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改革傳遞正面信號 投行將上演“強者恒強”
- 發佈時間:2015-12-11 04:00:3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楊菲
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明確在決定施行之日起兩年內,授權對擬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實行註冊制度,這意味著發行註冊制改革將在《證券法》修訂完成前先行落地。
12月9日,國務院審議通過提請人大常委會授權,加快註冊制推行,明確在2年內,授權對擬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實行註冊制度,這意味著發行註冊制改革將在《證券法》修訂完成前先行落地。
華泰證券投行業務相關負責人稱,短期來看,註冊制影響不大。但是,對於券商而言,最重要的威懾力來源於兩個方面的規定:加強了仲介機構的責任以及責令先行賠付。為此,對券商投行業務的風控能力要求在提升。
打破註冊制
是利空的思維魔咒
證監會于12月9日發佈的文件中明確了“四個不”。“註冊制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會一步到位、對新股發行節奏不會一下子放開、新股發行價格不會一下子放開、不會造成新股大規模擴容。”
國泰君安證券首席市場分析師林隆鵬表示,註冊制推出是基於市場的反應的,通過控制節奏來形成一個較長的市場緩衝期。短期來看,註冊制非但不會對市場形成利空,反而會形成利好。
“註冊制推出比市場人士預期快,但從操作層面而言又是超出市場預期效果的。雖然未來的新股發行將交給交易所,但和發達國家實行的註冊制依然存在較大不同,發達國家在發行節奏和定價方面均採取的是市場化手段,約束較少,但是證監會表態明確了,我國此輪註冊制改革依然是有指導的,即本輪註冊制改革極具中國特色,監管層時刻關注市場的反應。”林隆鵬稱。
申萬宏源證券投行業務相關人士稱,“目前,投行業務在證券公司的收入整體佔還比較低,註冊制的推出對券商形不成驚濤駭浪的影響。真正有意義的是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影響——通過註冊制的推行,可以使得資質好的公司快速和便捷地融資,使得投資者可更加快速尋找到資質好的投資標的。通過市場化機制,穩增長,調結構。”
此外,國泰君安證券分析師孫金鉅表示,本次註冊制改革所傳遞的信號是正面的。證監會表示,積極穩妥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新股發行受理工作不會停止。目前,首次公開發行(IPO)排隊企業超過600家,註冊制實施後,現有在審企業排隊順序不作改變,確保審核工作平穩有序過渡。
加大仲介機構責任
註冊制實施後,將呈現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將註冊審核的重點轉移到督促企業向投資者披露充分且必要的投資決策資訊上來,不再對企業業績與投資價值、未來發展前景等做實質判斷和“背書”。實行註冊制改革,突出強調的是事中、事後監管。
華泰證券投行業務相關負責人向證券時報記者稱,基於“四不原則”,短期來看,註冊制影響不大。但是,對於券商而言,最重要的威懾力來源於兩個方面的規定:加強了仲介機構的責任以及責令先行賠付。為此,對券商投行業務的風控能力要求在提升。
國泰君安證券副總裁劉欣表示,在註冊制實施的背景下,投行的行業環境將發生深刻變化,投行的業務活動將越來越向深層次發展,服務的手段和工具也越趨綜合化。一些創新型服務,特別是以資金、資本為核心資源的資本仲介服務已越來越多地體現在投行業務活動當中。未來的投行將不僅局限于通道提供者的角色,而將向綜合的産品服務商角色轉型。
談及未來註冊制推出後最大的不同,華泰證券投行業務相關負責人表示,之前是證監會在“背書”,以後是證監會相當於放權給了交易所,也同時加強了仲介機構的責任。券商勢必會為此加大風控要求,相對應的,市場集中度就會高,券商就會呈現“強者恒強”的局面。
林隆鵬稱,風控能力強的大型券商會因此獲得更大比例的市場份額。
打新制度收益將會延續
2015年全年新股發行超過200家,扣掉發行暫緩的月份,平均每月發行20~40家。
國泰君安證券研究團隊預測,註冊制改革初期將維持現有新股的發行節奏,如果未來市場企穩走好,可能會加快新股的發行節奏,預期2016年全年新股發行規模超過300家。
在華泰證券該人士看來,新股稀缺性仍會保持一段時間,明年的新股發行不會超過400家,將在300家左右。
針對發行價格,業內人士一致認為,註冊制改革後的新股發行依然會存在窗口指導(目前發行上限是招股書披露最近一個財務年度的23倍扣非後市盈率),不排除未來窗口指導可能放鬆,但是預期不會有明顯提高,新股發行價格將會繼續低於二級市場同行業可比公司的估值,一、二級市場之間依然存在巨大價差,打新的制度收益將會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