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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購物尚不受新《消法》保護

  • 發佈時間:2016-04-18 08:31:01  來源:福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姚瑾) 省消委會日前發佈消息稱,2016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5242件,解決4756件,解決率為90.73%,為消費者挽回損失682.26萬元。其中,微信行銷、預付式消費、房屋買賣等三方面的糾紛成為一季度投訴熱點。

  統計結果顯示,一季度因品質引起的消費投訴仍居首位,售後服務及合同引起的投訴緊隨其後,分別排第二、第三位。從投訴商品和服務類別來看,一季度全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消費者商品類投訴3321件,佔投訴總量的63.36%。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服裝鞋帽類、日用商品類、交通工具類、房屋及建材類的投訴量居於前五。同時,各級消委會也受理了服務類投訴1921件,佔投訴總量的36.64%。其中,電信服務類,生活、社會服務類與網際網路服務類的投訴量居前三位。

  據了解,隨著熱門社交工具微信演變成網購的一種延伸工具,微信朋友圈賣東西、點讚贏商家優惠券等逐漸成為商家新的銷售方式和促銷方法。通過微信朋友圈購物産生的消費糾紛也逐漸增多,成為投訴新熱點。

  然而,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目前微信購物仍屬於個人私下交易,不受新《消法》保護,微信購物商品金額往往較小,雖然消費者還可以通過《合同法》走司法途徑來解決微信購物糾紛,但投入的成本可能遠遠高於商品本身的價值,因此建議一般不要採用微信購物。

  有關人士建議,網路購物應儘量選擇信譽較好、證照齊全的大型電商平臺,這類平臺有嚴格的付款程式,退換貨、維權取證較為方便快捷。對微信好友發來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連結,要提高警惕,不要輕易在不知名的網站或者朋友圈內進行網購,避免上當。

  同時,預付式消費糾紛屢屢發生,不容忽視。在消費投訴案例中,主要存在商家卷款玩失蹤、消費餘額贖回困難重重、預付卡商品和服務品質得不到有效保障、商家結業或轉讓不退費、商家單方面或者過度使用解釋權等問題。

  對此,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辦理儲值類會員卡時,一定要謹慎、理性,按自己的實際需求辦卡。要查驗商家經營資格,選擇規模較大、證照齊全、市場信譽度較高的商家,儘量簽訂書面合同,切記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正式票據並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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