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條新政力挺自貿區發展
- 發佈時間:2016-03-25 09:32:10 來源:濱海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時報記者 胡淼 報道
昨日,記者從天津檢驗檢疫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繼去年推出了兩批22項創新制度後,日前,天津檢驗檢疫局結合天津自貿區定位需求和天津口岸實際特點,推出第三批18項支援天津自貿區建設發展創新舉措。這些創新舉措已經履行完相應程式,發佈之日起即可實施。
天津檢驗檢疫局最新推出的18項支援天津自貿區建設發展創新舉措包括:
一、天津口岸“一帶一路”過境貨物檢驗檢疫管理制度。在防範疫病疫情傳入傳出,確保國門安全的前提下,採取過境便利措施,進一步提升天津口岸“一帶一路”過境貨物的通關速度,支援天津市充分發揮在“一帶一路”國家戰略中的作用。
二、出入境空運C類快件檢驗檢疫監管制度。所謂C類快件,即“快件運營人在特定時間內以航空運輸的方式承運的樣品、禮品、非銷售展品和私人自用物品”。檢驗檢疫機構對經天津自貿區出入境的空運C類快件,實施便利化檢驗檢疫措施和清單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出入境空運C類快件的檢驗檢疫管理,促進天津自貿區跨境電商直郵模式業務發展。
三、出入境航空器衛生檢疫分級監管制度。通過對航空公司實施檢疫分級管理,對不同評級的航空公司所屬航空器實施不同的檢疫監管措施,突出航空公司的檢疫風險防控責任主體地位;同時強化衛生監督,確保口岸公共衛生安全。該制度實施後,入境航空器電訊檢疫比例將明顯提升,航空器出入港時間將顯著縮短。
四、出入境航空器木質鋪墊材料檢疫監管制度。旨在建立科學高效的檢疫監管模式,明確機場倉儲貨站監管區域的劃分,鋪墊材料的監管方式、監管項目、合格評定以及不合格處理等內容,有利於規範出入境航空器木質鋪墊材料的檢疫監管工作,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隨出入境木質鋪墊材料傳入傳出,保障國門生物安全,更好地服務天津自貿區發展。
五、進口成套設備檢驗監管制度。旨在便利成套設備類産品進口,消除或降低進口成套設備對人身財産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等方面帶來的風險。根據企業申請,對進口企業和成套設備産品進行風險分析,確定所要採取的便利化檢驗監管模式,如抽批檢驗、抽批核查等。
六、進口工業品信用監管制度。該制度明確了天津自貿區內對受惠企業進口工業産品實施以 “即報即放+必要時抽批檢驗”為主的信用監管模式,優化檢驗監管環節,提高檢驗和放行效率,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加大檢驗檢疫促進外貿和扶持企業的力度。
七、平行進口汽車檢驗監管制度。該制度基於企業誠信以及品質保證、售後服務等能力,通過對符合條件的進口汽車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將企業分為一類和二類,採取差異化監管和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措施,規範售後服務、三包、産品召回、索賠等義務,保障平行進口汽車品質安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和安全消費環境,促進自貿區平行進口汽車市場健康發展。
八、進境食品檢疫審批正面清單制度。該制度明確了質檢總局授權天津檢驗檢疫局負責的轄區內進境食品檢疫審批終審的産品名錄。該名錄內的進境肉類産品、水産品、乳製品、植物源性食品等進境食品,都由天津檢驗檢疫局負責受理、批准和發證,審批時限由過去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許可證有效期由6個月延長為12個月,可以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節約相關企業成本。
九、轉口貨物檢驗檢疫制度。該制度對轉口貨物進行了分類,根據純粹轉口貨物、整理加工轉口貨物、涉及審批的轉口貨物等不同類別實施相應的檢驗檢疫管理,確保轉口貿易便利化的同時嚴防疫病疫情傳入。
十、進境動植物及其産品風險管理。根據進境動植物及其産品自身風險、入區流通風險、來源國疫情風險等主要風險分析指標,將自貿區進境動植物及其産品的檢疫風險分為一到四級,並採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提高此項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
十一、外來有害生物監測防控。旨在有效降低區內檢疫風險和産品品質安全風險,確保自貿區外來有害生物早發現、早報告、早防控,確保天津口岸安全和自貿區的可持續發展。
十二、進口食品化粧品檢驗檢疫監管制度。明確了天津自貿區進口食品化粧品在報檢、預檢驗、第三方採信、出證、監管方面的具體要求以及便利化措施,進一步簡化程式和手續,為天津自貿區進口食品貿易創造一個協調、透明、可預見的營商環境。
十三、進出口食品分線監管制度。按照“方便進出、嚴密防範品質安全風險”的原則,對進入特殊監管區的進口食品實施檢驗檢疫分線監管,對不同的進口模式進行了界定和規範。該制度將簡化流程,縮短檢驗檢疫時限,提高通關便利化水準,促進食品貿易發展,同時為保稅展示展銷等新業態發展創造了條件。
十四、食品化粧品存放展示企業監管制度。明確了天津自貿區入境食品化粧品存放、展示企業應滿足的基本條件,以及可享用的貿易便利化措施,建立了進入退出機制,重點加強存放、展示企業的後續監管,為天津自貿區入境食品、化粧品存放和展示活動提供制度支援,促進天津自貿區食品化粧品保稅展示、轉口貿易、跨境電商集貨和備貨等相關産業的發展。
十五、供檢測、自用進口食品化粧品監管制度。該制度建立了進口檢測、研發及企業自用食品化粧品樣品的監管新模式,優化檢驗檢疫流程,減少抽樣、檢測環節,加快通關速度,降低企業成本,促進自貿區研發、檢測産業聚集和發展,滿足自貿區企事業單位食品化粧品進口檢測與自用需求。
十六、進口食品預檢驗制度。該制度在已發佈的進口預檢驗及核銷管理規定基礎上進行了再創新,明確了進口食品預檢驗模式、企業申報要素、檢驗檢疫方式、單證出具等內容。制度以“企業自願、全面普惠”為原則,有助於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大大加快通關速度,實現進口食品整批進、分批出,滿足企業貿易需求。
十七、再製造産業監管制度。該制度對通過資質評估企業進口的再製造用舊機電産品,取消備案環節;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可採取免於裝運前檢驗、快捷驗放等便捷措施;放開維修後出口環節,鼓勵維修企業在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低環境污染的行業拓展再製造業務,為打造天津入境再製造産業平臺奠定檢驗檢疫制度基礎。
十八、進口工業産品不合格處置制度。該制度整合多項關於不合格處置的相關要求,旨在規範天津口岸進口不合格工業産品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消除或降低進口不合格工業産品在處置過程中對人身財産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等方面帶來的風險,確保進口工業産品檢驗監管工作閉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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