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
- 發佈時間:2015-07-14 06:35:13 來源:瀋陽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瀋陽晚報、瀋陽網訊(記者 谷麗紅)昨日,記者從遼寧省物價局了解到,從7月1日開始,遼寧全省已經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
《關於調整遼寧省排污費徵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遼寧省將廢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徵收標準調整至每污染當量1.2元;將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五項主要重金屬(鉛、汞、鉻、鎘、類金屬砷)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準調整至每污染當量1.4元。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對五項主要重金屬污染物均須徵收排污費;其他污染物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排序,對最多不超過3項污染物徵收排污費。同時,排污費的徵收還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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