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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實施仲裁法20週年 涉外仲裁發展迅猛

  • 發佈時間:2015-09-25 17:0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9月25日電 (記者 石岩)時值中國仲裁法實施二十週年之際,中國國際貿易經濟仲裁委員會(貿仲委)副主任兼秘書長于健龍25日在北京指出,二十年來,中國涉外仲裁取得了飛躍式發展。

  于健龍是在當日召開的“中國仲裁周”中國仲裁高峰論壇上作出上述表態的。中國的商事仲裁實踐始於1956年貿仲委成立,而1995年9月1日起實施的仲裁法,被認為是中國仲裁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于健龍指出,仲裁法確立的當事人意思自治、根據事實符合法律、公平合理、獨立公正和一裁終局等原則,符合國際仲裁發展的趨勢,使中國仲裁工作走上了國際化、法制化發展的軌道。

  當日的論壇開幕式上,中國貿促會副會長、貿仲委副主任尹宗華説,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和中國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中國企業的對外經貿交流越來越活躍,同時遇到的法律風險和商事海事風險也相應增多。應發揮仲裁在解決爭議中的作用,為改革開放服務。

  對於仲裁法在中國市場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勝明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仲裁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仲裁特有的性質,走出一條不同於調解、訴訟的發展之路。

  貿仲委數據顯示,仲裁法實施二十年來,中國仲裁機構包括原有的貿仲委和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已達235家,仲裁受案量大幅增加。截至2014年底,中國仲裁機構年受案量從1995年的千余件增長至11萬餘件,年受案標的額從人民幣幾十億元增長到2600億元。案件當事人已涉及七十多個國家和地區。

  “中國涉外商事仲裁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于健龍指出。他坦言,中國的涉外仲裁整體發展與國際相比仍有差距。國家明確提出要“完善仲裁製度,提高仲裁公信力”,這為中國仲裁事業的發展指明瞭方向。

  于健龍指出,根據當前形勢,未來一段時期應當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繼續推動仲裁法制的發展;加強有利於涉外仲裁的司法協助與監督;完善仲裁機構的體制及規則、實踐;加強涉外仲裁人才培養;加強涉外仲裁理論研究、推進國際仲裁智庫建設;深入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增強話語權;加強對外宣傳、交流與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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