終要靠事後懲罰威懾來保障。
因此,在註冊制改革中,監管部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集中精力做好事中事後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筆者認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重點在事中事後的銜接。
事中監管方面,應提高現場檢查針對性和有效性,有的放矢地開展現場檢查,提高現場檢查品質,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嚴肅處理,強化;做好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的銜接,抓緊出臺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協調工作規則,研究重大違法違規案件倒查問責機制;優化監管體系職能分層。完善行政監管體系,合理配置機關部門職責,有減、有保、有擴,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相適應。
事後監管主要是稽查執法,加大對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懲戒和制裁,包括行政處罰和刑事制裁,特別是要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對欺詐發行和重大違法的上市公司實施強制退市,堅決清除出市場,維護市場秩序。同時,註冊制應把保護投資者作為事後監管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建立適應註冊制改革要求的民事賠償制度,有效保障投資者通過民事賠償訴訟獲得賠償,讓違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價。
筆者相信,隨著註冊制改革的有序推進,建立事中事後的監管新機制也會出現質的改變,而這一切的變化都將保障註冊制改革的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