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讀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綱要
- 發佈時間:2015-10-12 20:4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9月15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了《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綱要》。《綱要》提出,到2030年,京津冀區域一體化格局基本形成,環渤海地區協同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區域合作發展體制機制順暢運作,成為我國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經濟合作區。
這份《綱要》的出臺,對於加快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有何重要意義?環渤海地區涉及省份多,區域面積大,地區間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在促進區域協同發展中應如何優化空間佈局?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地區經濟司負責人接受了《經濟日報》記者的採訪。
進一步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
環渤海地區一般包括京津冀、遼中南和山東半島地區,主要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東、遼寧5省市。更廣義的環渤海地區,除上述5省市外,還包括山西省和內蒙古自治區。
記者了解到,《綱要》中環渤海地區涵蓋了北京、天津、河北、山東、遼寧和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共7省(區、市),國土面積186萬平方公里,2014年末常住人口3.14億人,地區生産總值18.5萬億元,分別佔全國的19.4%、23%和27%。
上述負責人表示,這一區域位於我國華北、東北、西北三大區域結合部,幅員廣闊、連接海陸,地理位置重要、區位條件優越、自然資源豐富、産業基礎雄厚,是我國唯一地跨四大區域板塊、既沿海又沿邊的經濟區,也是最具綜合優勢和發展潛力的經濟增長極之一,在對外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綱要》提出,要努力把環渤海地區建設成為我國經濟增長和轉型升級新引擎、區域協調發展體制創新和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面向亞太地區全方位開放合作門戶,在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中取得更大進展。
根據《綱要》,環渤海地區合作有了明確的時間表。其中,到2020年,京津冀協同發展、互利共贏新局面初步形成,7省(區、市)合作發展取得積極進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生態環境聯防聯治、産業發展協同協作、市場要素對接對流、社會保障共建共用等重點領域合作取得實質突破,合作機制基本形成並有效運轉。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取得進展,整體發展水準和綜合競爭力進一步增強,扶貧開發取得積極成效,區域城鄉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總體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生態環境品質有效改善,區域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
到2025年,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基礎設施、城鄉建設、生態環保、産業發展、公共服務、對外開放一體化水準邁上新臺階,統一開放大市場基本形成,基本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成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和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
到2030年,京津冀區域一體化格局基本形成,環渤海地區協同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區域合作發展體制機制順暢運作,成為我國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經濟合作區。
破解區域合作的瓶頸因素
根據《綱要》,環渤海地區要形成以京津冀地區為核心,以遼中南、山東半島地區為兩翼,以山西和內蒙古為腹地,帶動“三北”、輻射東北亞、對接“一帶一路”的空間開發新格局。
不過,環渤海地區涉及省份多,區域面積大,地區間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這位負責人指出,推動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必須把破解這一區域合作發展面臨的瓶頸制約因素作為實現合作發展的重要抓手。
記者了解到, 針對當前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中存在的地區間發展水準差異較大,區域內市場分割、産業趨同、無序競爭和重復建設現象依然突出、資源約束日益顯現等突出矛盾和問題,《綱要》提出了合作發展6方面的重點任務。
在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明確協同推進交通、能源、水利、資訊等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鐵路、公路、水運、航空、交通樞紐等交通網路,強化能源保障,提高水利支撐,健全資訊體制,推動形成佈局合理、功能完善、銜接緊密、保障有力的現代化基礎設施網路體系,增強對區域合作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
在生態環境保護聯防聯治方面,提出將共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特別是渤海生態環境聯合整治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創新體制機制,強化規劃引導,持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重點開展生態屏障建設、大氣污染防治、近岸海域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共同創建天藍水凈、人與自然和諧相融的美好家園。
在産業對接合作方面,將把握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契機,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大力推進産業一體化發展,加快産業轉型升級,加強農業合作,優化工業佈局,提升服務業水準,推進産業轉移承接,共建科技創新體系,為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注入不竭動力。
在構建開放型經濟新格局方面,將充分發揮既沿海又沿邊的區位優勢,實施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打造國際航運樞紐,支援開發開放平臺建設,加強區域合作交流,共同構建海陸統籌、東西互濟的對外開放新格局,努力提升環渤海地區國際競爭力,建成面向亞太地區全方位開放合作門戶。
在完善統一市場體系方面,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消除地區間隱形壁壘,抓緊建立統一完善的市場經濟體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為全面推進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奠定堅實制度基礎。
此外,還將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積極優化城鎮體系,統籌推進城鄉發展,切實扶持貧困地區,重點加強公共服務資源共用和制度對接,將環渤海地區建設成為城鄉統籌、發展協調、社會穩定、公平和諧的示範區。
形成深化區域合作的機制保障
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涉及7省(區、市)和方方面面,協調推進難度大。上述負責人表示,加快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需要國家層面加強指導和支援,積極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但更重要的是要充分調動和發揮7省(區、市)的主體作用和能動性,在遵循市場規律的基礎上,推動建立順暢的溝通機制和強有力的協調機制,形成深化區域合作的機制保障。
記者了解到,多年來,環渤海地區自發建立了一些有效的合作機制,特別是成立於1986年的“環渤海地區經濟聯合市長聯席會”,2008年後更名為“環渤海區域合作市長聯席會”,作為政府間主要的區域合作組織,在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産業優化佈局和結構調整、公共服務領域對接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要認真總結現有合作機制的工作經驗,進一步明確功能定位、豐富合作內容、完善合作方式,進一步發揮好其在政策協調、項目協同推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為進一步調動和發揮7省(區、市)的積極性,《綱要》明確提出,建立由北京市牽頭的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協調機制,協商制定合作發展框架和重大戰略,共同解決區域合作中的突出問題。
記者了解到,北京市此前已就協調機制問題提出了初步考慮並徵求了有關方面意見,相關工作正在抓緊推進。
上述負責人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協調並配合北京市加快推進建立環渤海合作發展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好協調機制的作用。同時,要按照《綱要》的要求,完善省(區、市)間雙邊合作機制,編制實施雙邊合作規劃,推進落實已簽訂的合作協議;加強行業主管部門合作,推進建立重點領域合作機制;支援組建區域性行業協會和商會,引導社會組織在合作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形成相互支撐、互為補充的工作推進體系。(中國經濟網記者 林火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