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對應高風險
- 發佈時間:2016-03-30 14:29:36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報消息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廣大投資者,目前,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的機構類型是,經中國銀監會許可設立的各類銀行機構。
可以面向社會公眾銷售理財産品的機構類型為,經中國銀監會或證監會許可的銀行、證券公司(含證券公司授權的分公司或營業部)、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取得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資格的保險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等。
信託、私募基金、私募市場發行的金融産品等主要面向具備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的合格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投資單個産品一般有最低金額限制,同時需達到一定資産和收入要求)銷售、募集,且相關機構不得進行公開行銷宣傳,不得承諾保本和最低收益,投資者不得匯集他人資金投資。
社會公眾在選擇理財機構時,除了查看機構營業執照外,還要注意查看業務許可證,並可登錄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等政府網站查詢核實。同時,還須提醒廣大社會公眾,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高收益對應高風險,一定要在完全了解理財産品有關風險的前提下,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匹配的理財産品。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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