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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限薪更需薪酬“透明”

  • 發佈時間:2016-04-06 02:51:07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一家之言

  高管們的薪酬降到了紅線之下,是降薪令看得見、摸得著的成效。但是,企業更有必要在年報中陳述清楚高管薪酬下降與業績因素的聯繫程度。如果只是因為業績下滑的“順水推舟”,將不利於改革的推進。

  根據近日年報披露的數據,作為中國以資産計最大銀行的掌門人,工行董事長姜建清和行長易會滿去年的稅前合計總薪酬都是54.68萬元,其中已支付的稅前薪酬為44.8萬元。而“限薪令”前,姜建清和易會滿2014年的稅前總薪酬分別是113.9萬元和108.9萬元。

  一年時間,高管薪酬幾近腰斬。不僅如此,中鋁旗下雲南銅業高管2015年的年薪僅為6萬元,有媒體調侃甚至不如“快遞小哥”。

  按照目前的“限薪令”,給央企以及中央直屬金融企業年薪設定一定的紅線是有必要的,也是考慮了社會平均收入水準、國企背靠國家大樹特點、各類企業收入分配情況以及公務員隊伍收入水準等綜合因素確定的。

  中央直屬金融企業高管薪酬一直高於非金融央企,也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值得肯定的是,五大行在年報的披露中,全部寫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2015年1月1日起,本行董事長、行長、監事長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的薪酬,按照《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執行,本行已據此發放工資”。五大行的董事長、行長、監事長以及副職等全部降到60萬左右或者以下。這是降薪看得見、摸得著的成效。

  但是,對於國有金融企業高管降薪也有未盡之處。首先,2015年降薪到底與業績聯繫緊密程度如何?也就是説,2015年降薪是完全為了執行《辦法》而降薪,還是有業績因素在內?銀行業的業績主要包括利潤、不良貸款等核心指標。而2015年銀行業包括五大銀行基本是利潤增速大幅度下滑,不良貸款大幅度上升。銀行在年報中應該陳述清楚高管薪酬下降與業績因素的聯繫程度。否則,如果只是因為業績下滑的“順水推舟”,將不利於改革的推進。

  此外,目前公佈的高管薪酬或不是最終“結局”,極有可能殺個“回馬槍”而反彈。因為,按照慣例,年報中高管年薪僅為首次披露,在中報發佈時,會有最終的高管薪酬確認。也就是説還存在不確定性。同時,霧裏看花的延期支付也是猶抱琵琶半遮面。雖然多家銀行在年報中披露執行延期支付,但是大多對於具體數據並未進行披露。

  而對於薪酬大幅降低的高管,如何進行有效的激勵也成為了難題。降低高管薪酬絕非是國企薪酬改革最重要的目的,一些不合理的高薪自然要降下來,但隨著國企體制改革,逐漸與市場化競爭機制接軌,國企高管需更多由職業經理人來打點,實行市場化薪酬機制,這對國企來説是真正的出路。

  與中國不同的是,歐美企業高管薪酬在基本年薪之外還有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機制等。其高管薪酬與個人能力掛鉤,考核指標包括了高管對企業能夠提供的價值,公司業績和財務狀況,同行業或市場的薪酬水準等等。而且,美國90%的大企業設有薪酬委員會。負責決定高管的年薪、獎金、股票期權等薪酬水準和支付方式、有效避免了“高薪低能”情況的發生。在資訊透明、監督相對完善的情況下,即使高管薪酬與普通員工差距較大,也能夠被普遍接受。

  當然,年報的數據顯示國企高管薪酬改革已經初見成效。但在資訊透明度尤其是利潤和職務消費上,與改革的要求、公眾期許都有很大差距,在監督管理上仍然有很多漏洞。這亟待從薪酬制度上進一步深化改革。

  □余豐慧(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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