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星期天主動加班被開除 法院判決公司補償8.7萬
- 發佈時間:2015-12-05 15:46:00 來源:錢江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星期天加班被開除,怪我咯
公司:違反了公司用工規定
法院:這理由不成立,補償員工8.7萬元
本報通訊員 魏金金 郭榮 本報記者 苗麗娜
星期天,明明是休息日,也是公司規定的休息時間。但紹興柯橋一員工張先生卻主動跑去加班,原以為這樣會得到老闆的嘉獎,還向老闆索要加班費。
結果沒想到,公司竟解除了勞動合同,把他開除了。理由是: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張先生很震驚,加班還被開除?他認為公司的行為違法,並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仲裁支援張先生的訴求,要求公司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不過,公司不服氣,前不久將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駁回這一仲裁決定。
近日,紹興市柯橋區法院一審進行了判決。
員工:休息天主動加班
加班費沒要到,反被開除了
張先生今年45歲,是紹興市柯橋區一家化纖公司的銷售代表。2012年12月入職時,他跟公司簽訂了一份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
銷售工作有時閒有時忙,去年9月的一個星期天,客戶發來消息對張先生説,産品有些問題,讓他處理一下。
”聽到客戶這麼説,我也緊張了一下,就立馬跑到公司去幫忙客戶處理問題、換貨。”張先生説。
但是,事情比較棘手,一下子也解決不了,於是第二個星期天,他又去公司加班了。
連續兩個星期天都泡在工作上,張先生覺得自己的勤勞應該會得到老闆的欣賞,同時他也覺得公司應該支付他一些加班費。
第二天一上班,張先生興衝衝地去了老闆辦公室,説了這事,希望老闆能給些加班費。
沒想到,老闆不僅沒有表揚他,還一頓訓斥,加班費更不用多想。
老闆要求檢討,張先生拒絕,並與公司相關人員發生爭吵。
事情一鬧大,公司以張先生不遵守公司規定違規出勤,事後又不服從公司寫檢討書的處罰為由,解除了與張先生的勞動關係。
得知被解除勞動合同,張先生很震驚,他認為公司的行為違法,並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仲裁支援張先生的訴求,要求公司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院:公司“違規出勤”理由不成立
補償員工8.7萬元
公司當然不服氣,於是將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駁回這一仲裁決定。
近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
法院認為,如果公司要主張辭退張先生是合法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確實違反了規章制度,並且辭退處理須通過民主程式,不違反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向勞動者公示。
但在本案中,公司認為張先生不遵守公司規定,違規出勤,這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法院認為,這一理由不屬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
另外,公司《勞動用工制度》中有規定,員工經批准加班的,可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對於張先生兩次週末出勤,公司均未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已支付發放加班工資或已安排補休,就不能證明張先生已經出勤。
所以,公司以“違規出勤”為由,與張先生解除勞動關係,不符合法律規定。
張先生接到通報後確未再到公司上班,雙方的勞動關係實際已經解除,他據此主張經濟補償金,並無不當,法院予以支援。
最後,法院一審判決公司向張先生支付經濟補償金8.7萬元,連同尚未付清的工資,一共需支付張先生11萬元。
8小時外是否算加班,還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辦案的法官表示,雖然加班並不是公司自願,但是公司以此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顯然有些牽強,這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那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加班是可以有加班工資或是補休呢?
帶著這個問題,錢報記者請教了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陳律師。
“原則上是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個小時,超過就是要計算加班工資。還有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一律計算加班工資。”陳律師説,但是還要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比如用人單位與員工合同約定、工作量設定是否合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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