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債轉股不妨先轉優先股
- 發佈時間:2016-04-06 02:51:07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談股論市
“債轉股”可以將債務轉化為優先股為主。畢竟優先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樣高價套現,可以將“債轉股”對公眾投資者權益的損害降到最低。
據媒體報道,3月底,國務院召集發改委、財政部、央行、銀監會等多個部門開會,討論“債轉股”相關事項。另據《財新週刊》近日援引一位國開行高層稱,首批“債轉股”規模為1萬億元,預計在三年甚至更短時間內,化解1萬億元左右規模的銀行潛在不良資産。受債轉股漸行漸近鼓舞,清明小長假後首個交易日A股放量走高。
實行“債轉股”,就短期而言,對於銀行與企業來説,堪稱“雙贏”。就銀行來説,有利於降低不良資産比率,而從企業來説,也有利於降低負債比例,有利於為企業減負,減輕還款壓力。
不僅如此,在國家“債轉股”政策還未出臺的背景下,今年3月8日,熔盛重工率先拉開了銀行“債轉股”試點的序幕,擬向債權人發行最多171億股股票,以抵消171億元債務。
應該説,“債轉股”在中國並不是新概念,20世紀末,“債轉股”曾經在我國處置銀行不良資産時大量採用,被視為國企解困三大政策之一。“債轉股”後來之所以退出國人的視線,是因為“債轉股”在實施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債轉股”有可能成為一種風險轉移的方式。如,企業通過“債轉股”,將風險轉嫁給銀行,銀行又將風險轉嫁給第三方等。再如,“債轉股”雖然降低了企業負債,降低了銀行不良貸款比率,但它並不意味著企業與銀行經營管理水準的提高,它甚至是對企業與銀行所存在問題的一種掩蓋。
而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看,“債轉股”甚至有可能損害到投資者的利益。比如,通過“債轉股”,企業的股本增加了,這自然會攤薄每股收益水準,投資者持有股票的權益會因此而降低。
又如,通過“債轉股”,進一步增加了大小非持股的比例,增加限售股套現的壓力,股市越發成為大小非的提款機,而投資者成為最終的買單人。此外,如果企業“債轉股”後仍然沒有很好的發展,那麼銀行將“債轉股”所得到的股權進行套現,這實際上就是一種風險的轉移,是把風險轉嫁給了公眾投資者。
因此,相關部門在出臺“債轉股”相關實施意見的時候,應當盡可能“揚長避短”。比如,“債轉股”可以儘量以非上市公司為主,畢竟非上市公司不涉及公眾投資者,因而不涉及公眾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問題。
此外,“債轉股”可以將債務轉化為優先股為主,尤其是在涉及上市公司“債轉股”問題的時候,一律只能轉為優先股。畢竟優先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樣高價套現,可以將“債轉股”對公眾投資者權益的損害降到最低。
而且,由於非上市公司也可能因為IPO或借殼的原因成為上市公司,因此規定非上市公司因“債轉股”而來的優先股一律不得轉化為普通股。這也能夠盡可能降低“債轉股”可能給公眾股股東帶來的風險。
□皮海洲(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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