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維保,誰來破解這一困局?
- 發佈時間:2016-04-20 16:29:40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 記者 趙峰 通訊員 張雪燕
2015年7月26日,荊州安良百貨商場,一位年輕媽媽的生命被電梯吞噬。
傷疤不願再揭,悲劇不能重演。
但,省質監局發佈統計數字,僅2015年,全省就有超過6000起電梯故障。
故障頻發源於電梯維保不到位。那麼,誰來攪動電梯維保這潭死水?我們又該如何從制度上改變現狀,從而推動這個行業的良性運作?
壓價+挂靠,這個行業有點亂
“我們公司在湖北的電梯保有量超過14000台。”説這句話時,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華中大區總經理居衛明聲音洪亮,但下一句話馬上就蔫了許多,“可由我們進行維保的電梯數量不足5000台。”
也就是説,近三分之二的電梯維保工作流失了。
原因何在?壓價和挂靠。
價格戰最直接。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正常使用的電梯每月至少要維保兩次,人工費、耗材費等加起來,基礎維保費用應該在300元到500元之間。“有些維保公司為了搶市場,出價不足300元。”居衛明説。
價格低自然有市場。武昌岳家嘴某居民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表示,只要電梯不出問題,業主們根本看不出來維保的好與壞。“再説了,我們的物業費收入有限,業主們的要求又多,有些地方能省則省。”該負責人同樣一肚子苦水。
挂靠一般分兩種情況,一是部分沒有資質的小公司主動與有資質公司合作,以對方的名義招攬生意;二是一些有資質的維保公司,活接得太多,人忙不過來,所以把業務分包給一些無資質的小公司。
除公司之間相互挂靠之外,維保人員從業資質同樣存在挂靠問題。省質監局特設處副處長王竟介紹,目前全省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作業人員43289人,每一個電梯維保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然而,在需求量大、人員稀缺的情況下,很多電梯維保公司都利用一個證件下挂靠多名“學徒工”或“臨時工”。“這就好比一輛車出了故障,不去正規的4S店,而選擇去黑店維修,設備老化落伍,過程偷工減料,水準魚龍混雜,那修出來的車能安全嗎?”居衛明反問道。
立法+保險,這個螃蟹有滋味
電梯安全,事關重大。
那麼,誰對電梯安全負主體責任?這個問題一直沒有厘清。
為改變這一現狀,今年4月1日,《湖北省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面向社會發佈徵求意見稿。
《辦法》中明確規定,電梯所有權人依法承擔電梯使用安全運作的相應義務,對電梯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電梯生産、經營、維保單位對其電梯安全性能負責。
白紙黑字,一旦發現電梯安全問題,責任主體一目了然——
住宅小區尚未移交給業主委員會的,開發商(或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主體;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公司管理的電梯,物業公司就是責任主體;未委託物業公司的電梯,産權所有者就是責任主體;電梯使用單位無法確定的,電梯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所有權人明確使用單位或者指定使用單位為責任主體。
要想健全綜合治理體系,僅憑立法還遠遠不夠。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省質監局、中國保監會湖北監管局關於印發湖北省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省正式引入電梯安全責任保險。
中華財險湖北分公司業務部副經理吳雋介紹,每台垂直升降乘客電梯年度保費為60元,賠償限額為300萬元;每台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載貨電梯、液壓電梯、雜物電梯年度保費為65元,賠償限額為300萬元;每台新安裝的電梯年度保費為70元,賠償限額為300萬元。
湖北特檢院院長吳遵紅表示,電梯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眾多環節,對待電梯使用安全中的突出問題,需政府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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