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薪酬悖論:高低與形式?
- 發佈時間:2014-09-20 02:32:05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內財經媒體多次報道,2013年滬深兩市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領取的薪酬總計4.49億元,其中有獨董的年薪高達100.5萬元。通過國泰安數據庫,選取2005年至2013年間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均值與同期內部董事薪酬均值進行對比:從2005年至今,國內獨立董事每人平均薪酬水準整體不高且增速緩慢,2005年為39205.58元,到2013年達到60698.37元,增長率為54.82%;而同一時期內,國內非獨立董事(包括內部董事與外部非獨立董事)薪酬的平均值不僅遠高於獨立董事,增長率則達到了185.37%。從中位數上更能體現出這種差異化的趨勢,獨立董事在以上9年間中位數僅僅增長了46.08%,但同期2013年非獨立董事的薪酬中位數是9年前的4.22倍。考慮到非獨立董事的“在職消費”情形,兩者之間的薪酬差距應該更大。另對國泰安數據中2013年度內A股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薪酬情況進行統計整理分析,在所有A股上市公司中領薪的獨立董事的薪酬無一例外都是現金津貼,還有不在少數的獨立董事由於各種原因沒有領取津貼。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2012年的全部8982名獨立董事中,擁有所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僅有63人,年末持股數從600股到上千股不等。
比較而言,以2010年為例,美國紐約證交所(NYSE)前一百大公司與納斯達克(NASDAQ)前一百大公司的外部董事平均薪酬分別達到22.5萬美元與23.5萬美元。同一年度的英國上市公司中,富時100指數中的上市公司非執行董事之平均薪酬為年薪7.5萬英鎊;富時250指數公司非執行董事之平均薪酬為年薪4.4萬英鎊;創業板(AIM)公司非執行董事之平均薪酬則為年薪2.95萬英鎊。此外,英國上市公司主要採取股東現金報酬的形態,獨董薪酬通常不涉及股票期權或與公司業績相聯繫的其他獎勵機制;而美國上市公司獨董的薪酬,除現金外,還包括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股份增值權(stock appreciation right)及公司股份等。另據學者統計,同為新興市場的我國台灣地區上市上櫃公司獨立董事的薪酬自2004年至2007年間逐年增加。以2007年為例,台灣上市公司設有獨立董事的,平均每位獨董薪酬約為新台幣117萬元(當時約合人民幣26.6萬元);董事會設有審計委員會的上市公司,平均每位獨董薪酬約為新台幣420萬元(當時約合人民幣95.5萬元);該地區上櫃公司(大致相當於大陸的新三板掛牌)設有獨立董事的,不論是否設有審計委員會,平均每位獨董薪酬約為新台幣35萬元(當時約合人民幣約8萬元)。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發達市場或新興市場上的非獨董薪酬與同一市場上的獨立董事薪酬之比,都遠小于A股市場上的相應比例。
單純從數字上進行考量,還無法得出目前國內上市公司獨董薪酬水準、形式是否妥當的結論,獨立董事的薪酬應當從其職責範圍、履職成效、風險狀況和激勵效果乃至與非獨立董事薪酬的比率等多方面進行考察以後綜合確定。
新興市場上公眾公司的治理問題博大精深,獨立董事課題本身也極為複雜,以上羅列的諸種“悖論”可能挂一漏萬,初步的分析和探討也難免出現謬誤,本文只希望能夠提供一些思考的建議,為未來的深入研究和規則完善形成粗淺的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