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發佈創新創業創客“39條”政策
- 發佈時間:2015-06-18 01:29:45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技日報訊 (記者王建高)6月16日,記者從青島市政府新聞發佈會獲悉,青島市委、市政府《關於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正式發佈實施,重點實施“39條”扶持政策打造創新之城、創業之都、創客之島。
到2016年,青島將重點打造“一谷兩區”三大重點創新區、10條創業街、100家創客空間,集聚和服務5萬名創客,構建“一區一街一基金”(每個區市建設一條創業街區,設立一支創業孵化投資基金)和“一校所一基地一基金”(每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設一個創業孵化基地,設立一支創業孵化投資基金)的格局。全社會研發經費佔生産總值比重達到2.77%,全市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70萬人,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5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力爭達到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超過8000家,技術交易額超過100億元,戰略性新興産業增加值佔全市生産總值比重達到10%左右,海洋生産總值佔全市生産總值比重達到22%。
支援引進院所創新發展。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將加快引進高校院所、企業在青島設立研究生院、應用類研發機構或成果轉化基地,到2016年全市新增引進機構20家以上。推進引進院所派駐人員“五險一金”實施本地化管理,享受人才落戶、子女入學、住房、醫療等政策。支援高校院所面向地方産業需求開展前沿技術和應用基礎研究,提高聯合基金財政出資比例。
確定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賦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鼓勵科技成果在技術交易市場公開掛牌交易;單位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科技成果在境內的使用、處置不再審批或備案,成果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自主分配,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處置收入不上繳國庫。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機制,鼓勵高校院所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在重要貢獻人員、所屬單位之間合理分配,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部分不低於收益額的80%。國有企事業單位對職務發明完成人、成果轉化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獎勵,計入當年單位工資總額,不作為工資總額基數。加大科技人員股權激勵力度,調動科技人員創新積極性。高校院所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企業的,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含管理崗位技術人員)的股權比例不低於50%。落實科技人員取得股權獎勵收入優惠政策,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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